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2400字

更新时间:2024-11-07 13:39:3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5日发
(作者:创业顾问)

法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2400字

法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相辅相成,法治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人权是法治的价值目

标。二者不仅开创了对法律规范制定、社会前进的新指引,更切实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但

是,法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也表现出了一定的瑕疵。应当从多个方面出发,完善法治中国

建设与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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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建设;人权保障;法治

一、为什么要依法治国

欧美等现代化国家法治等比较完善,而在我国由于建国时短且部分历史原因,导致在改

革开放后才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的战略。随着国家经济和各个方面的发展,要求国家实行依法

治国,因为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才能维护

国家稳定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的目标,但市场经济绝不仅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它是一整套

经济运行的理念和模式,属于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因此必然要求改革上层建筑以适应其需要,

健全的法制正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中的核心部分。实行依法治国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前

提条件。建设精神文明、两手抓成为党中央一再强调的工作重点。但是这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成效不彰也是不争的事实,其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的不力。搞精神文明的一种常规作法是大

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号召广大人民学习。然而,在一个贪污腐化者、坑蒙拐骗者弹

冠相庆,诚实守法者吃亏上当的社会中,模范人物有多大感召力令人怀疑。事实上,在一个

基本法律规范都得不到尊重的时代,让人们去学习先进模范无私奉献、忘我工作无异于缘木

求鱼。因此,想要搞好精神文明,必须先下大力气搞好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是维护国家

稳定,社会长治久安的要求。依法治国就是指按一套相对固定的原则规范来管理国家,从而

使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得以在比较稳定的基础上运行而不致有太大的动荡。作为国

家机器的一部分,法律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制体系与军队、警察一样是保证社会正常稳定运行

的基本机制。而这种机制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显得尤其重要。中国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从旧

体制向新体制转化的巨大变革,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利益结构的变迁、国家控制力的减弱,

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新贫与新富之间存在着许许多多

甚至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贪污腐败、黑社会等丑恶现象层出不穷。不仅如此,意识形态领域

内的斗争也日益激烈和具体化,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则因此变得难以预测。正是在这种

背景之下,对秩序的呼唤理应成为时代的最强音。而在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中,法制无疑是唱

主角的。

二、我国人权保障

由于我国长时间处于封建制度之下,等级制度森严以及君本位的思想在人民的脑海中已

经根深蒂固,在封建制度的统治管理下,强调君主至上,君权至上,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

死,根本无所谓单个个体的人权,人民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可以为君权轻易剥夺。所以所

谓自由的人权在中国出现的时间较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晚了一些时日,可是这并无碍于我国

人权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人权建设状况的改变

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

款庄严地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

从而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权已受到空

前的尊重和更好的实现,人权的保障问题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三、完善人权保障制度

第一,健全错案防止、纠正的责任追究机制。今年,媒体频繁曝光冤案的平反,使大众

目光落到错案纠正上。健全防止和就诊错案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要准确把握案

件证据,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在实践中,确有冤假错案,但是由于多种

原因,审判机关纠正的少。由于思想观念的逐步更新、法律制度的严苛和司法的透明,更多

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这也才是错案纠正的开始。应以此为起点,建立健全错案纠正责任追

究制度,让错案纠正不仅仅只是行政机关内部事务。

第二,废止劳教制度。在刑法中新增的社区矫正制度,得到了社会广泛好评,则应当废

除劳动教养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逐步以社区矫正制度取代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制

度在人权的角度下,没经过司法程序而限制了人的自由,而社区矫正制度正是在法律的监督

下给予人自由。从保障人权出发,应当大力发展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而逐步废除劳动教养制

度。

第三,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等的司法程序,规范查封、扣押和冻结程序。一

方面,对于查封、扣押涉案财产等程序,我国法律并没有完善的规定,另一方面,对于现行

的法律规定,相关执行人员并未严格依法行事,导致在查封、扣押涉案财产中侵犯人权。第

四,健全国家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

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

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较晚、

速度较慢,在香港、西方国家,律师普及率极高,当事人不会因经济拮据而放弃律师的辩护

和帮助。而在我国,当事人寻求律师帮助则相对较少,究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经济因素。法

治中国建设与人权保障二者很显然不是冲突的关系,相反,二者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价值取向。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就是对人权的更强有力的保护;积极保障人权就应该加强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中国建设不仅?H只是历史概念和历史课题,更应是社会发展的永远的追求和价值指引。

参考文献:

[1]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费聿辉,苏红.论法治的人权内涵[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77).28.

[3]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J].中国法学,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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