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法律基本理念与架构什么是‘法律’法律的定义法律是人类在

更新时间:2024-11-06 09:27: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9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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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27

第3課

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課綱表解

A

法律基本理念

與架構

憲政主義下的

「惡法亦法」或「惡法非法」

法位階的意義

法規範階層理論

法治國的意義

法律須具備民主正當性

法治的意義

什麼是「法律」?

法律的特質

普遍性

法律的定義

強制性

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

法律須經民主正當

大法官違憲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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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B重點整理

壹什麼是「法律」?

法律的定義

法律是人類在特定社會文化生活經驗中,為規範人際互動、維護社會秩序

、保障自由權利為目的,藉由國家公權力為後盾,以實現其目的的社會生

活規範。

識補充

■法律在現行法制上的意義

1.

廣義的法律:泛指經一定程序所制定的成文法,包括憲法、立法機關通

過的法律、行政機關制定的法規命令、地方自治團體制定的自治法規等。

2.

狹義的法律:專指經中央立法機關制定通過的法律。依《中央法規標準

法》的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例或通則。

3.

六法:《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

法》及行政法等。

法律的特質

(一)法律作為現代社會的主要規範,以國家公權力為後盾,具有強制性

、普遍性及有限性等特質。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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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的差異

比較項目

產生方式

權利、義

務要求

執行機制

其他社會規範

1習俗:人類社會生活中慣行○

2道德:從習俗,依據良心發展○

3宗教:人對神鬼力量信仰○

法律

國家制定,以公權力為後盾行

為規範

盡義務,並要求對等權利

政府、法院來執行

國家制定,公權力強制制裁

心動機和觀念

只規定義務,並不求對等權利

當事人自發執行、社會輿論力量

執行

制裁手段內心約束,無法強制遵守

規範效果

內心活動

約束人外部行為,並規範動機和約束人外部行為,無法規範內

※刑法最後手段性:在各種法律中,刑法使用刑罰為懲治手段,屬於一種嚴

苛的法律。刑罰會帶給人痛苦,應將刑法設定為守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不輕易使用;唯有在其他手段均不能有效防制不法的情況下,才不得已

地考慮使用刑罰。

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

(一)法律與道德,分屬不同社會規範,很多技術性的法律規定,與道德完全不

相干。

(二)法律與道德仍保有一定關連性,產生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說法,

但兩者仍不能混為一談。

(三)法律不是萬能,須與其他社會規範結合妥善運用,才能達成發揮所長。

30

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法治國的意義

法治的意義

(

1.

法治:主張用法律來治理國家。

)

2.人治:主張為政在人,依靠特定人之個人意志來治理。

(二)

法治與人治的比較:

項目區別人治法治

事先明定標準統治者依其好惡制定社會規範立法機關制定,使人民依循

規範決策程序統治者個人獨斷獨行

責任政治要求統治者不負擔責任

集權與分權集權式專制統治

(三)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認為,透過法律來治理國家,可以建立社會秩序、

r

u

終結無政府的混亂鬥爭狀態,讓人民得以合理期待並預先規劃自己的生活

l

e

,同時防止執政者的權力濫用。

o

(四)十九世紀初,為對抗君主專制,人民開始要求施行法治,主張國家應

f

依循由人民代表組成的議會所通過的法律而治理。

l

a

(五)現代憲政法治強調國家統治權的行使,無論是人民與人民間,或是國家與

w

人民間,必須受到憲法以及法律的拘束。

(六)

憲政體制之下,法律的制定,必須經過一定的立法程序、預先公布,

行政機關須依法執行職務

執政者對其決策負政治責任

分權式民主統治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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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法律的形式要件;法律規範的實質內容,也必須符合正義的內涵。

(七)透過對法律的性與實質正義的追求,運用憲法及法律,為國家權力的

運作劃出界限。

法律須經民主正當程序制定

(一)法律須具備民主正當性:

1.民主正當性(democraticlegitimacy)是指國家權力應以民意為依歸,作為

統治的合理、正當基礎。

2.基於民主原則,民主國家透過選舉產生的立法機關,具有代表人民的

特性,透過議會討論、表決的立法程序,以人民的名義來確認政府的行為

正當。

3.當一個法律經由議會多數決通過,即代表該法律取得多數民意的支持

,成為一個被社會大多數成員所認同、接納的法律,該法律因而具有民主

正當性。

(二)法律的制定與修正:

1.依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法律是由立法院來制定或修正(對現行法

律的部分內容,加以變更、刪除或追加),我國的立法過程採三讀程

序,直至總統公布施行等立法行為。

32

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法律修正之機關與制定之機關相同,凡有權制定法律之機關,即有權隨

時就相關法律提出修正;修正程序,與制定程序相同。

2.在憲法規範下,以公開的議事程序與定期的開會運作,確保國家法律的民

主正當性。

3.在立法程序:提案→審查→讀會(討論→議決)→公布

制定機關:立法院為我國法律的制定機關

1政府案:有權提出法律案的政府機關有行政院、考試院、監察○

提案:

法律案

與預算

院、司法院

2委員案:立法委員15人以上連署向立法院提出的法律案○

3人民:○

a.人民不能直接享有此一權利,只能依《公民投票法》,創制

立法原則

b.另一管道:人民有權提出請願案,經有關委員會審查認為應

成為議案者,提出於院會討論通過成為法律案

各委員會審查:大部分法律的制定或修正,都應經立法院各委員

會審查,只有少數例外的情形,才會逕提院會討論

審查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總統依《憲法增修文》第

2第3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

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1一讀會:法律案排入議程→大會主席宣付朗讀→交付有關各委○

員會審查

讀2二讀會:大會逐或依次討論會○

3三讀會:通過議決(除非有重大瑕疵,僅能為文字修正)○

,法律制定程序完成

4.法律的修正:法律公布施行後,因應社會變遷有必要修正時,其修正之職

權亦屬於立法院,其修正程序與制定程序相同。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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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流程圖

參憲政主義下的基本法律架構

法位階的意義

(一)法規範階層理論

1.奧地利法學家凱爾森

(HansKelsen),依

法規範階層理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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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法律外在的形式結構來分析法律,提出一種用來說明法規體系組成架構

的法規範階層理論(thehierarchicalstructureofnorms)。

2.法律位階:各種法律規範依其效力的高低及適用範圍的大小,分為基本規

範、一般規範及個別規範等三個層級構造,每個法律規範內容及其產生方

式取決於一個上位規範,其本身又是下位規範的效力根據。

基本規範

1位階最高的規範,為法秩序最終效力的根據○

2憲法為我國法體系中的基本規範,為各種國內法效力的淵源○

1次於基本規範,源自於基本規範而又同時為個別規範的效力○

依據

2一般規範以普通法律為主,包括法規性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a.普通法律:指由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

b.法規性命令:依其性質稱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

一般規範

綱要、標準或準則,是基於法律之授權而來,其作用在補

充法律之不足或使法律能具體執行,其法律位階與法律同

屬一般規範,但其效力低於法律。例如:《大學法》授權

教育部制定《大學法施行細則》以實施《大學法》;《大

學法施行細則》的效力低於《大學法》

c.地方自治法規:指地方自治團體依其自治立法權所制定的

法規。其法律位階與法律同屬一般規範,但其層級最低

1基於一般規範對具體發生的事件所創設的,其作用在適用一○

般規範,以確定當事人之間具體的權利義務,以便當事人遵

個別規範守

2例如:私法行為的契約行為、行政行為的行政處分、司法行○

為的裁判或裁定

3.規範效力:愈上層法規範效力愈高,下位規範效力源自於上位規範;下位

規範不能牴觸上位規範。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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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補充

■相關法律規定

1.

《憲法》第

171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2.

《憲法》第

172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3.

《憲法》第

116

:「省法規與國家法律牴觸者,無效。」

4

.

5.

《地方制度法》第

30

:「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各級地方自治團體的

《自治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例

憲牴觸者,無效。」

4.適用順序:在法規範適用順序上,下位規範內容較具體而較優先。

(二)憲政主義下法位階的意義:

1

.

2.

1

透過權力分立保障人權:在憲法之下,法律高於命令,使行政權受到立法

2

5

彰權制衡,而司法權的個案判決須依法審判,顯示了透過權力分立保障

顯人權的設計。

憲大法官違憲宣告的意義

●惡法的認定標準:在憲政主義架構下,一個法律是否為「惡法」,以憲法的

規範作為判斷標準。的

●惡法的認定機關:一個受到多數民意支持的法律,其內容是否違反憲法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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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範精神,成為一個不正義的「惡法」,在我國憲政體制上,交由大法官以

司法違憲審查機制來進行認定。

(一)惡法非法VS.惡法亦法的爭議與比較

1.惡法非法論:

(1)強調正義的價值、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可侵犯。

(2)主張對惡法的直接反抗。

2.惡法亦法論:

(1)強調秩序的價值、執法、守法習慣的養成。

(2)主張用修改法律的立法手段結束惡法的效力。

3.兩者比較:

1消極地不執行、不遵守惡法強調法律規範內容的實質正義○

2積極地以和平手段,如遊行、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可侵犯,○

惡法非法認為不正義的惡法,一天都不

須遵守,所以主張人民無遵守

惡法義務

強調形式上法性的價值,

惡法亦法

重視法律秩序的維護。為求社

會,主張遇到壞的法律,

也應先遵守

(二)憲政主義下的「惡法」問題

1.一般法律的修廢程序:

、罷工、罷市、罷課、絕食

等,或以革命的手段,反抗

惡法

必須透過修改法律等立法手段

去改變後,才能結束惡法的效

力,以避免社會動盪的亂象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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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民主法治國家,國會通過的法律一旦經過公布施行,人民即有遵守的

義務,不應任意主張「惡法非法」、自行決定不遵守法律,否則社會容

易陷入混亂失序狀態。

(2)在我國,遇到法律規範內容發生爭議時,可依據修法的規範,主張修廢

不合時宜的法律。

(3)抵抗權:

1又稱「公民不服從」或「市民不服從」,指人民基於政治道德良心,

以促使法律、政府政策或社會弊端變更為目的,進行和平、非暴力的

公開觸法行為。

2在「用盡體制內的所有救濟手段」(例如:陳情、請願、提起訴

訟尋求救濟,乃至於判決確定)之後,提請大法官解釋,均無法解決

,卻仍無法擺脫「極端不正義」的壓迫時,才會例外地容許人民以「

抵抗權」為最後手段。

(4)革命權:屬於國民主權的最後手段;人民有權決定國家政府的組織、名

稱、體制等,以武力改變的最終權利,但這和惡法非法已無必然關係,

而是主權在民,以民意變更法體制、更換法秩序。

2.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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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1)當多數民意所訂出的法律本身,違反憲政基本原則、侵害憲法所保障的

人民權利時,現代民主國家有一套依據憲法來判斷法律是否違憲的「違

憲審查制度」。

(2)人民除了修法之外,也可以透過違憲審查機關(在我國為司法院大法官

),去制衡、挑戰立法機關制定法律的合憲性(妥當性)。

(3)近年來,我國各級政府機關及人民依法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由大法官依憲法的規範意旨,解釋下位階的法律內容是否牴觸憲法,

以宣告違憲法律失效或要求檢討改進的方式,來改變法律規定情形愈來

愈多。

一、單選題

(A)1.

C試題演練

我國某市議會三讀通過該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例》:婦女即

使出門在外,也可在公共場所為嬰幼兒哺育母乳,任何人不得有制止

、驅離或其他影響哺育的行為。次年,中央政府也跟進對婦女在公共

場所哺育母乳立法,並公布全國施行。關於當時該市率先制定有關公

共場所哺育母乳的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例制定落實地方分權的精神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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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此例突顯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責不明

(C)此自治例仍須經立法院同意始能生效

(D)該市無權制定此例,故中央於次年統一立法

(C)2.

(2.題目陳述狀況顯然

涉及過度侵害人民

權利,國家作為應

「依法行政」,連

檢警單位都無權對

民眾任意搜索(基

於我國《憲法》第

8所保障的人身

自由,原則上須有

法官同意之搜索票

),否則就可能構

成妨礙自由)

【101.學測】

震災後,上百災民被集中安置於收容中心。災民趙大懷疑其皮包錢財

遭災民錢二竊盜,向收容中心報告;收容中心廣播請求災民全體集合

,排隊接受收容中心辦事人員之搜身檢查。關於上述搜身檢查事件,

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法治國原則的理念?【改寫99.學測】

(A)收容中心之災民聽到廣播,依法必須排隊接受搜身檢查

(B)收容中心災民凡拒絕搜身檢查之請求者,即構成竊盜罪

(C)收容中心辦事人員對災民搜身之請求,顯然是於法無據

(D)災民經搜身無人涉案,對中心人員並無法追究侵權責任

(B)3.依據現行《營業稅法》的相關規定,「酒家及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

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25%」。如果立法院想將前述文修改

為:「酒家及有女性『或男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

稅稅率25%」。請問:對於修法的程序及修法的內容,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98.指考】

(3.詳細解析見P.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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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A)女性陪侍業者可以直接向立法院提出修正文的提案,請求修法

(B)立法院完成修正文的三讀程序後,修正文並未因此直接生效

(C)通過之文如牴觸憲法的精神,無須經任何程序,即為當然無效

(D)通過的文增加特定人的納稅義務,因此相關文性質為程序法

(D)4.根據我國內政部規劃,擬將現行全國二十五縣市改為「北北基」、「

臺中縣市」與「高雄縣市」等「三都」,並合併新竹縣、市,嘉義縣

、市及臺南縣、市,再加上現有縣成為「十五縣」,關於此方案之法

定程式。請問:下列何者正確?【98.學測】

(4.依據我國《憲法

》規定,法律由

立法院制定或修

正,行政院內政

部有意重新規劃

國土,涉及《地

方制度法》,因

此須由行政院提

出修正案,由立

法院完成審議通

過)

(A)由於涉及領土之變更,應按憲法修正程序通過後方能實施

(B)此職權屬行政權之一部分,由內政部規劃行政院決定即可

(C)由於涉及地方政府與人民權益,應由各縣市議會議決通過

(D)此涉及地方自治相關法律之修改,應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

(B)5.有關法律與自由的關係,孟德斯鳩曾表示:「法律所不禁止的行為,

人人有權利去做,便叫自由」。當網路傳播中,出現人身攻擊的言論

時,下列引申何者為是?

(A)網路傳播是一項新興的科技與行為,在尚無專門的法律予以規範前

,其行為並不受法律的約束

(B)6.

(A)7.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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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網路傳播雖屬新興的科技運用,但言論表達卻是人類既有的行為,

仍應受現行的法律規範

(C)網路上的言論雖涉及人身攻擊,只要有事實作根據,其行為即可免

除法律責任

(D)網路上的言論多屬匿名行為,攻訐者只要不承認,法律就無法對其

行為加以制裁【89.學測】

身為公務員的小王,有依法行政的義務,但他在處理公務時,若發現

有兩個以上的法互相牴觸,產生「垂直面向」的矛盾時,小王應如

何適用法律?

(A)依據法律優位原則,憲法優於命令,而命令優於法律的順序

(B)依法律位階理論,下層法律規範絕對不得牴觸上層法律規範

(C)依新法優於舊法原則,制定的日期先後次序來適用相關法律

(D)小王無權決定法律的適用順序,須請立法院進行法規的解釋

凡規範國家與國家或其他公法人或個人間的權利關係之法律,屬於公

法。請問:下列各項行為,何者屬於「公法關係」?

(A)半夜焚燒垃圾被環保局開單(B)工作表現良好,老闆加薪

(C)買到瑕疵商品要求店家退貨(D)結婚後因個性不合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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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D)8.

(A)9.

(D)10.

規範私人相互間私的權利關係之法律,屬於私法。請問:下列各項行

為,何者屬於「私法關係」?

(A)補習班未設置合格消防措施

(10.詳細解析見P.141)

(B)便利商店販賣菸酒給國中生

(C)為了趕上班而開快車,未禮讓行人

(D)參加學校舉辦的「國際教育旅行」

我國《憲法》在性質上屬於剛性憲法,修憲工程重大而艱鉅,為了讓

《憲法》可以在不修改的情況下,符合現代社會的需求,我國多採取

何種方式因應?

(A)憲法解釋(B)公民投票(C)公開辯論(D)召開國是會議

針對臺灣治安持續惡化的狀況,以前內政部就曾提出要引進新加坡的

鞭刑制度,來遏止社會犯罪,一時之間,贏得不少人民的喝采之聲。

請問:「亂世用重典」的結果,可能為社會帶來什麼結果?

(A)臺灣立刻回到日據時代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治安美境

(B)民眾需要變成熟知法律的專家,而無須有道德判斷能力

(C)人民有趨吉避凶習性,將有較高的道德內涵與行為表現

(D)秩序或許變好,但是人民易提心吊膽,社會欠缺凝聚力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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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花輪想要獨自創業,成立花輪建設公司。請問:依照「特別法優於普

通法」之原則,其公司法人資格的申請應優先適用何項法律?

(A)《公司法》(B)《民法》

(C)《刑法》(D)行政法

(B)12.近年來在婦女團體大聲疾呼下,《民法》中許多違反我國《憲法》平

等精神的法,逐漸被修正。此外,立法院也積極制定符合潮流趨勢

的性別平等相關法案,如《性別工作平等法》等。這正顯示出哪些意

涵?(甲)「法是為人而存在」的精神;(乙)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丙)享受權

利也要盡義務;(丁)《憲法》的位階高於《民法》。

(A)甲乙丙(B)甲乙丁(C)甲丙丁(D)乙丙丁

(C)13.我國《憲法》規定,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

(13.逮捕與拘禁之相關規定,故答案

為(C)。法律中對於程序的規定屬

或拘禁。請問:此「法定程序」是指依循何法的規定?

於「程序法」,(C)(D)皆為程序法

,但《民事訴訟法》中,並無逮

捕或拘禁規定)

(A)《刑法》(B)《民法》

(C)《刑事訴訟法》(D)《民事訴訟法》

(

.(A

)(D

)

)

14.法學學者凱爾遜(HansKelsen)認為社會的行為規範包含宗教、道

(14)(B所敘述

者皆為道德

(15.《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

規範之內涵

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

)德和法律等面向。而法律與其他行為規範的最大差別在於下列何者?

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

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

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

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算通過)

A()法律可以訴諸個人內心的自我規範

44

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C)15.

(B)16.

(D)17.

(B)法律具有「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信念

(C)法律具有對違反者施以強制性制裁的力量

(D)法律是約定俗成,隨社會演變而自然出現並為人所遵守之習慣

我國現行修改《憲法》的程序相當嚴謹周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立法院提案,經公告半年後由立法院複決

(B)由行政院提案,經公告半年後由立法院複決

(C)由立法院提案,經公告半年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D)由行政院提案,經公告半年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下列有關我國法律的制定與修正進入三讀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16.(A)

(A)進入一讀會後,須再經程序委員會審議後,再付二讀

序委員會;

一讀會後,是交由相關委員會審議,而非程

(B)二讀會須逐或依次討論,故甚

為重要;(C)進入三讀後,除

文字修正;

非有重大瑕疵,否則僅能做

(D)三讀完成後,仍須經總

(B)二讀會是三讀程序的關鍵統公布,方發生效力)

(C)進入三讀會時,仍可隨時針對內容進行修正

(D)三讀完成後,法律即產生實質效力

法律學者凱爾遜將法律體系依其效力的高低,與適用範圍的大小,架

(17.(A)法律位階:憲法>法律>法規命令;(B)

構成「法律位階」。下列有關法律位階之敘述何者正確?就一定社會關係的規範,有特別法與普通

法並存時,適用「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

原則;(C)實體法為目的,程序法為手段,

(A)法規命令的位階高於法律

兩者相輔相成,並無優劣之分,但程序合

法是實體法適用的前提)

(B)普通法優於特別法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45

(C)實體法優於程序法

(D)後法優於前法

(C)18.每當颱風天時,時常出現許多「菜蟲」聯合壟斷市場,哄抬菜價,政

府依《公平交易法》強行介入,避免造成消費不公平的經濟生活狀態

(18.「社會法」、「經濟法」是同時具備公法及私法特徵之社。請問:《公平交易法》依其法律體系而言,屬於何種?

會規範,被視為是公私法混合之第三法領域。其所規範之

主要領域為社會、勞動和經濟等,而《公平交易法》即屬

之)

(A)《民法》

(B)私法

(C)公私綜合法

(D)公法

二、題組題

1.米酒為臺灣民生消費的重要項目,臺灣在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

)後,米酒歸為蒸餾酒類酒品,並按容量課徵菸酒稅,使得米酒價格居高不

下。日前行政院院會通過《菸酒稅法》修正草案,並已完成修法程序,正式

實施。蒸餾酒改按酒精濃度課稅,米酒因酒精濃度較低,價格大幅調降,可

減輕民眾負擔。請問:(多選)

(BD)(1)根據我國規定,行政院院會通過《菸酒稅法》修正草案後,還須

經過哪些法定程序方能正式實施?

46

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A)發還財政部再議(B)送立法院審議通過

(C)送司法院院會備查(D)經由總統公告生效

(E)送審計部審議通過【98.指考】

(ABE)(2)當初行政院宣布調高米酒售價時,引起全國撻伐,感覺加入WTO

(1.(1)司法院、考試

院、監察院、行

政院等四大院所

提之法律案或修,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引發如此「惡法」是否應該遵守的討論

正案,依《中華

民國憲法》第10

規定,立法院

法律案通過後,

。請問: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移送總統及行政

院,總統應於收

到後十日內公布

A()喬巴認為米酒問題已侵害其權利,因此決定向大法官申請釋憲

之。《中央法規

標準法》第13

規定,法規明定

自公布或發布日(B)魯夫認為米酒價格太高,認為全民應該拒買,並且要抗議遊行

施行者,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

至第三日起發生

;魯夫的想法是「惡法非法」

效力)

(C)娜美覺得米酒雖然很貴,但是經常要用來料理食材,只好乖乖

遵守;娜美的想法是「惡法非法」

(D)索隆身為菸酒稽查員,認為米酒價格紊亂是政府造成的,決定

不再配合稽查工作;索隆的想法是「惡法亦法」

(E)羅賓積極地拜訪許多立法委員,希望可以協助提案修法,來改

善米酒價格居高不下的問題;羅賓的想法是「惡法亦法」

2.小杰與小駿是一對堂兄弟,其中小杰正在服兵役,小駿則為大四學生。今年

七月放暑假時,因為無聊,竟然結夥搶劫超商,結果當場被逮捕。請問: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47

(C)(1)他們兩人所觸犯的法律是下列哪一項?

(A)《民法》(B)《少年事件處理法》(C)《刑法》(D)商事法

(B)(2)小杰因身分特殊,其所適用的法律原則為下列何者?

(A)普通法優於特別法(B)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C)視何者判刑較重而定(D)視法官自由心證

3.新聞曾有報導南部某縣王姓男子,因與人通姦,事後以「洗門風」的方式,

長跪菜市場4小時,並沿街發送檳榔和香菸,向對方賠罪。雖然王姓男子已

(1.(2)(A)人民對於法律適用上有

問題時,可以聲請大法官釋

憲;(B)(D)「惡法非法」認為

正義與個人基本權最重要,經完成依調解委員會調解內容約定的懲罰,但調解案卻尚未完成法院法官核

不應遵守惡法,甚至直接反

抗;(C)(E)「惡法亦法」認為

秩序是最重要的,未修法前

定程序,整起事件引起法界與社會的討論。請問:,應該遵守,主張用正

當程序修法來解決問

題)

(A)(1)「洗門風」屬於社會規範中的哪一種?

(A)習俗(B)法律(C)宗教(D)命令

(D)(2)關於此新聞事件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處罰方式合乎傳統風俗與執行效率,值得推廣

(B)只要當事人談妥即可,此案件法院沒有管轄權

(C)該男子已完成調解約定的懲罰,已無法律責任

(D)「洗門風」方式,屬於非法治時代之社會習俗

三、多選題

48

高中公民與社會(三)學習手冊

(AC

(BCD

(ACE

)1.身為公民對於權利與義務,應具備哪些觀念?

(A)民主國家的公民應該有基本的權利意識

(1.公民應「享權利、盡義務」,

(B)只要主張權利即能保護自己所有的利益但權利的行使應在不侵犯他人

的前提下)

(C)有權利就要行使,有義務就該履行

(D)只要我喜歡,即可隨意地主張權利

(E)當義務違反個人意願時,依個人為主

)2.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各界檢討《都市更新例》,但

《都市更新例》屬於法律層級,自提案至公布施行期間,須經

(2.(A)我國人民無法律案之提案權)

過哪些步驟?

(A)由人民提出法律修正草案

(B)行政院審查法律草案後,再送交立法院公布

(C)經立法院就法律草案進行三讀會程序

(D)立法院須經2/3以上同意才可通過

(E)立法院通過後,送交總統於10日內公布施行

)3.依據我國《憲法》規定,法律是由立法院來制定或修正。請問:

(3.法律制定的程序依序為:提案→審查→

讀會,而「宣讀」僅為讀會中的過程)

法律制定的程序包括哪些?

(A)審查(B)遊說(C)提案(D)宣讀(E)讀會

第3課法律基本理念與架構

49

(ACD)4.在法學領域中,針對「惡法」之討論甚多,部分人士認同「惡法

(ABD

亦法論」。請問:下列哪些支持其論述?

(4.惡法亦法論的支持者認

(A)依法行政與維持社會秩序是國家的責任

為人民仍可用體制內的

救濟手段來解決「惡法

」的問題,例如:以修

法的方式)

(B)人民無權反對經過多數決所形成的法律

(C)違反正義的法律,須透過立法院的修正

(D)政府重視立法與執法,而人民必須守法

(E)人民無需遵守侵犯個人基本權利的法律

)5.下列有關人治與法治的比較,哪些論述是正確的?

(A)法治採分權形式之民主統治學

(5.人治國家的統治者對其個

(B)人治之決策程序是執政者專斷獨行人行為的後果,通常不必

負擔任何責任)

(C)人治之決策者須自行承擔政治責任

(D)政府重視立法與執法,而人民必須守法

(E)人民無需遵守侵犯個人基本權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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