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爽[1]张忠毅[2]张俊楠[2]
作者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2]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
出版物刊名:辽宁经济
页码:23-25页
年卷期:2015年第8期
主题词:农房抵押房地一体宅基地流转法律探讨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辽宁省抚顺、本溪、丹东等9地
市相继推出农房抵押贷款业务。但受制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农房抵押贷款发展存在一定法律障
碍。本文试图对农房抵押贷款中存在的法律障碍进行归纳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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