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更新时间:2024-11-06 22:33:4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轻伤判刑吗)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15.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特种买卖主要包

一、单项选择题括()。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D.财产关系A.分期付款买卖B.试用买卖和样品买卖

2.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C.易货交易D.招标投标买卖

A.赠与合同16.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债务人承担A.汇票B.存款单

4.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A.主体的变更C.依法可以转让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5.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B.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17.承揽合同的种类有()。

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A.加工合同B.定作合同

履行合同C.修理合同D.复制合同

6.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18.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

价款或者解除合同。D.五分之一民事主体

7.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不交租金的,B.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C.6个月C.为诺成、双务合同

8.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D.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完成,则定作人()。A.可以解除合同19.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

9。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A.合同履行完毕B.合同有效期届满

C.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C.完成受托事务D.履行已不可能

10.货运合同的货物()。20.居间合同的特征有()。

C.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二、多项选择题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和有偿性

11.下列各项中,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情形有()。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B.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未达成协议三、名词解释题

C.当事人对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未达成协议21.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

D.当事人对主要条款已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规范的总称。

12.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2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

C.人民法院D.仲裁机构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

13.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A.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地23.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

B.不动产权的转移,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地履行24.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

C.给付货币的合同,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偿地转移另一方所有的协议。

行2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

D.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

14.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A.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四、简答题

互为对价给付26.简述合同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

B.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参考答案:

C.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合

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

力(1)不可抗力。(2分)

D.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2)拒绝履行。(2分)

1

(3)履行迟延。(2分)

(4)不完全履行。(1分)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分)

27.简述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分)从当事人双

方达成协议之时起,借款合同就正式成立、生效。

(1分)

(2)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2分)双方当事人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依

赖的关系。(1分)

(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

合同。(2分)

五、论述题

28.试述格式合同的解释中所体现的保护弱者利益

的原则。

参考答案: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

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

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

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体现了

格式条款中的保护弱者利益原则。(5分)

第一,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由商品或服务的

提供者拟订的,而相对人一方又是弱者。所以,在

对合同条款发生歧义需要解释时,当某一条款有几

种解释方法,其中某种解释有利商品或服务的提供

者,而另一种解释则对相对人有利的话,即应采纳

有利于相对人而不利于条款的拟定者的解释。(4

分)

第二,当某一合同既存在格式合同条款,又存

在非格式合同条款,例如补充协议时,如果两种条

款发生冲突,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即应当采用非

格式合同条款。(3分)因为,格式合同条款是由

当事人一方拟订的,其仅考虑了自己的利益;而非

格式合同条款则是双方合意的结果,顾及到了双方

的利益。(2分)

六、案例分析题

29.某汽车制造厂于2007年3月10日经由铁

路某站托运10辆汽车,收货人为某汽车销售商。

货物到站后,车站先后三次通知汽车销售商领取货

物,该汽车销售商既不拒绝也不领取。随后,车站

又通知托运人汽车制造厂来车站处理,托运人也未

前来处理。直到2007年底,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

要求提取货物,车站根据规定向其核收保管费近万

2

元。汽车制造厂拒绝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试分析:

(1)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无法律依据?

(2)应由谁承担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参考答案:

(1)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法律依据。(2分)因

为《合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

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

人支付保管等费用。”(4分)承运人某车站已按规

定通知收货人和托运人,要求及时处理货物,收货

人和托运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提取货物,承运人

有理由核收保管费。(4分)

(2)本案中承运人已经通知了收货人和托运

人前来提取货物,(3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收

货人某汽车销售商应负有支付保管费责任,(3分)

托运人可以先期支付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再向收货

人某汽车销售商追偿逾期提货的保管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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