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定向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XX大学
甲方委托乙方学院为甲方定向培养
专业硕士研究生。
双方协议如下:
一、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
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
二、定向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调档案,不转户口、工资等关系。生活费用及医疗
费由甲方负责。定向生须按照相应标准缴纳学费。
三、如甲方定向考生按照乙方确定的住宿标准交纳住宿费,乙方在条件允许情况下
可予以安排。
四、乙方按学校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对定向生进行管理,定向生在学期间应服从乙
方的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如因各种原因发生学籍变动,须向乙
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定向生因各种原因不宜继续培养须作学籍处理者,由乙方决定,由甲方负责安
排或处理。
六、定向生变更定向单位时,应及时变更协议,逾期不办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七、毕业(结业或肄业)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乙方寄给甲方,由甲方发给本
人,如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介绍信,也可由本人领取。定向生毕业后,由甲方负
责就业。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考生本人认可并签字,甲、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并各自持有一份。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本人签字:
甲方人事主管部门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27 09:17: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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