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更新时间:2024-11-05 22:47:4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乌海市政府网)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摘要: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工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

件大事,对调整劳资之间的关系、以及定位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那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又会带来什么

样的影响呢?就此问题,下面将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

大学生的某些条款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高校毕业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和了解

网络在线调查“你对《劳动合同法》施行的看法”的结果表明,参加调查的114名学

生中对新法相当了解的占9.1%;比较了解的占12.7%,不太了解的占69.1%;完全不知道

新法施行的占9.1%。认为新法有利于保障大学毕业生权益的占27.1%;认为新法的施行将

进一步加剧就业竞争和就业压力的占18.6%;相信该法的实施执行力度的占3.4%,对该法

的实施执行力度持观望态度的占50.9%。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加强对

《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讨论,认清新法施行对大学毕业生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新的保障及

约束,以更好地遵守法律,并在必要的时候以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

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

裁员潮、咨询潮、劳务派遣潮……这场社会震荡短时间内不会平息下来。高校毕业生在震荡

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一段时期内,企业对高校

毕业生的招收量将会减少,招聘程序会越来越严格,对毕业生的资质要求会越来越高。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业生需要正确理解

有的毕业生错误的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是“铁饭碗”,其实任何合同都是可以解除

的。细究《劳动合同法》,我们会发现,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双方协商

解除;第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第三,用人单位对有过错的劳动者提出解除。用人单位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六种情况。比方说,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提

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期满后不能按规定工作的,或者经过培训

也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对劳

动者的一种保护,另一方面,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如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规范

化管理方面也有积极的作用。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并

仅在两种情况需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二是违

反竞业限制约定。没有了违约金的限制,企业担心大学毕业生跳槽现象会加剧。即使是非专

业性的技术培训,新人的培训成本也是很高的,有很多企业担心,弄不好就会为他人做嫁衣。

因此,很多企业转向招聘有一定经验的劳动者,来确保招聘成果。另一种情况是,新法之前,

毕业生在毕业前以就业协议书形式与用人单位签约,为保证招聘的有效性,双方也会约定某

个额度的违约金,新法颁布之后,毕业生可选择先去用人单位报到,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后要

求辞职,来规避违约金的赔付。无论是哪种情况的毁约,都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三)试用期短,企业用工风险大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有关试用期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

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从企业角度看,试用期的缩短在一

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用人的风险。一年以内合同的试用期只有一个月,很难鉴别出毕业生能

否真正胜任他的岗位。若考虑将新合同定为三年以上,以保证有3个月的试用期,毕业生

违约跳槽的可能性也相应增高。这些担心也会造成企业对招聘应届毕业生持观望的态度。

(四)企业招聘时更重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潜能,录用时会更加谨慎

新法的实施一方面为用人单位设立了更加严格法定义务。如与劳动者必须签定劳动合

同,不能随便辞退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扩大,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对象范围

和金额将进一步扩大等等。另一方面,新法规定了16条法律责任,其中有14条是针对用

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实施、解除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不仅

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提高了处罚标准。以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

着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新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注重大学生

的综合素质而不是学历,更注重潜能而不是通过短期培训就能够获取的简单技能。因为辞

退员工的成本和难度都会增加,企业会逐渐放弃“大量淘汰”、流动频繁的短期行为,慢慢转

向重视企业内训、培养员工发展上来。与此同时,企业在录用大学毕业生时也会变得更加

谨慎,能不招的尽量不招、能少招的尽量少招。在工作量增加的时候,企业可能会让原有员

工加班,当管理岗位缺乏人手时,企业会尽量考虑从内部提拔的方式。

(五)利用试用期将毕业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将得到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

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

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过去很多企业存在滥

用试用期的问题,我现在让你工作6个月,等到过了6个月的时候告诉你这个岗位你不合

适,你走吧。很多企业利用试用期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开始许诺干得好就录用,但干

了一段后一个人都不留。这种做法在今后都是违法的。《新劳动合同法》也会改变以往一些

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他们对应届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

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

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被改变。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在一段时间内对大学生就业造成的冲击不可避免,对求职者来说,

工作的难度可能会增加,但企业的用工需求肯定还是存在的,它不是企业用不用工的问题,

而是怎么用,用什么形式解决用工的问题。除继续自己招人的企业外,可能一些企业会采用

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甚至小时工等形式用工。因此,新法对企业用工需求的总量影响不大,

只是形式的变化或地区间的转移而已。震荡过后会形成新的平衡。

三、《劳动合同法》施行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长期效应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规范人才市场和企业用工的根本大法,对于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

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对求职的大学生,从长期来看,《劳动合同法》对在就业中

处于弱势地位的毕业生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创造了一个更好的就业环境。其中的某些条款会

保护大学生在劳动合同的建立和终止、试用期、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利益。《劳动合同法》只

是对大学生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如何提高自己的能力,去扣开企业这扇门。一

旦进门后,对于毕业生的保护将远远大于以前。

新《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经常遭遇这样或那样的陷阱。诸如不

法企业在三方协议与实际工作条件不符的情况下,强迫大学生要么留下工作,要么收取大学

生的违约金;以验证为名,要走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如果大学生单方面请辞,以扣押毕业

证相要挟,强迫大学生继续留职或者交赎金;不少大学生为了能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

于试用期的种种忍气吞声,可有些不良企业,恰恰利用大学生的这种心理,通过约定试用期

条款来短期使用劳动者,降低用工成本,实际并没有与劳动在者真正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意

愿,或延长试用期并只给低廉的报酬,或者借口对同一个人反复试用,更有甚者在试用期

一过,就一脚把大学生踢出门外,让试用期成为“白用期”。

《劳动合同法》强化了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及违约金的认定做

出了更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打击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大量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投机

做法;限制了试用期的具体期限、约定次数及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规定了试用期

的劳动报酬相应的社会福利;对“竟业限制”合同条款的适用主体、业务范围、限制期地域

限制、补偿金和违约责任做了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是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主要招聘对象,

必须要特别注意这些规定,以免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同时也能更准确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明确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计酬标准和劳动报酬的结算支付周期,给勤工助学的

兼职大学生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大学生作为将来市场就业的主体,必须了解这

些新规定,才能在复杂的社会竞争中站稳脚跟,谋求发展。

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其实施执行力度将会如何还不得

而知。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劳动合同法》就是要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让劳动者合理分享到国家与企业的发展成果。从短期来看,该法会让一些企业感到不适应甚

至阵痛,客观上会影响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但从长远来看,则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管

理,提高效率,实现劳资共赢,大学生在这种环境下步入职场,对其职业生涯规划及个人发

展更为有利。

总体来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对大学毕业生来说是一个福音;当然其中也会

有一些消极的影响,大学毕业生要正确面对这些影响,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就业市场。中国经

济经历了30年的高速发展,人民众的整体生活水平得到了显着的改善,但贫富差距明

显扩大,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警戒水平。国家有义务也有能力建立一个更加公正

的制度,让每一个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都能够获得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来保证自己的生

活水平,分享改革开放的成就。相信《劳动合同法》能够冲破种种阻力,克服所有困难,为

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国的劳资关系作出自己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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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就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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