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怎么写_法律文书

更新时间:2024-11-07 03:41:2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8日发
(作者:资产评估法草案)

4.原告在银行贷款及其利率证书1份;

5.购销合同复印件1份;

6.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据1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一)

原告人:××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人:××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

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05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

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

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

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

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

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被告索要货款时,被

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

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

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

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

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二)

原告一:何XX,男,汉族,19XX年11月19日出生,身

份证号:4305XXXXXXXXXXX,地址:XX市XX区XX号XX

单元XX号;

原告二:范XX,男,汉族,19XX年02月03日出生,身

份证号:432XXXXXXXXXXX,地址:XX市XX村XX组XX

号;

原告三:彭XX,男,汉族,19XX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

证号:43XXXXXXXXXXXXXX,地址:XX市XX开发区XX号。

被告: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地址:

XX工业厂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定XXXX市XX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双倍返还

原告押金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

有相关合法变更手续证明)于2009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

《XXXX客运站租赁合同》。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

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

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

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

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

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

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

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

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

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被告

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

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与此同时,被

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

过。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车站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究竟还有多

少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或合格验收。

2、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

“XXXX汽车客运站”与事实上由被告协助办理的“XXXX市

XX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完全是两码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

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相关规

定,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如

“XXXX市XXXX汽车客运站”,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

名称+(汽车)客运配客点”,如“XXXXXXXX汽车客运配客点”,

而以范XX为法人注册的“XXXX市XX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

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客运站(配客点),而合约上所签约

的“XXXX汽车客运站”,只有等级和简易站才能配有该名,而目

前经营范围上明确规定为(配客点)的XXXX客运站,按照法

律规定只能配用“XXXX市XXXX汽车客运配客点”这一名称,

而不是现注册的“XXXX市XX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这一名

称。显现,合约上所签署的“XXXX汽车客运站”跟实际营运的

“XXXX市XX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

范围方面完全是南辕北辙、极不吻合。

3、核心经营租赁物迟迟未实际履行

《XXXX客运站租赁合同》明确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资

成立的XXXX客运站及XXXX市XXXX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XXXX市XXXX客运有限公司”。而事实上,原告现经营的

“XXXX市XX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资成立(法

人代表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当一个协助办理的角。可想

而知,就连原告租赁的核心经营标的物,被告从一开始就未交付,

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资成立的公司给原告实际经营使用,难道不

是蓄意欺诈和有意违约吗?同时租赁期间,合同约定由被告出资

成立的XXXX市XXXX客运有限公司,虽未明确什么时间成立、

如何成立等问题,但原告经营车站长达一年之久后,被告对

XXXX市XXXX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没有任何反应和作为,甚

至避口不谈或虚与委蛇。而XXXX客运站实际经营的需要,客

运有限公司的成立便显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客运有限公

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无法以客运公司的名义向政府部门申请

相关营运线路的经营权,也就是说在客运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

原告根本无法正常开展自身的线路业务,致使原告进驻车站长达

一年之久依然连续巨额亏损、债台高筑,蒙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

和经济损失。被告的不作为和违约行径,严重有悖原告承包车站

经营的初衷,原告就连一个核心业务的客运有限公司都没有,拿

什么去谈车站实际性的经营和润利呢?

4、其它违约事实

《XXXX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

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

一年后,政府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

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

‘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

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后,XXXX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

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

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

置若罔闻;《XXXX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XXXX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

XXXX、并在XXXX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XXXX汽车

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

XXXX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

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10年07月15日,在原告

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

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

5、实际损失金额

原告实际投资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见损失清

单)。

综上所述,被告已严重违反合同多项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切

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宗旨原则和相关规定,被告行为已

属严重违约,同时,被告的违约事实确凿清楚,证据充分肯定,

原告现依法向XXXX市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状,请求XXXX市

人民法院秉公依法办理和审判。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XX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18:10: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9037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起诉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