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详解深圳新交通法规 -- 总结各大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4-11-07 07:36:4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作者:巴中租房信息)

交警详解深圳新交通法规

总结各大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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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详解深圳新交通法规

过去,受到无法确认驾车者等因素影响,深

圳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只不记分。这

一状况将从今年8月1日起成为历史。市交警

局昨日再次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

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

详细解读时提出,今后凡是“电子警察”查获

的违法行为将全部记分。

今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

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以

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适用于所有持有中

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其中违法行为危害

程度越高,记分分值越高,按照该《规定》,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根据《条例》规定,深圳将从8月1日起

对“电子警察”查获的违法行为实施记分管

理。《条例》第3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

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分。机动车所有人

不能够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

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

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据了解,深圳监控设备(以下统称“电子

警察”)取证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冲红灯、超速、

逆行、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等几类。其

中,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一次记12分,超速(50%

以上)一次记6分,冲红灯、超速(50%以下)、

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逆向行驶一次记3

分。

为使驾驶人(包括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及

时掌握记分情况,交警局拟分步提供机动车驾

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市交警局提醒驾驶人尽快将您手机在市交警局

的“手机服务和敬告执法系统”短信服务平台

注册(详见交警局互联网主页

的“机动车驾驶员信息采集应用服务平台”链

接)。注册成功后,可享受违停短信提示、轻

微违法行为实施敬告式执法、违法行为及时告

知、车驾管信息查询、交通管理信息告知、路

况信息查询、车驾管信息及时告知等多项人性

化执法措施和便民服务。

从8月1日起,对于您的车辆被“电子警

察”记录到有违法行为的,市交警局将在48小

时内将违法行为时间、地点、数额包括记

分情况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您,对于您的驾驶

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9分的,交警局

将通过手机短信及时提醒您。同时,您也可以

发短信到特定端口查询自己的记分状态。目前,

交警局互联网站()已经提

供了机动车违法行为状态查询服务,正在研究

提供驾驶证累积记分查询服务。预计在8月1

日可以按期推出。

■新规六大注意

提示一:

无法提供违法行为人信息者

8月1日起,交警在处理“电子警察”记录

的违法行为时,将制作调查笔录,无法确认违

法行为人的,车主将被记分或。如机动车

所有人处理“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时,

无法提供违法人的姓名和驾驶证,或经交警调

查,提供的驾驶者不是违法当事人时,将由机

动车所有人来承担违法处罚和记分。如果机动

车所有人是单位或者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

吊销不能暂扣驾驶证并记分的,对车主除按条

例对该车辆的违法行为外,违法行为还要

另外加罚1000元。

提示二:“顶包”者

为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人规避累积记分,

使用不同驾驶证处理违法行为的情况,交警局

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打击“顶包”者:一是所有

违法一律要求当事人处理;二是根据“电子警

察”记录的当事人特征核对驾车者;三是假如

同一本驾驶证的持有人一年内驾驶4辆不同车

牌号的车辆违法时,交警将进入特别调查程序。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提供虚言”

的有关规定,对“顶包”者驾驶证进行暂扣,

对交通违法者和“顶包”者一并予以处罚,处5

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

以下。

提示三:记满12分者

新规规定,一个周期记满12分后,执勤交

警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被记分人应当在15

日内到交警局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

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

法律法规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

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提示四:超分不接受教育和考试者

超过12分拒不处理的,驾驶证将被停止使

用。已被记满12分的违法者如拒不参加学习,

也不参加考试的,交警将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一旦被发现继续驾驶车辆的,将按照无证驾驶

处理。

提示五:主动参加安全教育者

驾车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未达

到12分的,可以主动申请参加交警局统一组织

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时间不少于6小时,考核合格后每次减少其累

积记分3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超过6

分。

提示六:注册手机短信获知记分

从8月1日起如有5次以上违法行为未处

理,交警将对车辆进行扣留。5次违法行为的累

积记分可能超过12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及时了解自己的记分

情况,交警局拟分步提供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违

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1.全市交警各违法行为处理业务窗口提供

查询服务

2.注册后通过交警局短信平台提供查询和

提醒服务

3.通过交警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提供查询服

■相关新闻

司机醉驾犯困

高速路中睡觉

市交警局在整治行动中,共查获醉酒驾驶8

宗,查扣11台泥头车

南都讯7月10日,公安部交管局组织开展

“7·10”全国专项整治行动,深圳交警局分时

段开展了“天眼05”和“猎虎67”行动,重点

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等严重违法。共

查获醉酒驾驶8宗,另有11台泥头车被查扣。

其中,一名醉驾司机竟然在高速路中的主车道

上停车睡觉,被警方拘留。

7月10日17时许,在荷坳收费站查车点民

警韩伟强、曾昆对一辆车牌号为粤B329GV的

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故意遮挡号

牌的违法行为,立即用相机进行拍照取证。此

时,该车司机赶紧掏出100元人民币欲贿赂民

警,逃避处罚,被民警拒绝。民警责令司机取

下遮挡物,保持车牌的干净整洁,并依法给予

当事司机200元、扣6分的处罚。同时没

收了100元的贿赂款,带回大队上交。

晚间开展的“猎虎67”行动中,约23:50

时同乐交警大队南光中队民警陈观太、张惠新

发现驾驶员姚×驾驶车牌号为粤BZ556Q的小车

停在南光高速公路北行塘明出口主车道上并在

车上睡着了,现场没有灯光,过往车辆车速非

常快,情况非常危险。民警上前叫醒司机并现

场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

于醉酒状态,后将司机姚×按照规定拘留15天。

五。一次记1分的违章: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

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

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

车驾驶证的。

四。一次记2分的违章: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

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

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

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

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

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

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三。一次记3分的违章: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

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

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

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

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

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

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

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二。一次记6分的违章: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

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

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

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

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

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

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

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

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

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

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

证的。

一。一次记12分的违章: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

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

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

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

央分隔带掉头的。

总结:

新规六大注意

提示一:无法提供违法行为人信息者

8月1日起,交警在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行为时,将制作调查笔录,无法确认违法行为人的,

车主将被记分或。如机动车所有人处理“电子警察”查获的交通违法时,无法提供违法人的姓名和

驾驶证,或经交警调查,提供的驾驶者不是违法当事人时,将由机动车所有人来承担违法处罚和记分。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或者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不能暂扣驾驶证并记分的,对车主除按条例

对该车辆的违法行为外,违法行为还要另外加罚1000元。

提示二:“顶包”者

为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人规避累积记分,使用不同驾驶证处理违法行为的情况,交警局将从以下几

个方面打击“顶包”者:一是所有违法一律要求当事人处理;二是根据“电子警察”记录的当事人特征

核对驾车者;三是假如同一本驾驶证的持有人一年内驾驶4辆不同车牌号的车辆违法时,交警将进入特

别调查程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提供虚言”的有关规定,对“顶包”者驾驶证进行暂

扣,对交通违法者和“顶包”者一并予以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提示三:记满12分者

新规规定,一个周期记满12分后,执勤交警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被记分人应当在15日内到交

警局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

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提示四:超分不接受教育和考试者

超过12分拒不处理的,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已被记满12分的违法者如拒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

考试的,交警将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一旦被发现继续驾驶车辆的,将按照无证驾驶处理。

提示五:主动参加安全教育者

驾车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的,可以主动申请参加交警局统一组织的道路交通

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不少于6小时,考核合格后每次减少其累积记分3分,但一个

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超过6分。

提示六:注册手机短信获知记分

从8月1日起如有5次以上违法行为未处理,交警将对车辆进行扣留。5次违法行为的累积记分可能

超过12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及时了解自己的记分情况,交警局拟分步提供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

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本文发布于:2022-08-29 15:28: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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