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法律关系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4-11-07 20:54:0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7日发
(作者:公司法 全文)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法律关系有什么区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区别表现在隐名股东作为公司企业的实际投

资人,但一般不直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负责,那么在法律上隐

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还有那些区别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

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法律关系有什么区别

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

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

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

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

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

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

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3、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

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

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

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

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

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

1

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

隐名股东的身份该怎么认定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

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

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

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

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

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

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

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

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

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3、无违法行为

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

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

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

2

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

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在司法实践中,对隐名股东的认定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研究通过后

方可执行,由于隐名股东具有很大的自由性,且一般情况下需要树相

关事项负责,所以在对相关问题进行认定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规定来进行处理。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行法

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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