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任务驱动型”作文范文:法律人情,谁
主沉浮?
“大学生掏鸟窝”【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
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
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把鸟的照
片发到网上,没想到有人愿意出价买鸟,两人因此获利1200
多元,后来他们又掏了4只。原来,他们掏的这种鸟叫燕隼,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结果,小闫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猎捕珍
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
此事引发不小的争议。
小闫父亲:儿子对小动物特别喜欢,在我们心里,农村
孩子逮鸟抓鱼不用管,没想到会被判得这么重。
热心网友:量刑太重,10年牢狱生活足以毁了人的一生。
法律专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知不知
道因此受到严惩,这叫法律认识,法律认识错误是不免责的,
理由就是公民应当知法守法。
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写一篇表明你的态度,阐
述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
套作,不得抄袭。【优秀作文】:法律人情,谁主沉浮?1
无知者无畏,不知者不罪。无心之失,人皆有之。但亚里士
多德曾说过:“法律是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那
么究竟无情而理性的法度能否包容人情?法律与人情,究竟
谁主沉浮?
大学生小闫生长在农村,经过千百年的积淀,潜移默化,
在农村没有人会认为孩子抓鸟奇怪,也没有人会去制止他。
说到底,其实是他法律意识的淡薄。我认为,在对他进行法
律制裁时,也应考虑到人文关怀的层面。
站在人文关怀的角度看,小闫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
错误,但却因此被判刑十年。人生最应该绽放光彩的年华,
却转手让给了冰冷的监狱,这对一个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来
说,相当于毁了他的一生。佛经有云:“凡夫畏果,菩萨畏
因。”怎可只看错误酿成的后果而不关注当事人的动机呢?
在大多数人眼里,这样的判决实在太过武断。
可若站在法律的高地观之,这一切似乎也无可厚非。非
法捕猎珍贵野生濒危动物本就该如此判决。倘若一个国家没
有了法律的约束,那人们该如何生存?只怕到时会出现恶人
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盗贼劫匪四处横行的场面。“法律虽不
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因为有法,诸
如李天一之辈,才没有逍遥法外。小闫被判处十年,也不过
是遵照法律程序罢了。
然而,严酷的法律与温暖的人性之间的冲突,古已有之。
正如儒法两家的冲突,千百年来从未间断。儒家提倡“为国
以礼”,注重道德教化;法家主张“以法为本”,注重严刑
峻法。这儒法之争不就似今天的人情与法律之争吗?若是沿
用儒家的那一套“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礼制,只怕
当今社会早已礼崩乐坏,因为它照顾的仅仅是统治阶级的人
情,就像成百上千的贪官污吏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一样。若是
像秦朝一样只用法家“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之说,
却感觉冷冰冰的少了几丝人情味。随着朝代的兴亡更替,我
们的先人早为我们总结出一套“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治
国之策,才得以暂时平息这场旷日持久的儒法之争。
由此观之,我们如今也该礼法结合,使法律与人情兼顾。
对于小闫这个犯下无心之失的青年,何不给予些许宽容,却
也不轻易饶恕,让他得到教训却也不毁灭他的人生呢?
法律与人情,谁主沉浮?依我之间,并无谁主之说,因
为此二者终会悟出和睦相处之道。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16:24: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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