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刑法

更新时间:2024-11-09 00:12:5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退伍证)

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

习讲义:刑法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L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

处罚《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

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刑法而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

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三)罪刑均衡原则;《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

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真题回顾】

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

A.社会危害性

会危害性

犯罪主体

B.罚当其罪性C.刑事违法性D.严重社

(一)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3个阶

段: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

段;2s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资罪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3、不满14周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

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

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政府收容教养。”

(二)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

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

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

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

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

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是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9条规定「又査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

【考点预测】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FL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

打成重伤,在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主观方面

(一入犯罪故意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

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1.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

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如下:

(1)在意志因素方面,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抱着希望发生的态度,

间接故意表现为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虽然不是积极主动地追求危害结果,

但也丝毫没有采取措施来防止结果的发生。

(2)在意识因素方而,行为人对危害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确定性认

识有所不同。直接故意既可以包扌舌认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也可以包括

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间接故意只能包拾认识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不

能包括认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

(-)犯罪过失

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

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己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1.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

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

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行为人没有

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

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

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

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行为人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

生。

(三)无罪过事件

《刑法》第16第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

岀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

犯罪/

四.犯罪客体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

的社会关系。

五-犯罪客观方面

(一)作为: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

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二)不作为。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一般指由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

所规定并为刑法所认可的义务,任何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都必须履行这种

义务。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承担的义务。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4.基于

法律行为承担的义务。

【考点预测】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R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

狼岀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人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

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

县城工作单位。4R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

孩厂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A.故意杀人B.意外事件C.过失致人死亡D.不构成犯

六.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釆取的制止不

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

无限防卫权。刑法为了鼓励公民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在第20条第3款

规定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

【考点预测】

案情1.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

R,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蹋倒在地,并

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迫。张某的长子甲见

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这时甲的

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

如果在乙被甲打晕在地后,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

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则张某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案情2•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个女子加夜班,下班后该女子骑电动

车回家,途径一片树林时,从树丛里窜岀一名高大威猛的男子,该男子上前

欲实施抢劫。该女子见状异常冷静勇敢,在与男子搏斗中,脱下自己的高跟

鞋打了该男子头部几下,结果正中要害部位,将该男子当场打死。此种情景

下,该女子实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

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

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故意杀人,

应当负刑事责任

七.紧急避险

《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

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

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紧急

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

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这是因为在发生紧急危险的情况

下,这些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履行其特定义务,而不

允许他们以紧急避险为由临阵脱逃,玩忽职守。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外罚「

八.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一)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

备「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在理解犯罪预备的概念时,应当从主观和客

观两个方而来把握犯罪预备的特征。《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

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

有关犯罪预备,错误的说法是:

犯罪预备包含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

刑法规定对犯罪预备予以必要的处罚

C.

犯罪预备已经造成犯罪客体的实际损害

D.刑法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未遂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己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

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未遂的处

罚原则。

(三)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

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2款

修改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应当减轻处罚

【考点预测】

b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

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醍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

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A.属于预备

C.属于中止

B.属于未遂

D.不构成罪

2•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

在犯罪过程中,口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3.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

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

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岀来混,也不知道戴

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抢夺罪(未遂)B.抢夺罪(中止)C.抢夺罪(既遂)D.抢

劫罪(转化型抢劫)

九.共同犯罪

《刑法》第25条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

共同故意犯罪由此可见,共同犯罪的定罪必须具备以下主.客观条件:

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一共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

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

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

2.共同犯罪定罪的主观条件一共同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一是认识因素。一般来说,认识因

素是指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地实施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

他犯罪人和自己一起共同配合实施犯罪。二是意志因素,指共同犯罪人明

知共同犯罪行为会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

结果发生。

【考点预测】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

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时被乙看到,乙说:

〃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

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

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乙构成包庇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乙无罪十、刑罚种类

(一)主刑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徙刑、无期徙刑、死刑5种主刑。

死刑的适用对象和不能适用死刑的犯罪主体

《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另外,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

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

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真题回顾】

在我国的刑罚中,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rtb就近执行并实行

劳动改造的是:

A.管制B.拘役C.有期徙刑D.无期

徙刑

(二)附加刑

根据《刑法》第34条和第35条的规定,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

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

方法。

根据刑法总则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

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

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刑法规定对该类犯罪分子

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驱逐处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考点预测】

1.吴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徙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

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

A、3年B、10年C、13年D、7年

2.下列刑罚中属于主刑的是(

A.管制B・拘役

C•罚金

D.有期徒刑

卜一.刑法分则主要罪名•

【真题回顾】

1、司法工作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当依法追究而不追究,不

应当追究而追究,或者作岀枉法裁判的行为,应判处:

A.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B.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

C.徇私枉法罪D•行政执法人员循私舞弊罪

【答案】Co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

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

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

成徇私枉法罪。

2s关于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本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B.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在客观上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

犯罪

C.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适用木罪法定刑进

行处罚

D•为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应

依间谍罪处罚,不适用本罪

【答案】BC。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

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据此条

判断: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为的机构.组

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徙刑.

无期徙刑或者死刑。

判断题:•单位可以成为行贿罪的主体。(B)解析:行贿罪的犯罪主体是

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

位是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

3、某县甲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即开始采煤,主管部

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而通知其停业整顿,

甲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于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9名

矿工死亡。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重大责任事故罪

C.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过失爆炸罪

【答案】Co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

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市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

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星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过失爆炸

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

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岀

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的行为。结合材料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

3、甲某以7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非法卬刷的发票13木,然后在下

午五点半分别向某电机维修中心等四个单位的店员及店主兜售,均未能售

岀。警察接到举报后,于当H下午7点钟在甲某的住处查获藏匿的发票13*0

甲某的行为构成岀售伪造发票罪,属于()o

A.犯罪既遂B.犯罪中止C.犯罪预备D.犯罪未遂

【答案】Do解析.犯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

行为,rti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木

题中甲某己经完成了犯罪实行行为:购买了非法印刷的发票十三本.向电机

维修中心等单位兜售,只是因为其意志以为的原因没有售岀。且岀售伪造

发票罪是结果犯,须以获得利益为犯罪成立要求,故甲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未

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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