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行政法复习提纲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行政法,指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所
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
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
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二)特点:
1、形式特点:①无统一完整的实体法典②由效
力层次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
2、内容特点:①调整领域宽泛,内容丰富
②行政法融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于
一体
③富有变动性
二.行政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
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规章7、国际条约与协定8、法律解释9、
党政联合文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联合发布的规
范性文件)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
(一)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对在实现公
共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
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之
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
(二)特征: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换性
2、单方意志性
3、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
4、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5、个体权利的行使具有有限性
6、设定的灵活性与及时性
7、救济形式的多样性
四.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包括行政主体、行
政公务人员、行政相对人、行政监督主体。
五.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会判断、选择,不用
背)书P48-57
1、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
2、依法行政原则
3、正当程序原则
4、行政效益原则
3
六.会判断XX是否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1、是组织;2、在行政法律关
系中行使行政权;
3、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
权;4、独立承担责任
行政主体的范围→→(十大类)国务院;国务
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
机构;经国务院授权的办
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
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的职能部门;经法律、
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和
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
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
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
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
其他组织(eg:行政性公
司;经授权的事业单位;
经授权的企业单位,如北
京市电信局;经授权的社
4
会团体、众性组织及其
他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的种类:1、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
主体2、中央行政主体
和地方行政主体
3、地域性行政主体和公务性
行政主体
七、会判断XX是中央或是地方行政组织(地方中的
哪一类):
中央行政组织:国务院;国务
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直属特
设机构;国务
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
构;国务院部
委管理的国家
局;国务院议
事协调机构和
临时机构;中
央行政机关在
地方啊的分支
5
机关。
行政组织
地方行政组织: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的
工作部门;
派出机关(三
类:行政公署;
区公所;街道
办事处。此外
还有开发区的
管委会)和派
出机构(如公
安派出所、税
务所、工商
所)。(会判断)
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双重性质:
1、各级人民政府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
政机关,都要服从国务院;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是
地方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对地方权力机关负责。
6
九.国务院的职权:1、制定行政法规权
2、领导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
3、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
4、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
他职权
十.国务院直属机构的特征:1、直属机构的级别低,
其负责人不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2、直属机构由国务院
自行设置,无须国家权力机关的批准
3、直属机构的主管业
务单一,不具有综合性
4、直属机构在国务院
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制定行政规章
十一.国务院办事机构的职能:协助总理承办具体
事务,一般不享有对外管理的独立权限。
十二.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部管局)的性质:
指
国
7
务
院
设
置
的
主
管
专
门
业
务
,
由
部
委
管
理
又
具
有
相
对
8
十三.行政公务人员的概念:指依法享有职权或受
独
立
性
(
即
半
独
立
性
质
)
的
行
政
机
关
。
行政主体委托,能以
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
管理,其行为后果属
9
于行政主体的个人。
十四.公务员
(一)、概念: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
制、由国家
财政负担
工资福利
的工作人
员。(BD)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
包括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执政党机关,人民政协,
民主党派机关中任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工作人员,其中,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属
于国家公务员的一部分。
(三)、成为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十五.行政处分的种类:1、警告2、记过3、记
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10
十六.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和特点
(一)概念:指参与行政法律关系,对行政主体
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
(二)特点:1、行政相对人是不具有也不能行使
国家权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方。
2、行政相对人是与行政主体具有
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方。
3、行政相对人形成与行政主体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多种形式。
十七.会判断X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是哪类行政行
为.(书P108)
行政行为的概念: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
管理目的、行使行政职权和
履行行政职责所实施的一切
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
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
行为;2、内部行政行为和外
11
部行政行为;3、依法定职权
的行为、依授权的行为和依
委托的行为;4、单方行政行
为和双方行政行为;5、羁束
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6、要
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7、依
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
行为。
十八.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的表现:公定力、确定
力、拘束力、执行力。
1、公定力的概念: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一般
都被推定为是合法有效的,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应予以
尊重和服从。
2、确定力的概念:指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后,
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法定
主体不可随意变更和撤销。
十九.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
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导致犯罪
2、具有明显的违法
12
情形
3、不可能实现的行
政行为
4、行政主体受行政
相对人胁迫或欺骗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5、行政主体不明确
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二十.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合法要件损失。合
法的行政行为必
须具备主体合法、
内容合法、权限合
法等要件。
2、不适当。不适当
是指行政行为具
有不合理、不公
正、不符合现行
政策、不合时宜、
不合乎有关善良
风俗习惯等情
形。
13
二十一.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表明身份制度、说
明理由制度、职能分离制度、不单方接受制度、告
知制度、调查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情报公
开制度、时效制度、行政救济制度。
1、表明身份制度的概念:指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
在进行调查或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向相对人出
示履行职务的证明,表明其有权从事该项活动的制
度。
2、说明理由制度的概念: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
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
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
等因素的制度。
3、职能分离制度的概念:指将行政主体内的某些相
互联系的只能加以分离,使之分属不同机关(机构)
或不同工作人员掌管和行使的制度。主要包括审裁
分离和裁执分离。
4、不单方接受制度的概念:行政主体在处理两个以
上有利害关系的相对人的事项时,不得在一方当事
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不得
单方面听取其陈述、接受其证据材料的制度。
14
二十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1)行政违法的主
体是行政主体及行政公务人员。
(2)行政违法侵害
了受行政法律规范所保护的行政关系。
(3)行政违法主体
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的行为。
(4)行政违法主体
实施行政违法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
二十三.行政责任的特征:(1)行政责任是行政法
确立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2)行政责任在性质和程
度上,既不同于刑事
责任那样偏重惩罚
性,也不同于民事责
任那样偏重于补救
性,而是具有两种性
质。
二十四.行政立法
15
行政立法的法律效力层级→表书P157
笔记本上的表
二十五.行政法规的概念: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
律的规定,在其职权范
围内所指定的有关行政
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十六.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
1、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国务院各部、
委,中国人民银
16
行、审计署和具
有行政管理职
能的直属机构。
2、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1)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省、
自治区
人民政
府所在
的市人
民政
府、经
济特区
所在地
的市人
民政府
和经国
务院批
准的较
大市人
民政
府。
17
二十七.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其制定主体是各级各
类国家行政机关。
2、效力的多层性。
3、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或者从属
性和规范性)
会判断区分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
性文件。行政规章一般以部、委“令”(如总理令)
或政府“令”发布,而行政规章性文件则无须这些
条件。(行政规章,是指特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
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指定的具有普
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分为部门规章和地
方政府规章。)
二十八.行政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怎么处理?
会判断区别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
政征用、行政补偿;行政许可、确认、裁决;行政
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事实
行为。
18
二十九.行政征收的概念: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
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进行补偿的
前提下,将私人的财产所有权强制性的征归国有的
一种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十.行政征用的概念:指行政主体基于公共利益
的考虑,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在遵循法律的规定
和程序基础上,获得行政相对人财、物的使用权,
并做出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三十一.行政补偿的概念:指行政机关在进行公共
事务管理过程中,因其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相对人
合法利益的损害,或者相对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
受到损失时,依法由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给与补偿的
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三十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书P203
19
三十三.行政确认的概念: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
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等事项依职权
或当事人申请进行判断、甄别,并在此基础上上做
出证明、认可、确定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三十四.行政裁决的概念: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授权,
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与其行政管理事项密切
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判并作出处理的行政
行为
三十五.行政处罚
(一)会判断行政处罚的种类,是申诫罚、财产罚、
能力罚(或资格罚)还是人身罚。书P229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书P231
1、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和形式的行政处罚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
处罚,如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等。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
20
销营业执照以外的其他各种行政处罚。
4、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这两
类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①在案情方面,违
法事实确凿、清楚。
②在处罚依据方
面,有法定的依据。
③在处罚程度上,
只适用于警告和少量的。
2、普通程序的适用条件:①处罚较重的案件。
即对个人处以警
告以上或50元以
上,对组织
处于警告以上和
100元以上的罚
款;对治安案件
则是200元以上
的。
②情节复杂的案
件。即属于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21
③当事人对执法人
员当场处罚的事
实认定有分歧而
无法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的案件。
(四)上述普通程序中的听证程序的适用情况(书
P243)
→→对以下几种行政处罚应适用听证程序:①责令
停产停
业的处
罚;②
吊销许
可证或
执照的
处罚;
③较大
数额罚
款的处
罚。
三十六.会判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
制执行(是直接强制执行还是间接强制执行,还是
22
其中的代履行?书P259)
三十七.行政合同的特征:(1)合同双方当事人至
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合同目的是实现特
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行政合同属于一种
双方行政行为。
(4)行政主体对行政合
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
(5)因履行合同发生的
争议,受行政法规
的调整,根据相关
规则,通过行政法
的救济途径解决。
(如行政复议,行
23
政诉讼)
三十八.行政指导的概念:指行政主体在其管辖权
限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
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依
据国家的法律或政策,适
时灵活地采取引导、劝
告、建议等非强制性手
段,在行政相对人的同意
或者协助下,实现一定行
政目的的行为。
三十九.行政监察的对象:一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
四十.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权限、对象。
(一)职能: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
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
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
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
举。
24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
务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
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
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由检察机关受理
的申诉。
(二)权限:1、调查与实施强制措施权
2、提出监察建议权
3、作出监察决定权
(三)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国家
行政机关人民的其他人员。
四十一.行政复议
(一)原则:1、合法原则
25
2、公正、公开原则
3、及时、便民原则
4、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
行审查的原则
(二)受案范围:1、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的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法》T6;书P331
2、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事项。
——《行政复议法》T8
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
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
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必考案例分析】
(三)管辖:书P333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政府工作部门的具
体行政行为不服→
→向本级政府或上
级主管部门申请复
议,但有例外只能向
上一级主管部门申
请复议。
26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向上一级
地方人民政府申请
复议;对省、自治区
人民政府设立的派
出机关所属的县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的…→→向该派出
机关…
3、对国务院各部门或
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的…→→
分别向作出该具体
行政行为的国务院
部门或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申
请复议,由原行为作
出机关进行复议。
4、特殊情况→→书P333
四十二.行政诉讼的特征:(1)行政诉讼是解决一
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27
(2)核心是审查具体行
政行为的合法性。
(3)是法院运用国家审
判权来监督行政机
关依法行使职权和
履行职责,保护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不受
行政机关违法行政
行为侵害的一种司
法活动。
(4)行政诉讼中的原、
被告具有恒定性。
四十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中需要注意的:1、合
法
性
审
查
原
则;
2、
28
合
议
制
(
不
存
在
独
任
审
判
的
例
外)
四十四.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必考案例分析】
书
P3
77
1、人民法院受理的行
①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②对
29
政案件:《行政诉讼法》T2、11
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③认为行
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④
认为行政机关对要求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申
请予以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⑤认为行政
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案
件;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
件;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
件;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
的案件;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
案件。
2、
的事项:T12
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抽象行政
行为;③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
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
的具体行政行为;⑤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⑥
行政机关的调节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
为;⑦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⑧驳
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
为;⑨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
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30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十五.行政诉讼管辖中需要注意的重点【可能会
考案例分析】
1、
件。
②对国务院各部门
或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所
作的具体行政行
为提起诉讼的案
件。
③国际贸易行政案
件和反倾销、反补
贴行政案件。
④本辖区重大、复杂
的案件。
2、
殊地域管辖:
①
②
行政诉讼以被告所
特殊地域管辖: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1
中院的管辖范围
(一审):①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的案
一般地域管辖和特
在地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
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由被
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2)、对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十六.行政诉讼的原告的资格和资格转移(书
P407、408)
(一)
件)
1、
对人。
2、
3、
行政行为侵害的人。
(二)原告资格的转移的情况:
1、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
诉讼。
2、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
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32
原告资格(指某一
公民或组织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备的条
原告必须是行政相
必须是认为其合法
必须是受可诉具体
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
四十七.行政诉讼的被告的法定类型(书P411)
1、直接起诉的被告
2、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被告
3、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
4、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为被告
5、受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后的被告
7、派出机关及派出机构作为被告
四十八.行政诉讼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
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
笔录(独有的)。
四十九.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一)被告:被告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承担举证责任。
(二)由原告承担的:1、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起
诉符合法定条件。
2、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
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33
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
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
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
实提供证据。
五十.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和期限
(一)起诉的条件:(1)原告适格(2)有明确的被
告(3)有具体的诉讼
请求和事实根据
(4)起诉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
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
管辖
(二)起诉的期限:1、一般→①直接起诉的案件,
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②
经过复议的,不服,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
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限届满之
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③相对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34
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内提起,
可申请延长期限。2、特殊→书P455
(三)审查期限和结案方式:①对符合起诉条件的,
受诉法院应当自受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②
不符合的,受诉法院应当自受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
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起诉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
服的,可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
上诉。③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补正或更改的,法
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当事人补正或更改;在指定期
间补正或更改的,应当予以受理。④受诉法院自收
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
先予以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
定驳回起诉。
五十一.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书P480)
【其中主要的重点】
(一)各级法律规范在行诉中的适用:1、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适用:全国范围有效
2、地方性法
规的适用:仅限于地方有效
3、规章在行
35
政诉讼法中的适用
4、一般规范
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意义
(二)行诉中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原则→书P485
五十一.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的和理由(条件)
(一)一审判决的种类和理由:
1、维持判决→理由:①证据确凿;②适用
法律法规正确;③符合法定程序。
2、撤销判决→理由:(1)主要证据不足(2)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5)滥
用职权
3、履行判决→理由:①被告依法负有职责,
应当履行一定的作
为义务;②行政机关
不履行或拖延履行
法定职责;③行政主
体有履行职责的必
要性或可能性。
4、变更判决→理由:(1)只针对行政处罚
行为;(2)只能对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判决变更
36
37
38
39
本文发布于:2022-08-28 09:46: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9015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