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综合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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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广义上讲,应收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而在我国,它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
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
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而应收票据在企业管理中也存
在风险,本文以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为媒介,介绍了票据产生的原因及核算方法,
辨别真伪的方法,到期支付保障程度及责任人,并进行了相应的分析。
关键字:核算方法、真伪、支付保障、责任人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发布了关于销售收到假票据的公告:南京红宝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业务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在回收货款过程中,发现一
份银行承兑汇票是假票。2013年7月9日,公司为防范风险,对该票据及其他银行承兑汇
票进行了鉴别,发现还有其他假票据,合计金额6896万元。经初步核查发现,涉及的假票
据都是由公司某业务员提供。
一、应收票据产生的原因及核算方法
应收票据产生的原因与应收账款类似,均是因为不同公司相互往来,存在往来账项,并
通过票据进行结算,例如应收账款延期、为新顾客提供应用、赊销商品等。
应收票据的核算方法会根据应收票据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账款〖票据的面值〗
2、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于带息应收票据,期末按应收票据面值和确定的票面利率计提利息,并增加应收
票据的账面余额。其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4、到期收回款项的核算
若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尚未计提利息部分〗
5、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的核算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就此案例而言,当发现票据为假票据时,需要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二、鉴别票据真伪
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
的真伪。
1.清晰性:主要指票据平整洁净,字迹印章清晰可辨,达到“两无”,即:—无污损,
指票面无折痕、水迹、油渍或其他污物。—无涂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签章及背书无涂改
痕迹。
2.完整性:主要指票据没有破损且各记载要素及签章齐全,达到“两无”,即:——
无残缺,指票据无缺角、撕痕或其他损坏。——无漏项,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及背书填写完整、
各种签章齐全。
3.准确性:主要指票面各记载要素填写正确,签章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达到“两
无”,即:——无错项,指票据的行名、行号、汇票专用章等应准确无误,背书必须连续等。
——无笔误,指票据大、小写金额应一致,书写规范,签发及支付日期的填写符合要求(月
份要求1,2月前加零,日期要求1-9前加零,10,20,30前加零)
4.合法性:主要指票据能正常流转和受理,达到“两无”即:——无免责,指注有“不
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无禁令,指票据应不属于被
盗、被骗、遗失范围及公检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范围。
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用手抖动汇票,汇票纸
张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能明显感到纸张韧性,而假票的纸张手感则软、绵、不清脆,而且票
面颜发暗、发污,个别印刷处字迹模糊。
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汇票号码正、反面分别为棕黑
和红的渗透性油墨,用手指触摸时有明显的凹凸感,假票的号码则很少使用渗透性油墨,
而且用手指触摸时凹凸感不明显。
四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1.纸张防伪:不需借助仪器可看到在汇票表面无规则的分布着彩纤维;汇票纸张中
加入一种化学元素,如用酸、碱性物质进行涂改,汇票则会变。
2.油墨防伪:汇票正中大写金额线由荧光水溶线组成,如票据被涂改、变造,此处则
会发生变化,线条会消失。
3.缩微文字:汇票正面“银行承兑汇票”字样的下划线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的
字样组成;汇票中间是由汉语拼音“HUIPIAO”字样的缩微文字组成的右斜线,横贯整个
票面的宽带区域。
4.印刷防伪:汇票右下角的梅花花心内为小写汉语拼音H的字样。注意H字母应为空
心。
五照:即借助鉴别仪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
出票人签章。要明确辨明真伪,则需要到出票人的开户行进行检验。
针对此案例,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进行一查二听三摸四
比五照,自习检验其真伪。
三、票据的到期支付保障程度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远期支付票据,票据到
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因此,到期支付的保证程度非常高。
商业承兑汇票:由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
由于承诺的公司本身存在商业风险,因此其支付保障程度需要根据承诺公司的经营状况而
定。
此案例中,虽然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拿到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但因为票据是伪造
的,所以银行无法对其保证支付。
四、到期不能兑付的票据所涉及的当事人
到期不能兑付的票据一般涉及到出票人、委托付款人(银行)、收款人(持票人)、背
书人的责任。
当委托付款人拒绝兑付时,应当追究委托付款人和出票人的责任。而持票人在票据背
书后,如出票人到期拒付,背书人有代偿的责任。
此案例中,涉及到的当事人有出票人、银行、收款人,而此案中责任应在于出票人,
给予了收款人假票据。
本文发布于:2022-08-25 17:28: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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