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协议委托书

更新时间:2024-11-08 18:30:2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5日发
(作者:个人借贷纠纷)

抵债协议委托书

甲方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电话: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抵押物折价抵偿甲方抵押债权事宜,

共同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一由于乙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第六条规定以

抵押物折价抵偿甲方债权。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原抵押房屋折价元,抵偿甲方债权元。

房屋折价余额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退还乙方。

三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将上述抵债房屋交付甲方,并协

助甲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四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乙方配偶:年月日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电话:委托人因自己名下的房屋基本情况处置事

宜,特委托受托人全权代理委托人代为办理相关房屋处置手续。

委托事项包括:一代为出售上述房产,其中包括代为签订《房屋

买卖合同》代为交房和收取房款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

二就委托人所负债务,代理委托人办理相关房屋抵债事宜,其中

包括代为签订《》代为交房代为办理相关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等。

三代为办理与房产变更登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及

水电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等。

四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过户或者变更登记相关的其他事宜。

五受托人为代理上述事项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有关文

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年月日第二篇:法律援助文书格式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委托代理辩护协议等字文书格式三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号委托身份证号,

系本人与本人关系,办理一案有关事宜。

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文书格式十三委托代理/辩护协议甲方受援人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姓

名:系受援人关系: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承办机

构:地址::甲方一案,经法律援助中心处审查,决定给予

法律援助,并指派乙方承办。

现双方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安排

承办人担任本案阶段的代理/辩护人,提供下列第项的法律援助:一刑

事辩护;二刑事被害人代理;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四自诉代理;

五民事诉讼代理;六行政诉讼代理;七劳动仲裁代理;八其他非诉讼

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人的权限包括。

三乙方承办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受委托的权限内

依法完成受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承办人代理甲方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

甲方同意。

对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乙方承办人应当告知甲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并提供协助。

四乙方及承办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得接受甲

方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地叙述案件事实,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

合理,并对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或者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承办人。

六甲方有权向乙方承办人了解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法律

咨询。

乙方承办人应当向甲方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答复甲方询问。

七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承办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法律

援助机构更换承办人。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更换的,乙方应当另行安排承办人,并与甲方

变更本协议。

乙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另行安排的,应当书面报告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承办机构的,乙方与甲方解除本协议。

八乙方承办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中止委托事项,并向法

律援助机构报告:一甲方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案件

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三甲方又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

人的;四甲方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五甲方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

动的;六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据的;七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终止法律援助的,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

九甲乙双方就下列事项进行约定:十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

效,至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法律援助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十八法律援助案

件承办情况通报/报告记录受援人:案由:注:通报/报告记录用于承办

人记载向受援人通报和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需存

档。

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二十四结案报告表填表日期:注:诉讼案件以

法律援助人员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之日为结案日。

仲裁案件或者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援助人员收到仲裁裁决书行政

复议决定书原件或者复印件之日为结案日;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受

援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之日为结案日;无相关文书的,

以义务人开始履行义务之日为结案日。

法律援助机构终止法律援助的,以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收到终

止法律援助决定函之日为结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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