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本科专业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4-11-06 18:24:2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社会统筹)

法院旁听活动心得体会

**电大法学本科***

法律实践是电大法学本科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让法学专业学生能

够近距离的接触法律的一种活动途径。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201*法

学本科专业的学生都要参加一次法院旁听的法律实践活动。

为了进一步了解司法审判的过程,体会法律的庄严,201*年**月**日,我走进了

**市(县、区)人民法院**法庭,由法院工作人员领入民事审判庭进行现场旁听。坐

在旁听席上,我感觉兴奋却又有点紧张,静静地打量着民事审判庭的每一个角落,等

待着案件的开审,那嵌在审判庭中央鲜艳的国徽醒目而庄严。上午九时,庭审开始,

此次公开审理的是一件离婚案,由张某担任审判长,洪某、庄某担任审判员,陈某担

任书记员,原告是黄某,被告是王某,董某担任原告律师,张某担任被告律师,旁听

人员大部分是原告和被告的亲属及好友。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是审判长

宣布开庭,公布原告被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

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

分,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较激烈的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

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得到基

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

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

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

实际培养应用能力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就这次法院旁听活动谈谈个人心得体会。

一、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

律师,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一)法庭庭审庄重严肃

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

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

间,关闭移动通信工具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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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

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

证的权利;原告又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

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

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

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

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自觉履行。

(二)法庭庭审人性化,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本次法庭审理的是一件离婚案,在庭审过程中,先让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以及请

求事项,再让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及请求事项进行答辩,然后是双方对主要事实进行

举证辩论,在这些过程中都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由于本案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

婚,只在财产分割和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学费和医疗费上有分歧,在双方各自阐

述自己的理由后,最终也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

行法庭调解。

(三)庭审程序严格

庭审中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庭审准备,审前书记

员宣读了法庭纪律,询问了当事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法庭传票;公布开庭,由审判长

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

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弃调解;合议

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

众。

二、法律实践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用能

力的重要举措

参加法院旁听等法律实践活动,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我们学习

法律的兴趣,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以前我们

主要是依靠自己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

法院旁听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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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两年来,按照学校的教学课程安排,我

学了《合同法》、《商法》等法律法规,也学了《证据学》、《法律文书》等专业知

识。通过参加这次法院旁听活动,让我充分认识到不单要重视理论知识,还要把理论

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实际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性化地实际解决。

三、对今后的工作、学习产生的影响

参加法院旁听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知道了什么时候该陈述

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

则分配举证责任;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一)实践出真知

通过本次法院旁听活动,检验了我两年来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

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只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

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二)两年的学习生活的确太少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己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课程的知识都只是学了点

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

己,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己。

(三)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

用学到的知识帮助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不仅自己不

做违法的事,还要勇于跟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四、加强对人民众的法制教育

此次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我

国现在犯罪还很多,普法宣传还没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特别是未成年人和

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相当高。因

此,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在人民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特

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

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让每个公民都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及时化

解各种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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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法院旁听活动结束了,但是我觉得受益匪浅。通过本次法院旁听的法律实践

活动,检验了我两年来的学习情况,让我深入了解庭审的相关程序,还见到了法官的

睿智和律师的风采,对法律运用也有了一定认识,使我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和工作的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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