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常见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24-11-07 23:51: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5日发
(作者:事业单位编制问题)

进学校

义务教育篇

一、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

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

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

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

适当的。

二、受教育是一项基本权

我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是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

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

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

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另外,学校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的

受教育权不容任何人侵犯。

三、受教育义务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义务教育不仅是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基

本义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

美育、劳动教育、社会生活指导以及青春期教育。

。1

未成年人保护篇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论是在校学习,

还是已经参加功罪,均以年龄为划分标准。

二、法律对未成年人有哪些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体,生理、心里发育还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

还未形成,因此未成年人除了享有成年人所具有的绝大部分合法权益外,在法律

上对其还有特殊的保护。

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

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任何人不得剥

夺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被抚养权,不能剥夺未成年人接受接你按义务教育的权

利,未成年人犯罪后要收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免受死刑惩罚。

三、什么是监护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受到的制度。对未成年

人的监护的主要内容有:保护其身体健康,照顾其生活;管理和保护其财产;代

理其进行民事活动;对未其进行管理和教育;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

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

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但需进过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

居委会、村委会的同意。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国家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此外,监护人可以讲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并不是监

护人资格的转移,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父母仍然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仍然需

。2

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四、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监护责任由谁承担?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在笑期间,应当由学校和

家庭同时承担监护责任。

学生在学校里、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在放学途中、在课堂上或在课

外活动中受到侵害的,若学校有过错,则应当就学生所收到的侵害承担赔偿责任。

五、学生擅自离开学校受到人身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学生擅自离校即已脱离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学校的行

为没有不当,则无需对学生受到的伤害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发现学生擅自

离校却未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保护而收到伤害的,学校应

承担一定的责任。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以及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

校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不具有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

六、未成年人有隐私权吗?

小明是初一的学生,妈妈为了监督小明的学习,进场偷看小明的日记或查小

明的短信。小明发现后十分生气,因此与妈妈发生了争吵。妈妈说:“我这是为

你好,小孩子哪有什么隐私?”妈妈的说法对吗?

实际上,未成年人同样具有隐私权。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的规

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纰漏未成年人的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

或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

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

阅。”

七、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体罚怎么办?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人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

。3

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

严的行为。

若未成年人在校受到体罚,可以同父母一起向校领导或者学校上级机关反

映,要求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还可以要求学校

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舞厅、网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点等不

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

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违反

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

显著位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

罚。”

十、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成年人吗?

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

位招录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

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任何组织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

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民事责任篇

一、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4

(二)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自由地基于其意志进行民事活动;

(三)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

以维持当事人的利益均衡;

(四)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意图诚实、善意、行

使权力不侵害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

(五)依法原则,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法规定规定。

(六)公序良俗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二、未成年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吗?

小张的爷爷临终前将遗产留给15岁的小张,小张的后妈认为小张还未成年,

不能拥有任何财产,而小张想用这笔遗产购买一台宝马轿车送给自己最好的“哥

们”小明,小张的后妈或小张可以这样做吗?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我国《民

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无论小张是

否成年,都有资格接受这笔财产。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根据法律规定,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能力人,只能从事

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超过该范围的民事行为,需征得其法定

代理人的同意才能生效(对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若以自己的

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及能力人);

(3)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都无法判断,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因此,小张向购买宝马车并赠送给朋友的行为需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三、父母必须抚养未成年子女吗?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推卸。父母必须抚

养子女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一般指子女成年)。对于已年满18周岁但还

在上学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义务。

。5

四、未成年人能不能享有著作权、专利权、荣誉权?

小黑一直是学校里的“发明小天才”,15岁时成功研制了一项发明,各种

荣誉也接踵而至,那么其发明专利权、荣誉权归小黑享有还是归其监护人享有?

前文已经提到,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专利权、著作权、

荣誉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这些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不受年龄的限制。因

此,专利权、荣誉权均由小黑享有。但是,小黑若想出售专利权,则属于民事行

为,需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

五、夫妻离婚后,谁为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由与未成年子女

一起生活的乙方赔偿。如果与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一方经济能力不强、独立承担

赔偿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不予子女生活的另一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六、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推到,医药费谁来承担?

4岁的芳芳在幼儿园做游戏的时候被班上的“调皮大王”小刚推到,面部磕

在台阶上,造成鼻骨骨折,医疗费花去5000多元,芳芳的父母认为应该幼儿园

承担责任,而幼儿园认为应该由小刚的父母承担责任,那么究竟应当由谁来赔偿

这笔医药费呢?

芳芳和小刚都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行为需要监护。在加重父母是孩子的

监护人,他们入托到幼儿园则幼儿园代理父母对孩子进行监护,根据我国《侵权

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

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此,若幼儿园无法证

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校园里被校外人员打伤,由谁承担责任?

中学生小王和小李发生争执,小李遂召集社会青年大强、大壮在教室门口将

小王打成轻微伤,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6

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

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

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案发生在教室

门口,学校放任社会青年进入校园行凶,可以认定为未尽到管理职责,因此小王

的医疗费应当由大强、大壮进行赔偿,若无法到该二人或者该二人无力赔偿,

则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篇

一、什么是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行为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从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

果。负刑事责任意味着应收刑事处罚,这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道

德责任的根本区别。

二、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未成年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吗?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

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

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

任年龄与行为人的年龄及智力状况有关: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

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5)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

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不能控制或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7

三、我国刑罚有哪些种类?

刑罚是指国家为了防止犯罪行为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遣

返而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刑事立法对犯罪人适用的,简历在剥夺性痛苦基础

上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与驱逐出境。

四、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

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分为:

(1)犯罪客体,指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

(2)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客观事实,说明某种犯罪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

什么样的情况下、对犯罪对象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

(3)犯罪主体,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的人。

(4)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所事实的危害行为结果所持的心里态度。

五、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

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

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任。

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

。8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

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

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因为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结

果的发生,是过失犯罪。

在刑法中,一些罪名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此外,一般来讲故意

犯罪所承担的刑事责任较过失犯罪更重。

七、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简言之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面包含有两层含义,共

同犯罪的各人都处于故意而为之。其次,要有共同的行为。在这里,举一个例子

说明:甲和乙商定一起去抢劫丙,两人一起买了刀具到丙回家的路上等他。看到

丙走来,甲和乙用刀威胁丙交出身上的钱。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商定”,说

明他们具有共同的故意,“甲和乙用刀威胁丙”体现了他们有共同的行为,所以,

甲和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什么是自首?什么是立功?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

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

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属立功表现。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什么是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

。9

犯罪除外。

什么是教唆犯?

案例:刘某将在社会上流浪的未成年范某、郑某、尤某拉拢到自己身边,教

唆他们抢夺妇女佩戴的首饰,并说,小孩子抢了也不犯法。在他的教唆下,范某

等人多次作案,抢夺物品约5000多元。范某等人将抢来的首饰均交给刘某处理。

3少年在一次抢夺时被众抓获,根据他们的交待,刘某被抓获归案。

我国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定罪

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刘某唆使未成年

人实施团伙犯罪,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对社会的也起到破坏作用,

性质十分恶劣,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当前,在全社会

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极为关注的形势下,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法院

会依法予以严惩。

预防犯罪篇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1)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的

教育,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

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

行教育。

10。

(3)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好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中小学生旷课、夜不归宿怎么办?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

当及时寻,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中小学生不易单独居住

部分家长,由于其子女就读的学校距离家较远,所以在学校附近给孩子租房

居住就近上学。也有的家长出于锻炼孩子独立生活能力的考虑,错误地认为,让

孩子单独生活一段时间是件好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因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成长过

程中,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弱,易于感情用事,在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情况

下,容易造成不良后果。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严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法律

规定,给国家、社会及其本人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有三条衡量标准:

(1)违反了社会公共准则和法律规范;

11。

(2)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还不够刑事处罚。

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或者情、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

(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应当加强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

为的,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

12。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应当从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可以对其

进行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分为三类:警告、和拘留。对于在校的学生,一般不处以

治安拘留。

的危害

未成年人吸食、注射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其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1)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会严重损害人的大脑、心脏、肺、肾

等的内分泌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因此,注射式吸食成瘾后,会周身乏力、

形容枯槁,精神颓废,反应迟钝、喜怒无常,甚至咳嗽咯血。过量吸食、注射毒

品,则会导致死亡。据联合国世界报告公布,每年全世界约有10万人因吸

毒死亡,1000万人因丧失工作能力。

(2)损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成瘾后,往往智

力下降,注意力难以集中,控制力减退,情绪不稳;在人生观和世界观上,缺少

了崇高的追求,变得自私自利,意志消沉。

(3)使得制造、贩卖、运输犯罪获得巨额利润,犯罪日益猖獗。

(4)诱发其他刑事犯罪。据调查,成瘾的人,每天需300元左右的开

支,否则将无法满足自己的毒瘾。而未成年人没有金钱收入,只能通过偷、抢、

骗等方式获取金钱。所以,和犯罪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抵制校园暴力

13。

纵观近几年的校园新闻,虐打、辱骂同学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愈演愈恶

劣之势。某些学生开始不再向教师、家长寻求帮助,而是信奉暴力可以解决一切

问题。所以以多欺少、以大压小、倚强凌弱的价值观正在腐蚀着青少年的思想。

所以校方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告知其暴力解决问题会带来的法律责任,

从思想上杜绝暴力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要使学生清楚,遇到暴力事件,一定要

积极向家长、老师汇报,借助其他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净化校园。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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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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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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