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国际金融法概念
1.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
要分支。
从内涵上看国际金融关系包含1.是一种
国际经济关系2.是以国际金融为特定内
容的经济关系。从内容看1.是跨国资金
融通关系2.与跨国资金融通关系有密切
关系的其他关系
2.国际金融法范围1.是有关国际金融的
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和2.是有
关国际金融的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的总
和。综上所述,国际金融法是有关国际金
融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公法规范
和私法规范综合而形成的一个法。
第二节国际金融法的历史发
展
1.国际货币金融法大抵是20世纪二三十
年代开始形成的。
2.从布雷顿森林协定签订时到20世纪80
年代初,国际金融法发展的特征:1.第三
世界的崛起,拓展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和
内容。广大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
本国的货币金融主权和权益发展本国的
民族经济,相继制定了各种涉外金融法
规,并对外缔结和参加了大量的国际金融
条约2.国际金融合作的扩大与深化,促进
了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发展。这一时期国际
金融法的最大成就就是布雷顿森林协定
的签订3.国际金融组织的出现,使国际金
融合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3.国际金融法作为一个调整国际金融关
系的法律部门而存在,一般以布雷顿森林
协定的诞生为标志。
4.布雷顿森林体系协定签订的意义:该协
定第一次以普遍性国际公约的形式确立
了战后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创建了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全球性国际金
融组织并对信贷及担保做了有效的国际
安排,具有空前广泛的实体内容和普遍的
法律效力,构成战后国际金融法律秩序的
基石。
5.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内容:1建立了一
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2.规定了基金组织的权利与义
务3.规定了稀缺货币问题
6.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局限性:它基本上
根据美国的方案,将美国作为国际货币的
中心,作为维系各国货币交往的支柱,这
就必然使整个国际货币体系受到美国的
政治.经济政策的影响,因而孕育着潜在
的不稳定因素。
7.晚近国际金融法的发展特征:1.国际金
融法结构的立体化2.国内金融立法空前
活跃3.国际金融惯例日趋成熟和完善。
8.现代国际金融法的特征表现在:1.新的
国际金融法制度不断涌现2.法律规则的
科技含量明显提高3.法律理念和制度的
现代化突破性发展。
第三节国际金融法渊源1.国际金融条约
2.国际金融惯例3.国内金融立法
第四节国际金融法的社会功能:1.建立
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包括国际金融交易
秩序和国际金融权力运行秩序)2.保障国
际金融安全3.促进国际金融发展
第二章国际货币制度
第一节国际货币制度概述
1.国际货币制度:是指各国政府对货币在
跨国经济交往中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所确
定的原则.规则和措施。
2.国际货币制度的内容:1.各国货币比价
的确定2.各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与国际支
付和结算的原则3.国际储备资产点确定
4.黄金.外汇的流动与转移是否自由。
3.1969年7月基金组织对协定第一次修
改创设了‘特别提款权’
4.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1确认浮动汇
率合法化2.确认‘黄金废话货币化’3.
规定储备资产的变化。(牙买加协定正式
宣告评价制度的终结)
5国际货币关系的宗旨:1.通过设置一些
常设机构就国际货币问题进磋商与协作,
2.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3.促
进汇率的稳定4.协助在成员国之间建立
经常向交易的多边支付体系5.在充分保
障下向成员国提供暂时性普通资金6.缩
短成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时间,并减轻程
。
度。国家从事跨境货币信用业务的企业。
6..国际货币制度的基本原则:1货币主跨国银行:一般是指在若干国家没有分支
权原则2.平等与补偿原则3.货币合作促机构、经营跨境货币信用业务的企业。
发展原则外资银行:即站在东道国的角度,对该国
第二节国际收支平衡的法律境内设立的、由外国资本组建或参与的银
制度行机构的一种通称。其机构主要包括
1..在国内立法中,从供给角度看,调外国银行分支、外国银行子公司以及合资
节国际收支的措施有产业立法和科技银行。
立法。国际银行组织机构包括:分行、银行子公
2.普通提款权:以本国货币为交换,司、合资银行、代表处。
从基金普通资源账户下取得外汇的权分行:是指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属于
利与过程.外国银行总行一部分的经营实体。
3.普通提款权的运作特点:1.它追求基优点:1.设立时不需要另筹资
金组织与成员国之间的一种平衡,表本2.享有总行广泛支机构网络的支持,且
现在:一方面,保证成员国在收支平以总行的信誉和资产为后盾,较易获得客
衡出现问题时能够使用基金资源;另户信任,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4.总行可对
一方面确保基金资源的使用不违反基其实行直接控制,易于实现总行的经营目
金协定的目的宗旨2.普通提款权的运标。
作更像是汇率交易。银行子公司:是指依东道国法律成立的、
4.基金协定的备用安排制度始于1952由一家外国银行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从
年,其使用很快成为基金信用贷款的事银行业务的独立法律实体。
主要工具优点:1.作为东道国注册的法人,银
备用安排的特征:1.备用安排是一种行子公司在业务范围、税收等方面不像外
决定2.备用安排是保证成员国购买国分行那样受限制2.银行子公司可以经
规定数额货币的决定3.备用安排为营东道国法律所允许的全面的银行业务
成员国购买货币规定了一个期限。(基3.外国银行在东道国拥有银行子公司可
金在第一次总政策决定中规定的期限以采取新设和并购两种方式4.拥有独立
都不超过6个月)4.成员国在备用安的法律地位
排下使用基金资源必须满足一定的条合资银行: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金融
件,这是基金组织所要求的安全保障。机构共同出资、在东道国境内依法成立的
5.借款总安排制度特点:1.允许基金组经营银行业务的法律实体。
织以更严格的条件利用借款总安排项优点:1.它可以联合多家银行的资金、
下资金,为参加国同非参加国的交易技术,通过共同出资、共担风险,满足国
融通资金2.允许其他组织同借款总安际市场对巨额资金的需要。2.它有利于中
排的非参加国或其官方机构作出的某小规模的国际银行通过参股打入国际金
些借款安排中载明允许使用借款总安融市场,与大型跨国银行竞争3.它具有更
排资金的条款3.瑞士国民银行加入借多当地行优势,可以更多地参与当地市
款总安排4.借款总安排下的信贷额场。4.股东银行和合资银行还可以通过相
度及金额均以特别提款权计值5.借款互提供便利而使双方受益。
利率为特别提款权利率。代表处:是指外国银行派遣一人或数人在
第三节国际储备的法律制度东道国设立的办事机构。只能代表母
1.国际储备的主要来源:1.黄金产量减行在当地从事信息传递、工作洽谈、业务
去国币用金量2.基金创设的特别提款联络和咨询等非直接营利的服务型和辅
权储备货币发行国的货币输出。助性工作。
2.国际储备管理的一般原则:安全性、东道国市场准入的一般原则:保护主义原
流动性、盈利性。则、对等互惠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
3.黄金的基本职能:流通货币、储备资国待遇原则。
产保护主义原则:是各国对外贸易管制中的
特别提款权特征:1.特别提款权是一一项政策原则,运用到国际银行业领域,
种虚拟资产,2.特别提款权仅仅是账表现为东道国出于保护本国金融市场和
面资产3.特别提款权虽不能直接用银行业发展的目的,对外国银行及其服务
于国内支付,但可用于流通,是一种的进入施以种种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的立
无条件的流通手段。法和行政监管措施。其内容主要是指
特别提款权性质:虚拟性、名义性、东道国对外资银行的进入所实行的非关
流动性以及账面资产税壁垒,即除关税以外,直接或间接地限
特别提款权功能:1.与其他参加国或者制或禁止外国银行及其服务进入的各种
指定持有者协议交易中取得任何货法律和行政措施。
币,但交易中要采用基金组织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允许外国银行及
特别提款权正式汇率2.调换交易3.期其服务已与本国国民等同的条件进入本
货交易4.特别提款权贷款5.用于向其国银行业市场。其立法政策基点在
他参与国或指定持有者结清金融债务于:通过引进外资银行,以加强本国金融
6.作为金融债务的履约担保7.用于捐市场的竞争机制,提高本国金融水平,从
赠而使消费者有机会获得更优质更廉价的
第五节外汇管制的法律问题服务。
1.外汇管制:它指一个国家通过法律.法令.对等互惠原则意味着一国以外国对于本
条例等形式对外汇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汇国银行的相同政策态度来对待来自该外
入和汇出.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方国的银行对本国市场的进入。其立法政策
式及总兑换比价所进行的限制。的基点在于他国对本国银行所持的立场
2..外汇管制的主要目标:是维持本国国和态度,其核心是以相同的政策态度对待
际收支平衡,保持汇率的有序安排,维持来自他国的银行,给予他国银行以同等条
金融稳定,促进本国的竞争能力和经济的件和同等程度的市场准入机会。
发展市场准入管制的准入形式:1.代表处2.
3.外汇管制的类型:1.严格外汇管理形分行3.银行子公司4.合资银行
式2.部分外汇管理形式3.名以上不实行市场准入管制的许可条件:1.申请者的金
外汇管制融状况2.拟设机构的最低资本金要求3.
内容主要包括对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资申请者母国的金融监管水平4.拟设机构
本输出入.非居民存款账户黄金输出入.汇管理层的素质。
率调整及动作等。并表监管:它是指对一银行或银行集团所
第六节国际货币体系与中国外汇管理立面临的所有风险,无论其机构注册于何
法地,应从银行或银行集团的整体予以综合
1.国际货币体系形成与19世纪70年虑的一种监管方法。
的国际金本位制,后经历了布雷顿森林体特征:1.它是指国际银行或银行集团的母
系、牙买加协定体系、基金协定第三次修国当局所实施的监管2.它是以国际银行
订后的体系这样几个发展阶段。或银行集团及其跨境机构的合并账表为
第三章国际银行制度基础所进行的监管3.它是一种持续性银
第一节国际银行的概念及组织机构行监管
国际银行:通常是之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并表监管的基本要素:1.母国当局应
-可编辑修改-
具有实施全球性并表监管的职权2.母国
当局能够与各有关监管者建立联系并交
换信息
1974年巴塞尔委员会的诞生,标志着国
际银行监管合作的正式开始.
巴塞尔体制:就是由巴塞尔文件所确立和
阐述的有关银行监管的原则、规则、标准
和建议的总称。
巴塞尔最低标准:1.所有国际银行或银行
集团都应受到有能力实施并表监管的母
国监管当局的监管2.任何跨境分支机构
的设立均须经东道国与母国当局的双重
许可3.母国监管当局有权从银行的跨境
分支机构获取信息4.东道国当局可对不
符合最低标准的外国银行机构采取禁止
或限制措施
巴塞尔协议主要内容:1.它明确界定了银
行资本及其构成2.它建立了以风险加权
为基础的银行资本计量架构3.它统一确
定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巴塞尔核心原则的内容:1.有效银行监管
的先决条件发照程序和对机构结构变动
的审批、持续性银行监管的安排、银行监
管者的正式权力、跨国银行业等六大部
分。
巴塞尔核心原则的意义:1.它第一次将银
行监管作为一个系统加以研究2.它高度
浓缩了巴塞尔委员会和许多发达国家在
银行监管领域的优秀成果,集中体现了散
见于以往巴塞尔文件中的原则精神,形成
了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风险监管原则框
架。3.它一举突破了以往巴塞尔文件的重
大局限,其起草和制定过程有包括中国在
内的许多非十国集团国家直接参与其间,
并广泛征求了各国监管当局、世界各大商
业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以
及各地区性监管团体的意见,具有以往巴
塞尔文件所不具有的广泛适用性。
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包括:第一,有效
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包括银行机构的
许可规则和持续性监管规则、监管者实施
法律和执行审慎监管权的规定以及对监
管的法律保护。第二,银行业市场的准入
管制包括1.明确界定银行业务范围原
则2.严格许可和审批标准原则3.控制银
行股权转让原则4.控制银行的重大收购
与投资原则。第三,审慎法规的制定与实
施
包括1.资本充足率原则2.信用风险管
理原则3.市场风险管理原则4.其他风险
管理原则5.内部控制原则。第四,持续
性银行监管方法第五,银行机构的信息
要求第六,监管者的正式权力第七,
跨国银行业
第四章国际贷款制度
第一节国际贷款制度概述
国际贷款:又指间接投资,即分处于不同
国家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货币贷款
活动,主要表现为基于各类国际性银行信
用的估计放款活动。
国际贷款的分类:1.以贷款主体为标准,
国际带宽可以分为国际商业贷款和国际
官方贷款。2.以贷款的用途为标准,可以
将国际贷款分为普通贷款和项目贷款。
3.以贷款期限为标准,
可以将国际商业贷款划分为短期贷款、中
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第二节政府贷款
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
供的具有经济开发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
政府贷款的特点:1贷款人是政府机构和
国际金融机构2.贷款大都是具有经济援
助性质或经济开发性质,跳将较为优惠,
期限长贷款利率低或无息,政府贷款换包
括25%以上的赠与部分。3贷款的使用
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约80%以上的贷
款时提供给项目或规划,4.贷款争议多通
过外交渠道解决或仲裁解决,或者以协议
条款本身为依据加以解决,几乎不采用司
法方式解决。
第三节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国际货币基金贷款:是基金组织向会员国
发放的、用于解决该国国际收支暂时失衡
的互助性援助贷款。特点是:短期性、临
时性、援助性、方式特别性和条件性。
国际货币基金贷款的种类:1.普通贷款
2.进出口波动补偿贷款3.缓冲库存贷款
4.中期贷款5.结构性调整贷款和追加结
构性贷款6.体制转型贷款7.补充储备贷
款
世界银行集团贷款:是世界银行、归集开
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提
供的开发性贷款。特点:1.贷款对象为会
员国的政府或经会员国的政府、中央银行
担保的公私机构2.贷款一般需与特定项
目相联系,主要集中在农业、交通运输、
动力、教育等方面3.贷款金额为项目所建
设资金总额的30%--50%,且必须专款专
用4.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30年,,宽
限期约4年5.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
率,且收费低廉6.贷款手续严密,从提出
项目到取得贷款,一般需1.5~2年时间。
第四节国际银行贷款
国际银行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
指有不同国家的数家银行联合组织成银
行团,按照贷款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同意
向借款人提供巨额中长期贷款的国际贷
款模式。特点:1.贷款人有多家银行组成
2.贷款多为巨额中长期贷款3.参加银行
他的各家银行间的关系以契约而定。
第六节国际项目贷款
国际项目贷款:是向指特定的工程项目提
供贷款、以项目的预取收益未偿还贷款的
主要来源、以项目的资产包括各种项目合
约上的权利尾随负担保的一种国际中长
期贷款形式。特点:1.项目导向性2.有限
追索性3.信用结构多样化
第七节出口信贷的法律问题
出口信贷:是指贷款国为支持和扩大本国
商品出口而对本国的出口或外国的进口
货其银行提供的利率较低的中长期贷款。
特点:1.主要由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2.
以促进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为目标3.贷款
金额大、期限长、利率低4.贷款发放和贷
款保险相结合
第八节贷款证券化的法律问题
贷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是指
银行通过一定的程序将缺乏流动性、但能
够生产可预见现金收入的贷款转化为在
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行为。特
征:1.它是一种将信贷经营与证券运作结
合起来的新型融资方式2.交易结构严密
法律关系复杂
贷款证券化的法律性质:1.银行监管的有
效性2.贷款出售的合法性3.证券化中介
SPV的法律性质
证券化中介SPV的法律性质:SPV是专为
证券化目的而设立的独立实体,是用来隔
断原资产所有人和投资者的一道屏障,在
贷款证券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SPV的
法律性质各国规定不一,美国证券化中
SPV可以是公司、合伙、信托等形式,
欧洲国家SPV是一种特殊目的媒体。
第五章国际证券制度
名词解释
1国际证券:是指一国政府、金融机
构、公司或企业为筹集资金在国外或国际
证券市场发行的、以发行地所在国货币或
可兑换货币为面值的证券。
2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在国际证券市场上
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
等一系列相关活动中,须依照法律或相关
规则将与证券有关的信息,准确、充分而
有及时地予以公布,以便证券投资者能够
评估特定证券的价值和风险并作出投资
决策的一种法律制度。
3国际证券发行:是指国际证券的发行人
将自己所发行的证券出售给或国际
投资者的行为。
4国际证券的流通:是指国际证券从初级
市场进入次级市场,在现实的投资者与潜
在的投资者之间转让、买卖交易的过程。
5内幕交易是指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的、以获取利益或避免损
失为目的的证券交易行为。
6证券承销协议:又称证券认证协议,是
由证券发行人与证券承销商之间签订的
就代理发售国际证券而明确相互间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7定期报告:是证券发行人定期向证券
监管机关或其指定机构提交的、向证券投
资者公开披露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
法定形式。
8临时报告:是上市公司就发生可能对
。
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市的股份。
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予以及时披露的十一涉外外币债券:主要是指外币债
法定形式。券,即我国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
9相互法律协助条约:是一种涉及国际为筹措资金在国外金融市场发行的、以外
证券监管的双边条约,以此条约,应缔约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一方的请求,除特殊情形外,缔约另一方十二证券承销协议的特征和内容:
有义务在约定的民事、刑事等法律事物发特征1、协议的主体一方是国际证券的
面提供协助。发行人,另一方是从事国际证券承销业务
二国际证券的特征:1证券的发行人和的承销商。
投资者分属于不同国家。2证券的发行2、协议在性质上属于委托代理合同3、
地不在发行人所在国境内。3证券以发协议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意思自治的产物,
行地所在国货币或可兑换货币为面值。其签署和履行须接受证券主管机关的监
4证券的法律适用具有多样性和复杂督。
性。内容1、关于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基
三国际证券的种类:(1)依据证券上本情况概述2、关于承销方式3、承销期
是否记载特有人的姓名可分为记名证券限以及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4、承销费
和不记名证券(2)依发行人发行证券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与日期5、陈述与保
时是否提供担保,可分为担保证券和无证条款6违约责任条款7不可抗力条款8
担保证券。(3)依发行方式的不同,可法律使用条款9争议解决方法条款
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4)依持有十三证券市场国际监管的必要性首先
人享有权利性质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债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昭示着一国经济与世
券以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界经济、国际金融的接轨必将促进一国经
(一)国际股票是指世界各国股份公司济的腾飞其次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利于
在国外证券市场发行并交易的股票。扩大证券供求规模,迅速筹集低成本资
(二)国际债券是指一国政府、经融机金,再次证券市场国际化有助于一国金
构、公司或国际经融组织为筹集资金在融机构、金融业务的国际化最后证券市
国际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场的国际化有助于一国国内证券市场的
四主要国家证券监管模式:(1)英国规范化。
模式:自律型监管体制(2)美国模式:第六章国际支付制度
法定型监管体制英国模式:自律型监管体国际支付:只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商品
制的特点1、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依靠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
自律机构的自我管理2、政府对证券市场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制
较少干预,法律起着间接调控的作用度。种类;:国际贸易结算与国际非贸易
美国模式:法定型监管体制的特点1、结算
具有完备的证券立法体系、,市场规则法票据:出票人以票据法签发,自己承诺或
制化。2、具有专门的政府证券主管机关,委托他人按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款
政府对证券市场实行全面监管。项的书面凭证。汇票种类:(1)按出票
五国际证券发行的监管制度人不同,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2)
1注册制(注册制:又称申报制,即发按随附商业单据与否,分为光票汇票与跟
行人发行证券依法须向证券主管机关申单汇票.(3)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
请注册,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汇票与远期汇票。(4)按记载收款人方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公布于众。式不同,分为记名票据与不记名票据(.5)
美国是采用注册制最为典型的国家)按票据所示地域不同,分为国内汇票与国
2核准制又称准则制,即发行人发行证际汇票。特征:1要式性:指票据的作成
券依法除公开有关证券发行的资料外,还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势要求。2无因性:指
须符合一定的实质条件。(欧洲大陆法系票据是否有效与出票或转让原因无关。3
国家)独立性:指在统一票据上进行的各个票据
(3)保荐制是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过行为均独立发生效力。4流通转让性:可
程中的发行监管制度,是指保荐人负责发以流通转让是票据的基本特性。
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票据的法律关系:指票据法确认和规范的
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票据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据
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承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当事人:享有票
担上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而且还将责任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票据法律关系的
落实到具体的个人。主体。
国际证券发行的分类:1、依发行对象票据行为:指已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法
特定与否,可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律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2、依发行是否借助证券发行中介机构《联合国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
可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1988年12月9日同过。我国于1995
3、依发行价格与票面金额的关系可分年5月1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
为平价发行、滥价发行和折价发行。法》。内容:1票据与国际公约的定义。
六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宗旨:1、保《….》规定,该公约及适用于载有“国
护投资者的利益。2、防止证券欺诈。3、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字样的国际汇票
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与国际本票。2票据形式。票据的诶内
招股说明书:他是证券发行人向证券投瓦公约体系与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分歧,
资者发出的、邀请其认购或购买拟发行证就是日内瓦公约体系对票据形式的要求
券的一种意思表示。比英美法系严格。3持票人的保护。《….》
七国际证券承销制度:将持票人分为一般持票人与受保护持票
(一)证券发行的承销方式:1代销。人。
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于发售4伪造背书的后果。《统一汇票本票法》
期结束后将未售出部分证券退还给发行规定,付款人无调查背书真伪的责任,在
人的承销方式。2包销。包括余额包销和连续背书中,即使有一个背书是假的,付
全额包销。款人也可以付款,持票人有权得到付款,
八双边证券监管合作的形式因而伪造背书的风险最终由被伪造其背
1相互法律协助条约书人承担。
2谅解备忘录。是两国证券主管机关就国际支付方式:主要有商业汇付,银行托
证券监管合作事项而签订的一种双边法收,国际保付代理,信用证,电子资金划
律文件。拨等。
九境内上市外资股:俗称B股是指我商业汇付: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支付手
国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以人民币标段,将款项交收款人的支付方式。
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证券商业汇付当事人:(1)汇款人(2)收款人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式股票。(3)汇出行(4)汇入行
特征:1、他是我国境内股份公司发行商业汇付种类:(1)信汇(2)电汇(3)
的主要供投资人投资的股票2、它票汇
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但应以外币认购、买票汇优点:(1)取款灵活(2)汇票可转让(3)
卖的股票3、他是记名式股票。手续便捷
十上市外资股是指我国境内股份银行托收:出口商为想国外的进口商收取
有限公司向投资人募集并在上货款,开据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
-可编辑修改-
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款项
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银行以自身的信誉向出口商提供
有条件付款保证的一种书面凭证。
电子货币:人们日常所称“电子货币”所
涉及范围极广,如信用卡,储蓄卡,借记
卡,IC卡,消费卡,几乎包括所有与资
金有关的电子化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
电子资金划拨:分为小额电子资金划拨系
统与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小额资金划
拨系统是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的电子资金
划拨系统,又称为零售电子资金划拨系
统,主要有自动柜员机与销售点终端设
备。大额资金划拨系统是为货币,黄金,
外汇,商品市场的经纪商与交易商及商业
银行服务的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因此又称
批发电子资金划拨系统,主要有美国的联
储电划系统与清算所银行间支付系统。
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有关问题:当事人:
(1)发端人(2)发端人银行(3)受益人(4)
受益人银行(5)中间银行业务程序(1)
发端人与受益人签订合同,约定通过电
子资金划拨方式支付款项(发端人向发
端人银行签发支付命令(3)发端人银行
接收支付命令(4)发端人银行接受支付
命令(5)发端人就支付命令向发端人银
行作出支付(6)发端人银行签发支付命
令(7)中间银行接收支付命令(8)中间银
行接受支付名利(9)发端人银行与中间
银行结算(10)中间银行签发支付命令
(11)受益人银行接收支付命令(12)受
益人银行贷记受益人账户(13)中间银
行与受益人银行结算(14)受益人银行
贷记受益人账户,以此向受益人支付。
责任分担:1损失的承担2错误
支付命令的损失承担3间接损害赔偿
问题
第七章
1、担保在国际融资中的作用表现在(1)
提上融资方资信,保证融资交易安全。促
进融资目的的实现(2)支撑结构融资,
分担风险。在资产证券化、保付代理、项
目融资等结构融资中,担保是其中的重要
支撑(3)作为投资手段。担保在一定条
件下可以成为一种投资手段。
2、国际融资担保:是指在国际融资活动
中,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资信或资产
向外国贷款方所做的还款保证,当借款人
不履行偿付义务时,以担保标的偿还债
务。
3、国际融资担保的分类:(1)根据所属
法律范畴的不同,担保可以分为人的担保
和物的担保(2)根据性质划分,担保可
以分为从属性担保和独立性担保。从属性
担保:是一种从属于基础交易的担保形
式,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违约或
履约失当承担附属性责任。独立性担保是
一种独立于基础交易的担保形式,在这类
担保中,担保人独立地向债权人承担担保
责任,一旦债权人认为债务人违约而向担
保人提出付款请求,则不论违约是否已实
际发生,担保人都必须付款,而不得主张
依基础交易产生的抗辩,更不能行驶先诉
抗辩权。(3)其他分类从是否限定金
额的划分,担保可以分为限额担保和非限
额担保根据担保是否限定期限,担
保可以分为期限担保和非期限担保
4、国际融资中的保证:是指由担保人依
债务人的请求,依自身的资信向外国债权
人做出的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承诺。
5、保证的法律特征:(1)从属性,在国
际融资交易中,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
间为确定融资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合同,
其中,融资合同是主合同(2)次位性
保证作为信用担保的一种形式,是在主债
务人信用不足时由保证人带为补足的。
(3)或然性在实践中保证合同不一
定实际行动,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完全取决于主债务人的履约情况,具有或
然性。
6、保证人的资格和权限:(1)一
般而言,国际融资交易中保证人的资格取
决于保证人所属国的法律规定,从理论上
来讲,具有完全订约能力的自然人、公司
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或者政府机构、国
际组织等均可担任保证人。但事实上,由
于国际融资金额较大,自然人几乎不可能
充当保证人。(2)充当国际融资保证人
的事实上主要是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
构、具有债务清偿能力的公司企业、债务
人所在国的政府等。
7、中国境内机构在对外担保合同
中,应外国债权人的要求一般都要明确做
出如下保证:(1)担保人是依据中国法
律成立的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并有充分
的授权和权利行使其民事责任(2)该担
保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将不违反任何中国
的法律和规定。(3)担保人必须完成国
内一切审批手续并证明该合同符合中国
法律的规定。
8、保证合同的内容:(1)一般性条款国
际融资保证的一般性条款,主要是指与其
主合同国际融资合同基本重叠的条款以
及国际商务合同中通常具有的条款。(2)
保护性条款(3)特殊性条款主要包
括:限额保证条款、独立保证条款、共同
保证条款、个别保证条款等。
9、见索即付担保:是担保让应申请人的
要求或指示,以开立担保函的形式向受益
人允诺在其要求付款时,向其支付约定金
额的一种信用担保形式。见索即付担保
的担保人通常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10、见索即付的特征:(1)独立性:见
索即付担保是担保人向受益人做出的一
项独立的承诺(2)主位性:在传统担保
中,债务人承担主位赔付责任,担保人承
担次位赔付责任,而在见索即付担保中,
担保人对受益人承担无条件的、第一性的
主位赔付责任。(3)无条件性见索
即付是无条件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视同
“自动的担保”。
11、备用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应开证申
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除的一种以备将
来使用的付款证书。备用信用证兴起于
二十世纪中叶,最初为美国银行索采用,
主要目的在于规避美国有关银行担保的
法律限制。
12、备用信用证与一般商业信用证的关
系:联系主要表现在(1)他们都具有独
立性,都是根据基础合同开立并独立于基
础合同而存在的,即使基础合同无效,在
信用证不可撤销的情况下,开证行仍然要
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2)他们都具有
单据性(3)他们适用同样的惯例规则。
区别主要表现在(1)性质和适用范围不
同一般商业信用证是一种重要的国际
贸易支付手段,通常只适用于国际贸易支
付领域,而备用信用证则主要是一种国际
经济交易的担保手段,广泛适用于除国际
货物买卖以外的其他国际经济贸易。(2)
作用形式不同一般商业信用证的作用
在于代替国际贸易合同的付款义务人承
担直接付款责任,开证行的付款行为是基
础合同正常履行的自认延伸,而备用信用
证的作用主要在于担保债务人履行融资
合同,开证行的付款行为是基础合同未能
正常履行索引起的。(3)单据要求不同
一般商业信用要求受益人提交能证明自
己适当履行基础合同的单证,而备用信用
证则通常只要求受益人提交能证明债务
人未适当履行基础合同的文件。
12、备用信用证与一般银行保函的
区别:(1)备用信用证是独立于基础合
同而存在的,因而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的
是第一位的付款责任,而银行保函则对基
础合同关系具有从属性,担保银行只是从
债务人。(2)虽然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
证都有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之分,但可撤销
的备用信用证的撤销是无条件的,即无须
受益人的同意,而可撤销银行保函的撤销
是有条件的,即一般只要在保函约定的情
形发生时,才可依约撤销或解除。(3)
在备用信用证下,只要受益人提交的违约
证明或未偿还证明在表面上和形式上符
合信用证要求,即使这种证明是失实的,
银行也须支付约定的款项,而在银行保函
下,银行只有在借款人实际违约或无力清
偿时,才需履行担保义务。
13、安慰信:一般是由母公司或金融机
构或一国政府写给与其子公司或客户或
下属政府机构交易的贷款人、招标人或贸
易商的,意在对他们之间发生的商业往来
表示安慰或担保的信函。
14、安慰信的内容:(1)知道筹措资金,
。
在安慰信中,出信人一般都表示知晓并同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会议所签订的
意或批准了拟议中的对款人的贷款(2)《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设立的全球性政
保持所有权权益在安慰信中,出信人府间金融机构,是战后国际货币金融合作
同意当贷款为清偿时,将不撤回其在借款的产物,也是当今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核
人资本中的权益。(3)支持出信人声心。于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
明其将在管理和资金方面给予贷款人以1947年3月1日开始办理业务。
必要的支持。5、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的
15、动产担保:就是在动产上设置的物职能和业务活动:(1)职能:开始之初
权担保,在国际融资实务中即指第三人以主要是为欧洲国家的战后经济复兴提供
自己的动产向贷款人所做的履行债务的资金。现行职能主要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
担保。开发基金。(2)业务活动:包括直接向
16、动产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会员国提供中长期贷款、担保或参与国际
动产的占有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履行债务性商业银行对会员国的贷款或融资,以及
的担保,如债务人不清偿其债务,债权人向会员国提供技术援助等。
得将动产出售而获得清偿。质押合同在债6、世界银行的组织机构、资金来源和表
权人占有标的物时即告成立。决制度:(1)组织机构:世界银行的组
17、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织机构为理事会、执行董事会、行长和职
转移动产占有而将其作为履行债务的担员三级架构。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批
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准接纳新会员,暂停会员资格,增减银行
依法以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担保物而资本、批准解散银行等;执行董事会负责
获得优先受偿。处理世界银行的日常业务,决定世界银行
18、不动产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在的政策,并对所有贷款和信贷建议进行审
其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林木、土地使查和批准;行长是世界银行的行政首脑,
用权等不动产上设置的担保。限制性规定负责世界银行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并兼
一是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二是要求任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主席。主要职责是
必须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根据执行董事会的指示,负责领导银行总
19、浮动担保:又称浮动抵押,是指债部和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任免银行的高
务人以其全部财产或某类财产向债权人级职员和工作人员。(2)基金来源:主
提供担保,于约定事件发生时,担保标的要为会员国认缴的股金和其他向国际资
物的价值才能确定的法律形式。本市场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3)表
20:浮动担保的法律特征:(1)担保物决制度:与基金组织基本相同,为加权表
的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财产(2)担保物决制。除有特殊规定外,采用简单多数通
的价值和形态处于不确定状态(3)浮动过的议事规则,一切事务均以投票的过半
担保不转移占有(4)浮动担保于约定事数决定。
件发生时转化为固定担保。浮动担保在国7、国际开发协会(IDA):是根据1960
际项目融资中采用较多;必须进行担保;年《国际开发协会协定》而成立的国际金
优先于一切担保债权。融组织,有“第二世界银行”之称。由于
21、《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的主要特点: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已难满
清楚的界定了备用信用证的性质,比较合足世界京津冀发展的需要,国际开发协会
理的解决有关法律冲突问题;以功用为标应运而生,专门负责向较贫困的发展中国
准列明了备用信用证的种类;完善并创新家提供贷款。宗旨:帮助次发达会员国的
了备用信用证的操作规范;对关键术语做经济发展,提高其生产力和生活水平。主
了精确的界定;对电子交单有基本的规要手段:以比通常贷款更为灵活、在国际
定。收支方面负担较轻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
22、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向中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提供条件优惠的
国机构或境内外资机构承诺,当被担长期贷款,从而进一步发展世界银行的开
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发目标并补充其活动。他是世界银行的一
履行偿付义务。特点:1、具有涉外因素。个附属机构。
2、以外汇债务担保为主。8、国际金融公司(IFC):是根据1956
23、《担保管理办法》适用的对外担保范年《国际金融公司协定》成立的国际金融
围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单位在海外从事组织。为了弥补世界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
大中型项目建设,由中国驻外企业借款,是会员国政府,私人企业申请贷款受到严
国内机构为其出具担保,二是一些地方为格限制这一不足,帮助欠发达国家的经济
发展本地的经济,通过其驻外窗口企业借发展而成立。(1)宗旨:鼓励会员国,
款,由国内机构担保,再转向国内投资。特别是发展中会员国中有生产能力的私
24、《担保管理办法》中对在中国依法可营企业的发展,通过贷款或者投资入股的
以提供对外担保的主体限于:(1)经批方式向其提供资金,以促进会员国的经济
准有权经营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增长,补充世界银行的活动。(2)业务
含外资金融机构(2)具有代位清偿能力活动:1、向发展中国家的私人部门发放
的非金融企业法人(3)经国务院批准为无需政府担保的贷款。2、认购发展中国
适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家私人企业的股票或债券,或与发达国家
转贷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私人投资者合作,联合向发展中国家的
私人企业投资。3、开展其他有利于发展
第八章国际金融组织制度中国家企业发展的业务活动。(3)组织
1、国际金融组织的概念:狭义上国际金机构:与世界银行相同,最高权利机构是
融组织是指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即两个理事会,下设执行董事会,国际金融公司
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为了实现共同的总裁由世界银行行长兼任。(4)基金来
经济金融目标、依共同缔结的条约而成立源:国际金融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
的具有特定金融职能的常设性组织实体。的债券销售收入是其主要来源,此外还有
广义上还包括各种民间国际金融组织。世界银行和个别国家提供的贷款以及国
2、国际金融组织的特点:具有国际组织际金融公司的业务经营收益
的一般特点,国际性、常设性和法律性。9、国际清算银行(BIS):(1)建立:成
还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同于其他组织立于1930年5月17日,设立清算银行
的特征,金融性、企业性、表决制度的特的最初动机是处理战争赔偿事宜。行址为
殊性。瑞士巴塞尔。(2)业务活动:清算银行
3、国际金融组织的分类:(1)以成员国的智能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清算银行
的开放范围为标准,国际金融组织可分为的核心职能是担任“中央银行的银行”。
全球性国际金融组织和地区性国际金融这一职能体现在清算银行的具体业务中。
组织。(2)以组织宗旨为标准,可分为清算银行通过以下各种业务活动为各国
货币合作型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阿中央银行提供广泛的服务,有力的促进了
拉伯货币基金组织)、资源开发型组织(世中央银行间的合作:1、清算业务。清算
界银行集团)、多边结算型组织(国际清银行根据各国央行间的协议,充当其国际
算银行和亚洲清算联盟)、贸易促进型组清算的受托人或代理人,为其提供相互间
织(拉丁美洲出口银行、阿拉伯-拉美集的清算便利。2、存款和代管储备金业务。
团)、金融监管型组织(各类地区银行监清算银行接受来自各国央行(包括非成员
管官组织、国际证券监督委员会)等。国央行在内)的存款。3、贷款业务。清
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算银行向各国央行提供贷款,贷款期限一
-可编辑修改-
般不超过6个月,具有临时性和过渡性
特点,目的在于帮助借款国度过暂时的国
际收支困难。4、其他国际金融业务。清
算银行的业务还包括自营或代理各国央
行进行金融投资于交易。清算银行的其他
职能主要有:协商发达国家的经济金融政
策与利益;监督银行业的安全运营;为金
融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对世界经济
金融情势进行研究并提供指导等。清算银
行实际上兼有国际组织和商业银行的特
性。其根本宗旨是为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
和国际金融业务提供便利,业务对象也主
要限于中央银行和国际组织。(3)组织
机构:清算银行的组织机构主要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执行长组成。股东大会是清
算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清算银
行的实际领导机构,对外代表清算银行,
下设经理部、货币经济部、法律处、秘书
处等部门。董事会有权选举清算银行行长
和任命清算银行总经理;行长负责清算银
行日常事务的管理以及执行董事会制订
的各项政策;总经理主管清算银行的具体
业务经营,向行长负责。
第九章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
1、金融服务贸易的定义:(一)
认为,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是指一国金融服
务提供者的金融服务,通常通过其在客户
所在国的某种直接存在,出售给另一国的
居民。(二)OECD进一步将金融服务划
分为三种主要类别:所有居民金融机构提
供给非居民或从非居民处接受的金融服
务;所有非居民金融机构提供给居民或从
居民处接受的金融服务;记在国际收支平
衡表相应项目下的所有资本流动。(三)
WTO界定,金融服务是指一成员的金融
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质的服务,
它包括所有保险和与保险有关的服务以
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2、WTO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协议,(一)
《服务贸易总协定》,(二)《金融服务附
录》和《金融服务第二附录》,(三)《关
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要求包括:(1)
不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2)不损害任何成员依照GATS第三部
分所述方式作出具体承诺的权利;(3)
所作出的承诺应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实
施;对成员在GATS下承诺的自由化程度
不作任何推断。
《全球金融服务协议》由三个文件组成:
《GATS第五议定书》、《接受GATS第五
议定书的决定》、《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决
定》。
3、最惠国待遇原则:在本协定项下的
任何措施方面,各成员方应立即和无条件
地给与任何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
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4、透明度原则:
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它要求每个WTO成
员及时并最迟于其生效时,公布影响
GATS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所有有关措施,
包括该成员为签字方的涉及或影响服务
贸易的国际协定。5、逐步自由化原则,
WTO成员并无立即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的义务,而是通过连续回合的谈判逐步实
现自由化。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只能通
过连续回合的谈判逐步提高承诺水平,并
不减低已经取得的自由化实现。
6、市场准入:通常意义上的市场准入指
的是第三种解释,即母国生产者能否并且
在多大程度上进入东道国市场。
7、国民待遇:是指每个成员方在所有影
响服务提供的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他成
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
于其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8、《谅解》涉及商业存在的国民待遇条
款包括两项。(1)各成员应允许设在其
境内的任何其他成员的金融服务提供者
利用公共实体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以
及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可获得的官方筹资
和再融资便利。(2)如果一成员要求任
何其他成员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只有具有
成员资格或参加、利用自律管理机构、证
券或期货交易所或市场、清算机构,或任
何其他组织或协会,才能与该成员的金融
服务提供者在平等的基础上一起提供金
融服务,或如果该成员之间或间接给于这
些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特权或优
待,则该成员应保证这些机构给予在该成
员境内的任何其他成员的金融服务提供
者以国民待遇。
9、金融服务贸易国家法律框架的首次
确立,首先是金融服务贸易的日益重要
性。其次是遍及全球的金融服务自由化。
10、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是20世
纪国际金融法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创新。
(1)它首次将贸易法的一般原则引人金
融服务领域,用以调整各国在金融服务贸
易领域的关系。(2)它是贸易法与金融
法结合的体现。总之WTO金融服务贸易
规则将贸易法的一般原则引人金融服务
领域的同时,也考虑到金融服务需要审慎
监管的特殊性质以及它对一国以及国际
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作用,相应承认并肯
定了金融服务的审慎监管原则。
第十章:
1、金融创新的定义及分类。
答:定义:是指会引起金融领域结构性变
化的新工具、新的服务方式、新市场以及
新的体制。
分类:(1)金融工具的创新(2)金融服务
方式的创新(3)金融市场的创新(4)金融体
制的创新。
2、金融创新的一般影响:积极影响、消
极影响。
答:积极影响:(1)提高了金融体系的
效率:1、降低资金融通的成本2、金融
市场与工具的创新,帮助区分、评价和转
移风险,从而使金融市场的效率大大提高
3、消灭市场反常4、更好的满足经济体
的不同需要5、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提高
了金融体系效率。(2)促进了资本的国
际流动:1、金融体制创新的浪潮,拆除
了许多国家的资本流动障碍,并大大减少
了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的限制,资本的国际
流动自由化在很大范围内取得了进展2、
金融工具的创新,增加了借款人和贷款人
可选择的方式,增加了投资和筹资的机会
3、金融市场方面,大量的可销售性工具
的使用及其二级市场的形成,80年代初
成为替代陷入困境的银行信贷的主要融
资方式4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资金划拨
系统使资金的国际转移更加方便,效率更
高。(3)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增长:1、金
融创新有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2、金融创
新提高全球范围的资源分配效率,从而有
助于世界经济的增长。
消极影响:(1)对货币政策的实施带来
的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定义越来越模糊更
难以确定,货币供应过程的机制同样也受
到影响,货币的需求也越来越不稳定,信
贷控制措施也更难以精确确定。(2)对
金融监管的影响:金融内在风险的证实、
衡量、和确定更加困难,使监管变得更加
复杂。
3、金融监管法的特点和趋势。
答:特点和趋势:(1)金融机构的活动
更加自由(2)金融监管得到加强,监管
结构和制度发生重大变化,金融监管的国
际合作和协调加强(3)强调金融机构的
自我监管,加强其内部风向管理。
4、金融创新的现状。
答:(1)金融工具的创新:风险转移型
创新、流动性增强型创新、引致信用型创
新、引致股权型创新、(2)金融市场的
创新: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证劵
化抵押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金融衍生市场
发展迅速(3)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金
融支付系统电子化、电脑银行的发展(4)
金融体制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自由化、变革金融结构,培育金融市场、
减少信贷控制、取消外汇管制和资本流动
限制,开放金融市场、各国监管组织及结
构的重大变革、国际监管合作日益加强,
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体系逐步形成。
5、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
答:(1)金融电子化趋势:货币电子化、
银行电子化(2)金融证电子化趋势(3)
金融全球一体化趋势。
6、金融创新的法律影响。(积极影响和
消极影响)
答:(1)积极影响:1、提高了金融体系
的效率,A降低资金融通的成本B金融市
场与工具的创新C消灭市场反常D更好
的满足经济体的不同需要E金融服务方
。
式的创新提高了金融体系效率2、促进了
资本的国际流动,A金融体制创新的浪
潮,拆除了许多国家的资本流动障碍,并
大大减少了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的限制,资
本的国际流动自由化在很大范围内取得
了进展B金融工具的创新,增加了借款
人和贷款人可选择的方式,增加了投资和
筹资的机会C金融市场方面,大量的可
销售性工具的适用及其二级市场的形成
D电子数据交换及电子资金划拨系统使
资助的国际转移更加方便,效率更高3、
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增长。A金融创新有助
于各国经济的发展B金融创新提高全球
范围的资源分配效率,从而有助于世界经
济的增长(2)消极影响:1、对货币政
策的实施带来的影响:由于大量工具的可
交易性质,货币供应量的定义越来越模糊
和难以确定,货币供应过程的机制也收到
影响,货币需求不稳定,信贷控制措施的
实施更加难以精确确定2、对金融管理的
影响。监管倾向于阻碍金融创新的发展,
随着金融工具和设施复杂性的增加,监管
变得越来越困难,与特定机构相联系的监
管方法出现问题,监管变得更加复杂。
7、金融创新对货币的政策的法律影响。
答:(1)改变了货币的法律形式(2)加
强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3)消弱了传统
货币管制手段,扩大了中央银行的自由裁
量权(4)有关货币政策法律懂得内容和
形式发生变化。
8、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法律影响。
答:(1)金融监管结构向综合性、统一
性发展(2)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正
在逐步完善之中(3)金融监管的国际合
作进一步加强,全球化监管已成为大势所
趋。
9、金融监管、金融监管领域
答: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
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
规定。金融监管领域: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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