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告知承诺制参考格式文本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
职业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
申
请
文化程度
人
情
况
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地址一致的请打“√’□,不一致的请填写:
户籍所在地
联系地址
(文书送达地
址)
说明:由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须填写以下内容: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地址:
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
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理由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所处审理阶段
民事:□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再审备注:
□劳动仲裁□仲裁□执行□其他
行政:□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再审
刑事:□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
□死刑复核□申诉□再审□其他
申请人接收法律援助文书的方式
□自行前往法律援助机构领取(本人自愿选择自行前往法律援助机构领
取法律援助文书方式的,应当按照法律援助机构通知的时间要求前往领取;本
人未在法律援助机构通知的时间内前往领取的,法律援助机构不承担逾期送达
的责任,本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接
□邮寄送达(本人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法律援助文书方式的,提供的下
收
列地址作为本人接收法律援助决定书及法律援助过程相关法律文书、材料、诉
文
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或未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告知变更事
书
项,导致法律援助文书、材料及诉讼文书的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本人
方
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式
选择邮寄送达方式的,请填写:
送达地址:与联系地址一致的请打“√’□,不一致的请填写
:
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信息和内容真实、准确,提交的其他法律援助申
请材料真实、准确,自愿接受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书面核查、网络核查、公
示核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查证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
愿意承担以下责任和法律后果:(一)被依法终止法律援助;(二)偿付
法律服务费用;(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二)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
法律援助申请人:
现将申请法律援助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事项的名称:申请法律援助
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一)法律援助申请表;(二)身份
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
证明;(三)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
关的材料。
三、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的依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
四、申请事项属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18项证明事项范围的,
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供自己当前已经持有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申请人也可以通过
签署《法律援助申请承诺书》进行书面承诺,无需提交相关证件
或证明材料,而申请人所提交的承诺书将作为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的一部分,法律援助机构有权根据需要通过书面发函给掌握相关
情况的单位核查、部门间网络共享核查、在政府网站或法律援助
机构指定场所公示、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查证。
(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包括以下18项:
1.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
2.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
3.申请人因民事诉讼获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证明;
4.一年内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的证明;
5.享受特困供养待遇证明;
6.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
7.政府出资供养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证明;
8.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证明;
9.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未就业、生活无着的证明;
10.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证明;
11.属于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
证明;
1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证明;
13.属于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的
证明;
14.离退休人员由军队管理的证明;
15.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证明;
16.警察因公致残证明;
17.属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警察的家属证明;
18.见义勇为证明。
(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列入法律援助失信人名单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2.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
台虚假承诺黑名单的;
3.因申请其他事项被其他部门列入虚假承诺黑名单的。
(三)虚假承诺的责任:依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
十条第六款和第六十二条,申请人故意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事
实或者提供虚据、证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应当承
担以下责任或者法律后果:
1.被依法终止法律援助;
2.偿付法律服务费用;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广东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
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申请法律援助的,还应当承担
以下责任:
1.列入法律援助失信人名单;
2.成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被公示。
特此告知。
XXX法律援助机构
年月日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属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18项情形之一(请在该情形框内打“√”):
□1.享受特困供养待遇
□2.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3.低收入困难家庭
□4.接受政府临时救济
□5.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
□6.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
□7.申请人因民事诉讼获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
□8.一年内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9.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未就业、生活无着
□10.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
□11.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
□1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
□13.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
□14.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15.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16.因公致残的警察
□17.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警察的家属
□18.见义勇为
申请人个人承诺
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经知晓《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二)本人申请事项属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18项法律援助证明事项范围,并自愿签订此
承诺书;
(三)本人符合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条件;
(四)本人愿意承担《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所告知的因本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所有
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清楚以上承诺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本人同意□/不同意□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在政府网站或(法律
援助机构指定场所)对本人签署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进行公示。(请在框内打“√”)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四)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成员和经济困
难申报表
申请人个人承诺
本申请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经知晓《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二)本人填写的以下信息和内容真实、准确,提交的其他相关申
请材料真实、准确;
(三)本人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法律援助机构告知的相关材料;
(四)本人愿意承担《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所告知的因本人不实
承诺、违反承诺的所有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清楚以上承诺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人个人情况
姓名身份证号
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
家庭成员性与申请人
年龄
姓名别关系
所在单位职业
说明:1、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和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具有法定赡养关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具有法定扶养关系的兄、弟、、妹,具有法定抚养关系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等。
2、家庭成员为未成年人的,“职业”一栏填写“学生”,“所在单位”一栏填写就读的学校;未读书
的,写明具体情况。家庭成员为退休人员的,在“职业”一栏注明“已退休”。家庭成员为失业或
其他无业人员的,在“职业”一栏注明“失业”或“无业在家”等情况。
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
姓名
申请人
个人及
其家庭
成员收
入状况
(申请
之日前
12个月
的可支
配收
入)
关系
本人
工资性
收入
经营性
收入
总计
财产性
收入
转移性
收入
合计
说明:1、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经营性收入包括种植、养殖、个体经营等扣除成本后获得的收入。
3、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与红利、租金、知识产权等。
4、转移性收入包括养老金或者离退休金、辞退金、人身伤害以外的赔偿、保险、提取的住房公积
金、
征地补偿等。
别墅、高档住宅:无□有□
申请人
城镇房产及其面积:无□有□套,平方
个人及
米
其家庭
汽车(经营性运输工具除外):无□有□
成员资
产状况
现金、储蓄存款、有价证券、高档消费品、收藏品等其他个人及家庭资产
款:元
重大支
出和其
他状况
备注
(五)送达回证
1.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
2.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回执
送达文书名称
3.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4.
5.
法律援助处
法援申〔〕号
送达方式
送达日期年月日
送达单位名称
案件受理编号
送达人
送达地址
受送达人
签名
代收人(签字)
及代收理由
拒绝或无法送达原因
备注
备注:1.送达回证用于证明向受送达人送达了相关文书。
2.送达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3.受送达人收到所送达文书后,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将本送达回证立
即寄回作出送达的法律援助机构。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14:27: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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