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实行地市合并调整行政区划给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批复,一九八三年九月九日发布

更新时间:2022-10-10 20:25:39 阅读: 评论:0

内容全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实行地市合并调整行政区划给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一九八三年九月九日(83)国函字187号)

你省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请示悉。同意你省:

一、

撤销咸阳地区,将咸阳地区的兴平、三原、泾阳、乾县、礼泉、永寿、彬县、长武、旬邑、淳化十县和宝鸡市的武功县、杨陵区划归咸阳市管辖。咸阳市设立秦都区。

二、

将渭南地区的临潼、蓝田二县和咸阳地区的户县、周至、高陵三县划归西安市管辖。

三、

将延安地区的宜君县划归铜川市管辖。

四、

撤销渭南县,设立渭南市(县级),以渭南县的行政区域为渭南市的行政区域。

五、

撤销韩城县,设立韩城市(县级),以韩城县的行政区域为韩城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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