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中国行为法学会一般课题(2010)学研010
课题成果(上):现状、问题与构想
前言
研究方法
研究结果及其分析
上篇现状与调研——中国律师化解社会矛盾作用的现状
专题一中国律师有啥用?
1
、法官眼中的律师
2
、检察官眼中的律师
3、公安眼中的律师
4
、民众眼中的律师
5
、律师眼中的律师
6、法律纸上的律师
7
、高层领导眼中的律师
专题二律师化解纠纷之现状——散兵游勇式的“八路军”
一、律师化解社会非诉纠纷的作用
二、律师在诉讼中作用
专题三律师化解社会矛盾发挥民间作用的问题
一、底线:可不可以没有律师?
二、名不正言不顺——律师,你到底是谁?
三、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作用的几个具体问题
1、律师的民间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在非诉、预防方面没有全面规划
2
、律师作为化解社会非诉纠纷的“八路军”处于比较松散、游击状态
3
、我国法律体制不完善,对律师作用的发挥还有不少限制
4
、不畏权势仗义执言、扶危济困援助弱势体的形象没有树立起来
5
、过于依赖“律师费”,职业道德出现问题,“讼棍”成为致命伤
中篇反思与借鉴——“讼棍”与“大律师”的对比考察
专题四对中国古代鄙视“讼棍”(讼师的消极作用)的反思
一、中国古代“讼棍”的罪状及其管制
1、古代讼师的业务范围与“讼棍”的罪状
2
、中国古代对“讼棍”的管制措施
二、“讼棍”产生的根源与完全杜绝的艰难
三、中国历史鄙视“讼师”的大背景探析
1
、正统与非正统:儒家
V.
法家
2
、社会主流“厌讼、贱讼”观念
3、不学法的V.学法的民间讼师
4
、比“奸商”还令人痛恨的“讼棍”现象
专题五对西方“大律师”现象(律师积极作用)的借鉴
一、西方人眼中的律师:代言人
二、西方重视律师作用的机制探析
1
、政府从打压到支持起到重大作用
2、近代“崇尚法治”的社会价值趋向
3
、法律体制的土壤
专题六中国律师的集体忧患意识
一、中国“大律师”的标准与西方“讼棍”的遏制
1
、中国“大律师”形象与现代取向
2、西方“讼棍”及其巧妙管制:胡萝卜+大棒
二、律师当自强,生于忧患管控“讼棍”
1
、教育为主,启发忧患意识,开展“律师良知”教育
2、严厉惩戒为辅,建议制定震慑性、可操作性、可申诉律师惩戒制度
下篇构想与建议——中国律师化解社会矛盾的地位与特
专题七中国律师化解社会矛盾,能否从配角当主角?
一、从“党政司法主导型”向“党政指导司法辅助律师主力型”转变
(一)以山东为例,看当前“党政司法主导型”机制主要现状与问题
(二)对当前化解社会民间矛盾机制的模式分析
(三)从官方主导型向民间主导型转变,律师是主力军。
二、做主角,理论与现实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
、从社会矛盾解决的八种途径中,只有律师可以在各个解决途径出现
2、只有律师可以代表纠纷的多种利益方,不受身份的限制
3
、律师预防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无可替代
4、律师有利于化解从“官方主导型”转型为“民间主导型”转变
5、大多数社会矛盾属于中小型民事纠纷,律师的非诉作用恰如其分
三、中国律师成为化解社会矛盾“主角”的措施
(一)需要党政高层能从政治上信赖、观念上肯定
(二)需要党政各级政府和法院等机关,有具体措施支持
1
、社会要给律师更多发挥积极作用的舞台
(1)在非诉方面,扶持和鼓励律师业务发展的几项措施
(
2
)在民事诉讼方面,司法调解或和解向律师主导法官主持模式转型
(3)在刑事诉讼方面,解除律师辩护后顾之忧;在行政诉讼方面,试
行有条件的原告法律援助律师制度
2
、重点解决“律师费”问题,引导激励律师发挥作用。
(1)完善律师费转移支付,解决“穷人请不起律师”五项措施
(
2
)改善不同类型纠纷的律师收费导向,发挥律师费的引导作用
(
3
)解决律师收入两极分化、推行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宣传告知大众如何“巧用律师”,减少偏见,发挥律师作用
4
、加快法治国策的推行,是根本和长远之策
(三)加强律师自身建设
1、赢得政治信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2
、在业务方面,律师化解民间纠纷要从“八路军”向“解放军”转变
(1)促进律师业分业、分流、分层次服务的体系形成
(
2
)扶持地区性个别规模化、品牌化律师所发展
(
3
)按纠纷类型,更多制定规范指导化解社会矛盾的律师业务指引
专题八构建中国律师的特:律师息争的“和”文化
1
、西方社会“一分为二”哲学观及其法律“对抗”文化的弊端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为贵”的精神,需要中华律师传承和发展
3
、新时代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律师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