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管理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并注册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于1999年12月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中国医院管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会议宣告中国医院管理协会成立。协会总部设在北京。现有会员1400余个。
1、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研和行业统计工作,为政府制定行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提供预案和建议;
3、协助政府组织、指导医疗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行业科技进步;
4、代表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行业从业单位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5、组织制定并监督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6、进行行业内部协调,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
7、为会员单位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
8、组织开展对行业内的资质评定与优秀示范项目的达标考评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培训指导工作;
9、促进国内、国际行业交流和合作。
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相关机构服务和为百姓健康服务的“多向服务”方针,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各种合理愿望和要求,在政府与医疗机构、广大群众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在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制定医疗机构道德规范、自律准则和管理标准;
2、开展行业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尤其是医院管理方面基本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
3、为会员单位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服务,收集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举办专业培训,编制出版行业报刊、文献和有关资料,开展咨询服务;
4、推动行业内外的横向联合,组织国内外专业交流研讨会,参加国际行业专业会议,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合作;
5、承办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行业资质审核、基础培训教育、有关达标考核等工作;
6、组织、指导科研及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7、指导医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迎合新时期发展特色需要;
8、组织行业内的评优创先工作;
9、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2-10-09 15:49: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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