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王羲之王献之小楷精选》介绍了楷书书法。文字的产生,最初是源于实用目的,而非出于审美需要,然而对美的追求似乎又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这种天性在汉字书写上体现得尤为突出。目前我们所能见到的早期成熟文字——甲骨文,已经表现出相当的审美意蕴,其后的金文更以其丰富的造型手法,达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高度。其间不乏气象宏大、雄伟丰瞻的作品,但尺寸并不大。近世出土的秦漠简牍数量相当可观,艺术水准颇高,也多以小字为主。其后,书法的审美性,逐渐被发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善书者的群体也随之庞大起来,精擅小字者不乏其人。这些固然兴实用的意义分不开,然而小字灵动精微的笔致,传递出的特殊审美意蕴,是大字难以仿佛的。体备八法的小楷因此受到后世书家的青睐。
王羲之(303—361),字逸少,司徒王导从子,官至右军将军,史称王右军。年五十九卒,赠紫金光禄大夫加常侍。祖籍琅琊临沂(今山东),晋室过江后,久居会稽(今浙江),生性骨鲠高爽,喜与东土人士玩赏宴集,尽山水之游,弋钓为娱。书法初学卫夫人,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后遍游东中诸郡,穷诸名山,观览南北诸家名迹刻石,广学锺繇等所长,渐变古风,被称作“草隶、八分、飞白、章、行备精诸体,自成一家法,千变万化”。王羲之的成就之一是与从弟王洽变章草为今草,创造了韵媚宛转的书体新风,更重要的贡献在于变革楷书和行书,成为一代风范,后代奉之为“书圣”。王羲之的书法作品摹刻本极多,传世的书法作品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风韵尽显魏晋时期书法艺术的至高境界。
王献之(344—386年),字子敬,王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与其父并称“二王”。王献之自幼多采各家之长,议者比较羲、献二人书法,以其“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献之骨力远不及其父,而颇有媚趣”。献之能变右军法为今体,“字画秀媚,妙绝时伦”。王献之行草书《鸭头丸帖》,秀媚飘洒,灵动自然,宛转妍媚无不得体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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