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昌市洪城房产测绘中心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产测算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房屋办理房屋面积(预/实)测绘。(项目代
码:)
二、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交需测绘的房屋资料,
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房屋面积测算期间必需的
场地和人员配合,并负责房产的指界。
三、乙方必须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国家标准(GB/T17986-2000)等有关规定,公正准确
的测算,并于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标准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因甲
方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测绘成果,则乙方顺延测绘成果完
成时间。
四、甲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洪价行字[2009]11号):住宅收费标准为1.36
元/㎡。商业用房收费标准为2.04元/㎡。多功能综合用房收费标准为2.72元/㎡。总费用按测绘
成果的实际工作量(房产测绘收费单)结算支付房产测绘费用。
五、乙方完成测绘成果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如果甲方经核对,对测绘成果提
出异议,乙方应及时对测绘成果进行复核,以达到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如果甲方核对无误后
即办理费用结算,甲方按测绘成果的实际工作量将测量费付清后,乙方将正式测绘成果交付给甲方。
甲方领取正式测绘成果,则视为对本测绘成果予以验收认可。
六、本次测绘工作完成后,若被测绘的房屋设计或房屋现状(包括房屋界址点、界标)发生变
化,甲方应及时提供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变更材料并通知乙方重新进行测绘(费用另行结算支付);
未及时通知作变更测绘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提供的资料、图纸或测绘成果保密,非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散布
或用于其他用途。
八、因甲方未提供全面、真实、客观资料的原因导致的测绘成果不合格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自
身原因造成测绘成果不合格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单位盖章)
::********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南昌市洪城房产测绘中心
********(江西银行南昌凤凰洲支行)
年月日年月日
一、甲方因办理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位于区
本文发布于:2022-08-25 17:07: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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