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学科技学院
2009级金融系2班
冯适
大
一、商业银行的创立条件主要有哪些?
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
(一)自然条件
1、人口状况
(1)人口数量及结构
(2)人口变化趋势
2、地理位置
(二)经济条件
1、生产力发展水平
2、工商企业经营状况
3、宏观经济状况
(三)金融条件
1、信用意识
2、货币化程度
3、金融市场发展
4、竞争状况
5、金融政策
二、简述商业银行创立的基本决策、设立程序。
创立商业银行的决策程序
1、划定业务区域
划定业务区域是对商业银行地点的初步选择,是最初准备阶段。
在划定业务区域时要对影响银行业务量的在外条件予以充分考虑,以保证银行业务的业务量
2、收集和分析数据
划定业务区域也就是确定了银行设立的研究比较对象。但要进一步研究比较,就要依据
有关数据处理的结果,所以,要搜集有关数据并加以整理和分析。对数据进行处理,可以得
到一系列指标:经济状况和人口指标银行现有占有率和潜在占有率、同地区竞争者占有率、
拟设银行费用以及预期收入等。这些指标为银行的设立提供了决策参考。
3、大范围筛选
大范围筛选是在收集和整理数据的基础上对银行地点的初步选择。主要是依据数据处理
后所反映的信息,决策者可以对各个拟设定区域进行比较和分析选出进一步研究和分析的对
象,建立和比较一些选择指标,筛除不合格的地点,选出拟设立银行地点的初步名单。
4、最后选定
在大范围筛选的基础上,对合格的拟设立区域进行进一步的指标分析,列出各地区的优
劣差别。并结合银行的实际情况最终选定理想的地点。
商业银行的设立程序
(一)了解内情
商业银行的注册申请人首先要了解开设一家新银行应具备的条件。
(二)提出申请
商业银行的设立发起人向当地货币监理机构递交注册申请书,并且一起进行讨论,听取
货币监理机构对申请书的内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注册申请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银行的经营宗旨
(2)银行的发展前景
(3)发起人的履历及财务状况
(4)董事会成员情况
(5)经营计划和收益计划
(三)公开发表申请通知书
(四)货币监理机构审查
货币监理机构审查对国民银行的注册审查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国民银行的发起人是否达到法定人数
(2)发起人说递交的国民银行设立章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3)资本总额是否达到法定要求
(4)银行的经营前景如何
(5)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
(6)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五)最初审批
(六)开业准备
(七)拒绝后的申请
(八)最后审查及开业
附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本条是对商业银行设立条件的规定。本条对原商业银行法第十二条作了修改:
1.第三项原规定是:“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修改为:“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文字修改,与本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提法一致。“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包括了“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条第二款原规定是:“中国人民银行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银行
业竞争的状况”,修改为:“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我国加入了世界
贸易组织,按照世贸规则的要求,审批设立商业银行,不应当附加经济发展状况等限制性条
件,因此作了修改。设立商业银行,除了考虑本条规定的五项条件之外,还要符合其他商业
银行审慎经营所必须考虑的条件。
商业银行法在总结我国银行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了国外有关设立商业银行条件
的规定,对我国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作了规定。现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分述如下: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银行章程是关于银行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主要内容有:银行的名称、住所、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内部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等,是体现银行性质、地位、权利能
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以及银行对内对外关系的规范性文件。银行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
即产生法律效力。银行按照其章程从事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违反章程,将会受到制裁。
商业银行的章程,应当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银行在有关部门登记的资本总额,既是银行经营所需要的资本,又是银行
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障。鉴于注册资本对银行具有重要作用,本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
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对设立商业银行以及城市
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问题作了规定。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银行是一种特殊企业,它经营的对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货币这种特殊商品。因此,银
行必须具有懂得金融专业知识、熟悉银行业务、拥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金融管理人员,否则就
不能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什么样的人才属于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按照2000
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
理职务的人员,应接受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核。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1)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2)
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3)具有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4)
具备与担任职务相称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5)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
风正派。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除应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担任以下职务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
人员适用核准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①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10
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②担任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一级分行(包括直属分行,下同)行长、
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
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③担任一级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主任、副主任),二级分行行长、副行长,应具备
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4
年以上);
④担任支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
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2)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①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行长、副行长,应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金融
从业8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12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5年以上);
②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分行行长、副行长,异地直属支行行长,
应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
业4年以上);③担任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支行行长、城市商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支
行行长,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包括高中、中专)学历,金融从业6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
作9年以上(其中金融从业3年以上)。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基础,管理制度是维持银行正常运行的保障。因此,本条要
求商业银行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没有经营场所,银行就无法从事经营活动。所以,设立银行必须具有固定的、符合要求
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必须具有防盗、报警、通讯、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和安全防范规章、
制度等措施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如电子计算机等。
三、比较分析单一银行制和分支行制的优缺点。
1、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也称独家银行制,其特点是银行业务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
或限设分支机构。这种银行制度在美国非常普遍,是美国最古老的银行形式之一,通过一个
网点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美国是各州独立性较强的联邦制国家,历史上经济发展很不平衡,
东西部悬殊较大。为了适应经济均衡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反对金
融权力集中,各州都立法禁止或限制银行开设分支机构,特别是跨州设立分支机构。
这种银行制度的优点是:
(1)限制银行业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2)有利于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能适合本地区需要,集中全力为本地区服务;
(3)各银行独立性和自主性很大,经营较灵活;
(4)管理层次少,有利于中央银行管理和控制。
但这种银行制度本身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1)商业银行不设分支机构,与现代经济的横向发展和商品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存在着矛
盾,同时,在电子计算机等高新技术的大量应用条件下,其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受到限制;
(2)银行业务多集中于某一地区、某一行业,容易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筹资不易,风险
集中;
(3)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高,不易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2、分行制。
分行制的特点是,法律允许除了总行以外,在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机构;总行一般
设在各大中心城市,所有分支机构统一由总行领导指挥。这种银行制度源于英国的股份银行。
按总行的职能不同,分行制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总行制银行是指总行
除管理控制各分支行外,本身也对外营业。总管理处制是指总行只负责控制各分支行处,不
对外营业,总行所在地另设对外营业的分支行或营业部。
分行制的优点在于:
(1)分支机构多,分布广,业务分散,因而易于吸收存款,调剂资金,充分有效地利用资
本;同时由于放款分散,风险分散,可以降低放款的平均风险,提高银行的安全性;
(2)银行规模较大,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提供多种便利的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3)由于银行总数少,便于金融当局的宏观管理。
其缺点在于:
(1)容易造成大银行对小银行的吞并
(2)形成垄断,妨碍竞争
(3)银行规模过大,内部层次、机构较多,管理困难。
四、简述商业银行行为实现经营目标在选择具体组织结构形式时的考虑因素。
构建一个组织结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对一家银行到底选择何种结
构的组织体系,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资源的利用能力
一家银行的资源主要包括资金资源、品牌资源和人力资源。银行在选择组织结构时,应
当使这些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2、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水平
银行是高风险行业,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应该是选择组织架构模式首先
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3、环境的适应性
作为企业,市场的需求、客户的需求、经营环境的变化是组织架构选择必须要考虑的
问题。组织架构模式一定要有利于客户服务,有利于市场竞争。
4、雇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及员工潜能的发挥
雇员是组织的根本。雇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对于组织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尤其是人
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后,在激烈的竞争中,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对于银行的经营活力
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商业银行作为竞争性很强的风险行业,员工潜能的发挥和员工整体
素质也直接决定了选择什么形式的组织架构。
5、商业银行自身的水平即可操作性
任何一种形式的组织架构,在当今科技信息,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信息科技系统来
支撑。企业自身科技水平也决定了选择什么形式的组织架构;而组织结构应当能够满足企业
进行劳动分工、信息协调、决策权分配等方面的需求。所以,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在选择组织
结构时,常常是将可操作性放在首位。
五、简述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指就单个银行而言,银行内部各部门及各部门之间相互联
系、相互作用的组织管理系统。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以股份制形式为例,可分为决策
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个层次。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设的各
委员会;执行机构包括行长(或总经理)以及行长领导下的各委员会、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
门;监督机构即指董事会下设的监事会。
1.股东大会。现代商业银行由于多是股份制银行,因此股东大会是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
机构,每年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和股东例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有权听取银行的一切业务报
告,有权对银行业务经营提出质询,并且选举董事会。
2.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股东执行股东大会的建议和
决定。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银行目标、确定银行政策模式、选举管理人员、建立委员会、
提供监督和咨询以及为银行开拓业务。
3.各种常设委员会。常设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其职责是协调银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也是各部门之间互通情报的媒介,定期或经常性地召开会议处理某些问题。
4.监事会。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的同时,还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是代
表股东大会对全部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比董事会下设的稽核机构的检查权
威性更大,除检查银行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外,还要对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和重大决定、
规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具有督促限期改正之权。
5.行长(或总经理)。行长是商业银行的行政主管,是银行内部的行政首脑,其职责是
执行董事会的决定,组织银行的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负责银行具体业务的组织管理。
6.总稽核。总稽核负责核对银行的日常账务项目,核查银行会计、信贷及其他业务是否
符合当局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董事会的方针、纪律和程序办事,目的在于防止篡改账目、
挪用公款和浪费,以确保资金安全。总稽核是董事会代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提出可
行性意见和建议。
7.业务和职能部门。在行长(或总经理)的领导下,设立适当的业务和职能部门便构成
了商业银行的执行机构。业务职能部门的职责是经办各项银行业务,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
职能部门的职责是实施内部管理,帮助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为业务管理人员提供意见、咨
询等。
8.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商业银行体系业务经营的基层单位。分支行里的首脑是分支行
行长。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业务需要,还设有职能部门和业务
部门,以完成经营指标和任务。
六、试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及其相互关系。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它具有一般企业的基本特征,作为一个企业就会追
求利润的最大化。商业银行合理的盈利水平,不仅是商业银行本身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商
业银行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激励机制。尽管各国商业银行在制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
是在业务经营上,各国商业银行通常都遵循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原则。
1.盈利性原则
盈利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经营企业,追求最大限度的盈利。盈利性既是评价商
业银行经营水平的最核心指标,也是商业银行最终效益的体现。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性指标的
因素主要有存贷款规模、资产结构、自有资金比例和资金自给率水平以及资金管理体制和经
营效率等。坚持贯彻盈利性原则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一,只有保持理想的盈利水平,商业银行才能充实资本和扩大经营规模,并以此增强
银行经营实力,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
其二,只有保持理想的盈利水平,才能增强银行的信誉。银行有理想的盈利水平,说明
银行经营管理有方,可以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度,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增加资金来源,抵
御一定的经营风险。
其三,只有保持理想的盈利水平,才能保持和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当今的竞争是
人才的竞争。银行盈利不断增加,才有条件利用高薪和优厚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同时,只有保持丰厚的盈利水平,银行才有能力经常性地进行技术改造,更新设备,努力提
高工作效率,增强其竞争能力。
其四,银行保持理想的盈利水平,不仅有利于银行本身的发展,还有利于银行宏观经济
活动的进行。因为,商业银行旨在提高盈利的各项措施,最终会反映到宏观的经济规模和速
度、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效益上来,还会反映到市场利率总水平和物价总水平上来。
2.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应付客户提现和满足客户借贷的能力。流动性在这里有两
层意思,即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资产的流动性是指银行资产在不受损失的前提下
随时变现的能力。负债的流动性是指银行能经常以合理的成本吸收各种存款和其他所需资
金。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流动性是指前者,即资产的变现能力。银行要满足客户提取存
款等方面的要求,银行在安排资金运用时,一方面要求使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另一方面
必须力求负债业务结构合理,并保持较强的融资能力。
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主要因素有客户的平均存款规模、资金的自给水平、清算资金的
变化规律、贷款经营方针、银行资产质量以及资金管理体制等。流动性是实现安全性和盈利
性的重要保证。作为员为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要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是非常必要的,因
为:
①作为资金来源的客户存款和银行的其他借入资金要求银行能够保证随时提取和按期
归还,这主要靠流动性资产的变现能力。
②企业、家庭和政府在不同时期产生的多种贷款需求,也需要及时组织资金来源加以满
足。
③银行资金的运动不规则性和不确定性,需要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来保证。
④在银行业激烈的竞争中,投资风险也难以预料,经营目标不能保证能够完全实现,需
要一定的流动性作为预防措施。一在银行的业务经营过程中,流动性的高低非常重要。事实
上,过高的资产流动性,会使银行失去盈利机会甚至出现亏损;过低的流动性可能导致银行
出现信用危机、客户流失、资金来源丧失,甚至会因为挤兑导致银行倒闭。因此,作为商业
银行关键是要保持适度的流动性。这种“度”是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生命线,是商业银行成
败的关键。而这种“度”既没有绝对的数量只限,又要在动态的管理中保持。这就要求银行
经营管理者及时果断地把握时机和作出决策。当流动性不足时,要及时补充和提高;在流动
性过高时,要尽快安排资金运用,提高资金的盈利能力。
3.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银行的资产、收益、信誉以及所有经营生存发展的条件免遭损失的可靠
程度。安全性的反面就是风险性,商业银行的经营安全性原则就是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风险。
影响商业银行安全性原则的主要因素有客户的平均贷款规模贷款的平均期限、贷款方式、贷
款对象的行业和地区分布以及贷款管理体制等。商业银行坚持安全性原则的主要意义在于:
第一,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永恒课题。银行业的经营活动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对
银行的债权人要按期还本付息;二是对银行的债务者要求按期还本付息。这种信用活动的可
靠程度是银行经营活动的关键。在多大程度上被确认的可靠性,又称为确定性。与此对应的
是风险性,即不确定性。但在银行经营活动中,由于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等种种原因,存在着
多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治风险等,这些风险直接影响银行本息的按时收回,
必然会削弱甚至丧失银行的清偿能力,危及银行本身的安全。所以,银行管理者在风险问题
上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性原则,尽力避免风险、减少风险和分散风险。
第二,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决定其是否存在有潜伏的危机。与一般工商企业经营不同,
银行自有资本所占比重很小。远远不能满足资金的运用,它主要依靠吸收客户存款或对外借
款用于贷款或投资,所以负债经营成为商业银行的基本特点。由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所决定,
若银行经营不善或发生亏损,就要冲销银行自有资本来弥补,倒闭的可能性是随时存在的。
第三,坚持稳定经营方针是商业银行开展业务所必需。首先,有助于减少资产的损失,
增强预期收益的可靠性。不顾一切地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效果往往适得其反。事实上,
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营运资产,才能增加收益。其次,只有坚持安全稳健的银行,才可以在
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因为一家银行能否立足于世的关键就是银行的信誉,而信誉主要来
自于银行的安全,所以要维持公众的信心,稳定金融秩序,有赖于银行的安全经营。由此可
见,安全性原则不仅银行盈利的客观前提,也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仅是银行经营管
理本身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和的需要。
七、比较分业与混业经营模式的优缺点。
分业经营模式的优点在于:
第一,银行长期从事专业化经营,使得银行在金融市场上有利于形成强势分工;
第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隔离,为商业银行创造出稳定发展的环境,不会
有来自它们的压力;
第三,分业经营制度下不会形成规模过大的综合性银行,这就不会出现规模效益递减和内
部协调的问题;
第四,由于分业制度的实施,商业银行的资金都来源于客户的存款,因此没有什么风险,
有利于保护银行及客户的安全。
其缺点在于:
第一,由于法律形式严格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使得各个不同类的银行和金融机构
难以开展业务,缺乏竞争性,阻碍了金融业运行的效率;
第二,分业银行制度使各种金融渠道难以互补和利用
混业经营模式的优点在于:
第一,商业银行同时经营各种业务,可以使各种业务相互促进支持,优势互补;
第二,综合经营方式可以规避非系统风险;
第三,综合经营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就可以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能够发挥银行的规模
经济;
第四,多渠道的利润来源能使银行增加赢利。
其缺点在于:
第一,综合型的银行容易形成金融业的垄断,产生非公平竞争;
第二,过大规模的混业型银行容易产生集团内部竞争和内部协调成本过高的问题;
第三,利润水平高也同样伴随着高风险,银行综合化经营模式也可能带来资产的高风险性。
八、比较分析职能型、事业部型、矩阵型、网络型结构的优缺点。
职能型结构的的优点在于:
1、决策权高度集中
2、分工明确
3、信息交换迅速
4、成本最低
5、有利于雇员发展某一方面的专长
其缺点在于:
对于一个小型银行是适用的,但对于规模稍大的银行则不合适。
事业部型结构的的优点在于:
相对独立,其经营计划和预算的制定也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从管理会计角度说,它事
实上是一个“利润中心”。
其缺点在于:
可能分散一个企业的力量,不利于规模效应的形成,跨事业部之间的协调存在一定的
难度。
矩阵型结构的的优点在于:
适应性较高,能够使企业适应于不同的、复杂的环境需求。同时,由于具备职能型架
构的一些特点,也能够提供给雇员根据自身兴趣培养技术专长或综合管理能力的机会
其缺点在于:
由于受到双重领导,这一架构往往需要不同部门间进行信息和权力共享,对协调要求
较高,约束性很强。
网络型结构结构的的优点在于:
适应性强,能够针对外界环境激烈变化,及时迅速地做出反应。
其缺点在于:
雇员可以单独工作,也可以暂时或永久性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去完成某一件事情。
劳动者的组合,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需求来进行,并且在几乎没有任何正式监督的状况
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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