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11-07 09:27:0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入台证)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原告(申请人)提供被告(被申请人)送达地址线索书

案号

原告/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其他地址

案由

户籍所在地

电话

短信

号码

名称

其他联系

方式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电话

短信

主要办事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机构所在

号码

1.原告(申请人)应按要求尽量准确、详细地提供被告(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提供

的信息必须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有效信息;

2.原告(申请人)提供的以上信息为人民法院送达各类文书的线索;人民法院依上述信

息送达且经其他方式送达未果后,将依法公告送达;若因原告(申请人)过错,提供了虚假

错误信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原告(申请人)承担;

3.被告(被申请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后,人民法院将以被告(被申请人)签署的送

达地址确认书所提供的信息为准,向被告(被申请人)送达法律文书,本线索书不再适用。

本人已阅读上述告知事项并完全理解全部内容的含义,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被告(被申请人)送达信

息各项内容真实,无虚假信息。

提供人签名: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15:28: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9154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深圳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