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新彦
作者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法学家
页码:121-138页
年卷期:2016年第5期
主题词:代理;法律除外条款;间接代理;紧急代理;共同委托
摘要:从代理规则的属性、结构上看,代理不具有独立成章的意义和必要,且比较法上没有代理独立
成章的先例。《民法总则草案》第七章"代理"应回归于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继第四节"民事法律
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之后,设置第五节"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第七章代理一定程度上滥用了"法
律除外条款",应予以删除或修正。《民法总则草案》第143条、第149条、第151条、第152条都需
要进行修改,第144条、第147条应该删除,此外应增加"间接代理…"紧急代理""共同委托"等规定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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