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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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央委员会(党中央)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央政治局(中央全会闭会期间的党中央)
中央政治局常务常委会(同上)
中央书记处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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