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晓东[1];蔡宇晨[2]
作者机构:[1]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知识产权系;[2]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出版物刊名:知识产权
页码:46-50页
年卷期:2017年第11期
主题词:标准必要专利专利转让FRAD承诺法律效力
摘要:在技术标准被采用之后,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获得了市场支配地位.为了防止垄断,标准组织通
常要求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作出“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D)”承诺.但是,专利权人将标准必要专
利转让之后,FRAD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鲜有讨论.英国“无线星球诉三星案”表明FRAD
承诺具有普遍约束力,该案值得我国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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