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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XXX年月日在XX签署: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
管辖、注册地址位于的公
司;
XXXXXXX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注册成立
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XXXX18号XXXX楼XXXX室
的公司;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另
一方”、“提供方”或“接收方”。
鉴于,双方为了共同利益,将在项目中进行合作,
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
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
(“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条定义
1、接收方和提供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2.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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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
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
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
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
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
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
决议、公司战略、资金来源、合作模式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
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
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
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
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且以该
取得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的获得和披露该保
密信息;
d)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
三方合法披露的;
e)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
的;
f)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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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应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双方同意只可以给
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
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
2、双方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
息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
存。
3、双方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
在“境内外项目”中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
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
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
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
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
4、双方承诺,双方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
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保密信
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
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
的保密信息;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
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6、双方承诺,除非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
不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外部网站)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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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另一方公司背景、股权结构、战略定位、资金来源、投
资方向等信息或新闻;任何一方不在任何媒体上披露双方就
包括境内外项目在内的任何拟合作项目、合作意向、战略合
作框架、合作模式等信息或新闻。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
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
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
并且应用尽所有法律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
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非权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
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
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
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
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
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五条违约和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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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还应该包括为减少守约方损失的必要补
救措施。
第六条一般规定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并经双方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
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
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的原
意相符合。
3、提供方有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真实
性。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
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
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
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
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
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
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第七条本协议的生效、终止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双方需一致同意终止
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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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及具有约束
力。保密期限自生效之日至协议终止之日后两年,或至一方
保密信息并非因另一方披露而被公众熟知为止。
第八条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
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4)份,双方各执两(2)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XXXXXX有限公司
董事/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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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29 07:24: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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