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
性培养方案
附件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汇总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
案.......................................................................-4-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制定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方
案的要求...........................................................-9-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
案.....................................................................-16-
关于制订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1-
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
案.....................................................................-24-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29-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42-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45-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
案.....................................................................-48-
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
若干基本要求.................................................-51-
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汇总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修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
方案的要求.....................................................-54-
制订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
指导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61-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
方案(2009).................................................-62-
-3-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
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
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
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
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
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
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
-4-
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
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
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
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27学分)
(1)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
(2)外语(3学分)
(3)法理学专题(2学分)
(4)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
(5)宪法专题(2学分)
(6)民法学专题(3学分)
(7)刑法学专题(3学分)
(8)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
(9)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
(10)行政法专题(2学分)
-5-
(11)经济法专题(2学分)
(12)国际法专题(2学分)
2、选修课(选满10学分)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二)实践教学(15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
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学分)
2、实践必修环节(6学分)
(1)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
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
官讲授)(2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
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
(2学分);
(3)法律谈判(2学分)。
3、实务实习(6学分)
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
际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
月。
(三)职业能力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
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职
-6-
业从业技能,培养内容主要表现为:
1、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
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
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
与取证;
6、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
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四)学位论文(5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
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
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
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
论文的成果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
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
规范,字数在1.5万至2万字为宜。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7-
六、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
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
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
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
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附则
本方案属于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8-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制定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方案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和指
导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根据《关于转发全日制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
中《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我校《关
于加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
((研院字[2010]第126号)文件精神,现将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一)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
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具有良好的敬业
精神和科学道德,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二)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
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及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具有组织和管理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在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明确研究方向,使导师
与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有一定的主攻目标。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
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
-9-
成学业者,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延长学习期限后,在校年限(含休
学)不得超过4.5年。
四、培养方式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采用“三段式”培养方式,即课程学习+
实践教学+学位论文。课程学习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实践教学一般
不少于6个月,学位论文一般不
少于1年。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倡导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
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
的指导工作。鼓励各学院从不同行业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一定理
论水平的企业界人士和管理人员作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校外
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根据学生的实践和论文方向,成立联
合指导小组,更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
五、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学习不少于29学分,其中必修课不
少于16个学分;专业实践3学分。
六、课程体系设置
(一)课程学习要求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
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
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
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加大实践环节的学
-10-
时数和学分比例,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课程教
学时间一般为1学年。
课程设置以课程模块为基础,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含数学课)、专业选修课和职业素养课四大模块,实践课可作为专
业基础课,也可作为专业选修课,课程设置应不断加大实践课的比重。
实践课主要指具有特定主题的系列实验课或以实验为主的专题
课;与学科应用技术相关的硬件、软件设计或机构设计;在实践基地
进行工程设计、项目研究等方面的课程。
(二)课程体系框架
序课程设置课程性备注
1公共基础课必修课不少于6
2专业基础课(含必修课不少于10
3专业选修课选修课
4职业素养课选修课至少选修
(三)课程设置
1.必修课(不少于16学分)
1)公共基础课程(6学分)
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表
课程编号课程名称
S0001024中国特社会主
S0001025自然辩证法概论
S0001026马克思主义与社
S0002033英语听说
S0002027英语读写
-11-
学学
362
181
181
722
321
备
必
学
院
必
研
S0002028现代英美社会文
S0002029实用英语写作
S0002030商务英语
S0002031英语视听说-新
32
32
32
32
1究
1
生
1
1
五
2)专业基础课程(含数学课,不少于10学分)
如本专业领域专业基础课设置有数学课,请在下表中选择数学课
程。
课程编号
S0003001
S0003002
S0003003
S0003004
S0003005
S0003006
S0003007
S0003010
课程名称
数理统计理论与方
法
偏微分方程及有限
元分析
数学物理方法
数值分析(科学与
工程计算基础)
数学建模与数学实
验
模糊数学
矩阵分析
最优化计算
-12-
学
时
54
54
80
54
54
72
54
54
学分
2
2
4
2
2
3
2
3
2
S0003009应用泛函分析基础68
S0003012随机过程562
2.专业选修课(12学分)
专业选修课主要应结合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及本学科工程实际
中的重要问题设置。专业选修课可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具有较好
理论水平的企业界人士承担部分课程或讲授课程的部分内容。
3.职业素养课(1学分)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至少选修1学分职业素养方面课程,
该类课程将由研究生院统一添加到各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中,供研究
生选修。
七、必修环节
(一)专业实践(3学分)
从第二学期末开始,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到校外实
践教学基地完成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
毕业生不少于1年。
请各学院按领域建立专业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包括:制订基地研
究生培养方案,确立实践教学内容、实施方案及考核方法等。
(二)技术讲座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5次以上技术报告会。每
次应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技术讲座考核表”,其中至少3
次附不少于1500字由导师签字认可的小结。
(三)学位论文环节
1.学位论文开题:第三学期初(2~6周),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
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可在实践单位举行。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第四学期初(4~8周),全日制工程硕士
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可在实践单位举
-13-
行。
3.预答辩:第五学期初(2~6周),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举行
预答辩。
4.答辩:第五学期中(10~14周),符合答辩条件的全日制工程
硕士研究生举行答辩。
八、学位论文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型研究课题或工程实际问题,
必须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内容和形式可以是:
应用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
用软件开发、实际管理课题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应能体现
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
论文可以在校内或相关企业完成,具体由导师和学生自主确定。
(二)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按学校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
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和进展;审核其工艺、技术和设计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审核学位论文
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四)评阅专家至少两人;应为本学科专业或相近的学科专业具
有副高以上职称,目前仍从事科学研究,比较熟悉当前国内外本学科
的前沿以及发展与动态,学术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至少有一名是校
外专家,两名评阅专家不能同一单位。评阅专家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
员会拟定。
(五)学位论文答辩按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有关
规定执行。
九、学位授予
-14-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
合格,完成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位评定
委员会的审定达到培养目标,可授予本学位类别(领域)工程硕士学
位。
-15-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面向会计职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
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
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
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二)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
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
作的领导潜质。
(三)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向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
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16-
非会计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会计学综合知
识考试(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
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
格者则需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
理、审计等内容)后继续学习。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五、培养方式
(一)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
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
或承担部分课程。
(二)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四)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并适当
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五)加强实践环节。
(六)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六、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根据社会需求以及本单位的办学特与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本
单位培养方案,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加强教学管理,做好
-17-
培养工作。课程教学要紧密结合会计实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
案例教学,注重实际能力的培养。
设置包括核心课、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的课程体系。
(一)核心课(必须修读,共22学分)
1、政治课(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管理经济学(3学分)
4、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
5、高级财务管理理论和实务(3学分)
6、高级管理会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
7、高级审计理论和实务(3学分)
8、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2学分)
(二)方向课(必须修满6学分)
1、政府与非盈利性组织会计(2学分)
2、财务报表分析(2学分)
3、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2学分)
4、会计师事务所管理(2学分)
5、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2学分)
6、企业税收筹划(2学分)
7、中国税制(2学分)
8、数量分析方法(2学分)
9、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2学分)
-18-
10、企业并购(2学分)
11、风险管理(2学分)
12、投资学(2学分)
13、国际商务与国际结算(2学分)
14、战略管理(2学分)
15、商法概论(2学分)
16、管理信息系统(2学分)
(三)任选课(必须修满6学分)
由学生在全校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含方向课中未选过的课
程)中选修至少6学分。
(四)实践课(6学分)
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
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
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七、学位论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
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会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
论、知识、方法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和实用价
值。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
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
-19-
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0-
关于制订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加
快研究生培养类型和模式的改革步伐,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从
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促进全日
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规范化,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培养目标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
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培养应用性、复合型、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中国特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
国敬业,遵纪守法,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具备承担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具备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主要为风景园林、园林、城市规划、建筑学、艺术设计等相关专
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21-
(一)培养方式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由课程学习、实习实
践、学位论文(设计)三个主要环节组成。
(二)采取案例式和启发式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应届本科毕业
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由本单位相关学科具有
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并推荐实践部门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副导师。
(四)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管理工作,可参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
究生的管理工作进行。
五、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
(一)必修课程(不低于14学分)
1、政治理论(2学分)
2、外国语(3学分)
3、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2~3学分)
4、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2~4学分)
5、植物应用与技术(2~3学分)
6、生态学专题(2~3学分)
(二)选修课程(不少于4类课程)
1、风景资源管理类课程
2、园林植物类课程
3、风景园林工程技术类课程
4、园林文化与艺术类课程
5、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类课程
6、旅游类课程
-22-
(三)必修环节
1、风景园林专业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2、开题报告
3、中期考核
六、学位论文(设计)
(一)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当是风景园
林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或者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功能要求的规划设
计项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学位论文(设计)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应有先进性
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
(三)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应有不少于2位专家
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核,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书。
-23-
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在遵循翻译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
教育的特点,借鉴、吸收国外高层次翻译专门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
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结合我国翻译实践领域的实际情况,积极
探索具有我国特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提升国际竞争力需要及满足国家
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口笔译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
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
文经答辩通过方可申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二)采用研讨式、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口译课程教学要运用
卫星电视、同声传译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和
设施、设备开展,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译员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
座。笔译课程可采用项目翻译的方式授课,即教学单位承接各类文本
的翻译任务,学生课后翻译,教师课堂讲评,加强翻译技能的训练。
-24-
(三)重视实践环节。强调翻译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翻译案例的分
析,翻译实践须贯穿教学全过程。要求学生至少有10万~15万字的
笔译实践或累计不少于400小时的口译实践。
(四)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
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外事与企事业部门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务)的翻译人员参加;可以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
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资深译员或编审共同指导。
五、课程设置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38
学分(含实习)。
(一)必修课
1、公共必修课
(1)政治理论(3学分)
(2)中国语言文化(3学分)
2、专业必修课
(1)翻译概论(2学分)
(2)基础口译(2学分)
(3)基础笔译(2学分)
3、方向必修课
(1)口译方向:
交替传译(6学分)
同声传译(6学分)
-25-
(2)笔译方向:
文学翻译(4学分)
非文学翻译(4学分)
(二)选修课(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与师资特确
定选修课,其中“第二外国语”为限定选修课)
1、第二外国语(2学分)
2、中外翻译简史(2学分)
3、翻译批评与赏析(2学分)
4、跨文化交际(2学分)
5、中外语言比较(2学分)
6、文体概论(2学分)
7、国际政治与经济(2学分)
8、模拟会议传译(2学分)
9、专题口译(2学分)
10、视译(2学分)
11、商务口译(2学分)
12、法庭口译(2学分)
13、外交口译(2学分)
14、经贸翻译(2学分)
15、法律翻译(2学分)
16、科技翻译(2学分)
17、传媒翻译(2学分)
-26-
18、计算机辅助翻译(2学分)
19、中国典籍外译(2学分)
20、笔译工作坊(2学分)
21、口译工作坊(2学分)
(三)实习(4~6学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习,可采用在(顶)岗工作或实习在内的多
种方式进行。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字数均以汉字计
算):
(一)项目。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中外文本进行翻译,字数
不少于10000字,并根据译文就翻译问题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
报告。
(二)实验报告。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口译或笔译的某个环节
展开实验,并就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写出不少于10000字的实验报告。
(三)研究论文。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翻译研究论文,字数
不少于15000字。
学位论文采用匿名评审,论文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位具有丰富的口译或笔译实践经验
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
-27-
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翻译硕士专业学
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8-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
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
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
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
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
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
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
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学生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学生通过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具有
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具体
学习方式,可以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9-
学习年限为2至4年。“非脱产”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
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
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
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
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
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建议最低学分
2
2
3
2
2
3
2
2
2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学位教育必设
外国语
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分析
政治学
公共经济学
宪法与行政法
非营利组织管理
公共伦理
-30-
学位教育必设
专业必设
专业必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序号
10
11
12
课程名称
社会研究方法
电子政务
公文写作
课程类别
选设
选设
选设
建议最低学分
2
2
2
2.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
畴、院校自身办学特和社会公共管理事业对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
行设计和设置。
3.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社会实践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
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对于社会实践报告的具体
要求,由各培养院校自行制定,总体上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
素养和能力。各培养院校应安排缺乏公共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学生到
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进行社会实践。
五、师资队伍
各培养院校应逐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即专职教师和兼职
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队伍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担任核心课的教师应
为专职教师,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每门核心课程原则
上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应作为不同核心课程的核
心成员。兼职教师队伍要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专
业方向学生培养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应不少于专业方向师资队伍的三
分之一。各培养院校应选聘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
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并且确保他们
-31-
积极参与学生的培养工作。
各个专业方向必须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
六、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
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
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
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
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
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
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
万字以上。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
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
业学位。
九、办学环境
各培养院校应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与其
他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包括硬件设
施、教学投入、学习保障、后勤服务等。同时,根据公共管理硕士(MPA)
-32-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特点,应特别注意加强案例分析和研讨所需相
关设施的建设。
附件8:
关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若干问题说明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是为进一步提
高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而制订的。
我国自1999年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来,MPA教育事业
蓬勃发展,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培养方案,建立了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和较为完善的教学管理服务体系,为我国公共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做出
了应有的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MPA教育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
和挑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对公共管理人才队伍的能力
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进入快
速发展时期,对专业学位的教育质量和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发展需求、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基于MPA教育十年的经
验总结,经过多次充分调研,制订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指导性培养方案》,供MPA培养院校制订具体培养方案时参照。
一、关于培养目标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公共管理硕士教育主要为党政部门及非政
府公共机构培养人才,培养目标中包含着很高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
-33-
和意志品质要求,体现着鲜明的公共性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把握公共管理专业的特点。公共管理专业教育要紧密结合我国行
政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特别注重培养公共管理人才落
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培养运用专业理
论、知识和技术、满足特定社会职业需求、创造性从事专业工作的人
才为目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面向实践领域的高层次开发应用型人才。
二、关于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1.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
“全日制”研究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
可以转户口、调档案,毕业时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在职攻读”研究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
收。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时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2.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一般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三年
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具体报考资格和考试科目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当年有关文件规定和各MPA培养院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3.录取
主要依据考生参加全国考试的成绩和复试(含面试)成绩,并结
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择优录取。具体细则以各MPA培养院校当年公布的
招生简章为准。
-34-
三、关于学习方式与年限
被录取的研究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
具体办法可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脱产”学习指脱离工作岗位,与一般在校学生一样,全时在学
校学习的学习方式。
“非脱产”学习指不脱离工作岗位,利用业余时间或假期到学校
进行学习的学习方式。“非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晚上,也可
以是集中安排的一段时间。
公共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至4年。“脱产”学习年限最低为
2年,由于“非脱产”学习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所以学习年限要
长于“脱产”学习,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关于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取学分制,总学分不应少于36学
分,各培养院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建议对专题研讨和系列
讲座课安排一定的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2.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
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
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社
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3.核心课程
(1)核心课是MPA研究生必修课程,是完成培养目标的基础性
-35-
课程,是体现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特点的关键性课程,是保证、提
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
(2)“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12门课的建议最低学分共
26学分。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
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
程,其他核心课程,由各培养院校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
核心课程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建议最低学分
2
2
3
2
2
3
2
2
2
2
2
2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学位教育必设
外国语
公共管理
公共政策分析
政治学
公共经济学
宪法与行政法
非营利组织管理
公共伦理
社会研究方法
电子政务
公文写作
学位教育必设
专业必设
专业必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选设
(3)增设“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为必设核心课程,
是在总结《关于调整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设置和学分的通知》
-36-
(学位办[2003]15号)下发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讨,
根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特点,为强调核心课程的基础地位,提升
核心课程的公共性,结合MPA研究生需要而确定的。
(4)选设核心课的要求。除4门必设核心课程外,培养院校还
需从余下的8门核心课程中至少选设4门。培养院校应根据MPA研究
生本科教育背景和职业领域,选设满足多方需要的核心课程。
设置选设核心课的办法一方面有利于满足MPA研究生学科背景
多样、工作任务复杂而产生的多元的学习需求;另一方面符合了专业
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适应了公共管理领域新问题新任务日益纷繁复
杂的发展趋势,为提高公共管理教育事业创新力和实现院校差异化发
展战略提供了基础和平台。
4.专业方向必修课
专业方向必修课是围绕某具体专业方向的若干课程组合,由各培
养院校根据公共管理学科范畴、院校自身办学特和公共管理领域对
于人才的培养需求,自行设计和设置。每个专业方向必修课要求不少
于8学分。
专业方向必修课是MPA培养院校实现差异化发展战略的重要途
径。MPA培养院校应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地域特点和办学条件,结合
MPA研究生学科背景和其工作单位的需求,精心论证和确立专业方向
课,突出时代性和对策性,采用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确立特和品
牌。鼓励综合性、理工科、师范类、财经类、政法类等不同类型的院
校在专业方向上实行差异化发展。专业方向设置求精、求强、不求多。
-37-
5.选修课
选修课是MPA研究生根据自身兴趣和需要选择学习的课程,要求
不少于9学分。选修课是MPA研究生完善知识结构、拓宽视野、提升
素质、陶冶情操的重要途径。
培养院校可根据MPA研究生要求自行开设选修课。MPA研究生也
应当可以在培养院校开设的所有其它专业领域研究生选修课中进行
选修。
6.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MPA研究生在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指导下,在政府部
门、公共组织具体岗位参与实际工作的一个学习环节,计2学分。社
会实践在于引导和培养MPA研究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
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以
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由
培养院校安排,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完成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三个月,既可以采取分时、分段方式,也可以
根据各校情况,采用集中实践方式;或者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实
践方式。社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报告的具体要求由各
培养院校制订。
五、关于师资队伍
各培养院校应逐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即专职教师和兼职
教师相结合的师资队伍。
专职教师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兼职教师是指培养院校选
-38-
聘的,实质性地参与到教学培养工作中的,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
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
专职教师是MPA教育的骨干,应当在核心课程教学中发挥主要作
用,为此,担任核心课的教师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
专职教师。同时,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也为了确保课程质量,每
门核心课程原则上应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应作为
不同核心课程的核心成员。
兼职教师要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专业方向教
学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应不少于专业方向师资队伍的三分之一。专业方
向课是与MPA研究生职业领域或工作岗位紧密联系的课程,很大程度
上影响着MPA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是实践性非常强
的课程。所以,理应加大参与培养的兼职教师比重,充分发挥“双师
型”师资队伍的作用。
各个专业方向必须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每个专业方
向教师团队不应少于3人。
六、关于教学形式
教学形式就是根据一定的教学思想、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以及教
学主客观条件组织安排教学活动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效果
和教学质量。
MPA研究生以在职学生为主,有着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的学
习需求。为此,应当综合运用多样化教学手段,加强案例式教学和体
验式教学,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个案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
-39-
法,增强教学吸引力和有效性。要致力于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激发
MPA研究生学习内生动力,积极倡导自学,鼓励在工作中学习、在实
践中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还应探索采用“课堂教学+网
络学习”的全方位综合教学模式。
鼓励多采用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并逐步建设完善的经典案例库。
七、关于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
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MPA研究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
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MPA研究生应当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
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
施。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
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
万字以上。
培养院校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位论
文由MPA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防止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特别是侵犯
所在单位或实习部门的知识产权。
培养院校还应重视高质量学位论文的甄选和应用。首先要完善优
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评选工作,推选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参加全国
MPA优秀论文评选。其次,要注意挖掘高水平学位论文的应用价值,
提炼科学有效的政策建议及时递交有关部门参考。
八、关于学位授予
-40-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
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
业学位。
各培养院校应举行正式、庄严的学位授予仪式,注重采集、保留
有关影像资料。各培养院校还应以学位授予仪式为起点,做好MPA
毕业生终身学习和有关校友工作。
九、关于办学环境
各培养院校应为MPA研究生提供与其他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
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包括硬件设施、教学投入、学习保障、
后勤服务等。
根据MPA研究生的教学特点,应特别注意加强案例分析和研讨所
需相关设施的建设。建议有条件的培养院校配备两个以上的教学设备
齐全的案例研讨室,一个以上的拥有较高软硬件水平的实验室。
根据MPA研究生的特点,应注意加强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原则
上应当成立专门的MPA教学管理服务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建
立完善的标准化教学管理服务流程。建议有条件的培养院校配备一个
以上的供小组讨论和师生休息用的多功能互动室,有条件时,还应当
为MPA研究生提供职业规划和心理调适等咨询服务。
有条件的院校应当组建“MPA发展指导委员会”,在MPA教育发
展和项目管理上发挥重要的战略发展和咨询决策作用。
-41-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
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
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
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
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一)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
-42-
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
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二)考评方式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
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加强实践环节培养。
(四)注重职业道德培养。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
(一)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
1、会计学原理
2、经济学原理
(二)公共基础课(5学分)
1、外语(3学分)
2、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三)专业必修课(12学分,培养单位任选4门)
1、金融理论与政策(3学分)
2、金融机构与市场(3学分)
3、财务报表分析(3学分)
4、投资学(3学分)
5、公司金融(3学分)
6、金融衍生工具(3学分)
(四)选修课(16学分,培养单位从以下课程中任选,或者根
-43-
据自己的特点设置)
1、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2学分)
2、财富管理(2学分)
3、固定收益证券(2学分)
4、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2学分)
5、私募股权投资(2学分)
6、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2学分)
7、金融营销(2学分)
8、金融危机管理案例(2学分)
9、金融企业战略管理(2学分)
10、金融法(2学分)
11、行为金融学(2学分)
12、金融史(2学分)
(五)专业实习(4学分)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
个月,应届本科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论文内容应着眼于实际问题,
论文形式提倡案例分析、调研报告、产品设计等。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
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44-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
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工程管理理论,以及相关
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
调和决策能力,能够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
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并具有3年或以
上工程实践经历人员,一般应具有理学、工学或管理学(工程管理专
业)学士学位。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
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习实践教学(含专业实践、企业实习
和论文工作等)培养环节,累计实习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课程设置应以工程管理学科为基础,与相关工程学科相结合,充
分反映工程管理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课程内容应
具有宽广性、前沿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
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45-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项目训练
等方法。
实行双导师制,或者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五、课程设置及要求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管理类课程不少于18
学分。
课程设置采用模块方式,应覆盖:
(一)公共课程(政治、外语等)
(二)工程管理类课程
(三)工程技术类课程
(四)选修及其他课程
(五)必修环节(选题报告、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
用工程管理及相关工程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管理
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以是工程管理项目设计、专题研究或案
例研究报告。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一)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的规定环节,达到培
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
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
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须有相关工程领域管
理实践专家。
八、学位授予
-46-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
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管理
硕士专业学位。
-47-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试行稿)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
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
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
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过程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
培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
结合的培养方式。积极创造艺术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
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
-48-
的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课应着重于提
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作品的能力。专业必
修课应着重于提高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
识,提高研究生的综合艺术修养以及在作品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
的综合能力。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选修课程应内容广
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
一定空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来选修课程,以利于全
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0学分(课程学分计算方式:
大于等于16课时为1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具体学
分设置如下:
1、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包括外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等)。
2、专业必修课与专业实践:不少于36学分。
3、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六、毕业考核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须参加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包含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实践展示水平是毕业考核的
主要方面。各学科领域及专业方向须作出具体要求。学生在学期间,
须按各领域方向培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不同内容
的专门展示。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应是对作品的创
-49-
作思考和理论阐释。论文须符合学术规范,且不少于5000字。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负
责审查实践展示和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
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50-
本文发布于:2022-08-27 08:18: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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