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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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复习资料大全]法考答疑精选:事件、
事实、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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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问题】事件、事实、行为的区别。
【回复】事件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
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简单地说就是指其本身不直接包含人的
意志性的民事法律事实。比如自然事件:海啸。
行为则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根据行为人是否进行意思表示,
可以将行为进一步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
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需要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比如签订合同。
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即事实行为。
它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一旦实施该
行为即在客观上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
行为发生的法律后果可能是不一致的。比如侵权行为,行为人作出侵
权行为的目的可能是为自己获得利益,本身并没有变动民事法律关系
的意图,而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却使侵权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产生赔
偿的法律关系,即侵权人要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所谓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
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如无因管
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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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事实行为属于是行为的范畴。
而自然事实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比
如地震、人的死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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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27 20:32: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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