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5101
一、学科概况
四川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是四川省专业综合改革专业,法学是学校首批重点特
建设学科,法学专业是学校首批重点特建设专业,现拥有法治系统工程二级
学科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
研究基地——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及“四川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设立在法学院。我院是“四川省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示范基地”。
法学院拥有一支教学严谨、科研能力强、积极进取和职称、学历、年龄结构
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52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5人,讲师
15人,助教5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41人,博士后3人。
法学院高度重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专业基
础理论知识扎实,科学研究能力强,取得了一大批研究成果。近年来主持主研国
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出版著
作30余部,获得省部级等各级各类奖励30余项,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取得
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
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
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
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
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三、培养方向
(一)基层司法实务
“基层司法实务”方向重在培养掌握从事基层司法实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
识与应用技能,通过提高理论水平,强化从事基层司法实务工作所要求的知识与
方法、职业思维、职业语言和职业技术等能力,能够胜任审判实务、检察实务、
律师实务等工作岗位的高素质专门性人才。
(二)知识产权法务
“知识产权法务”方向重在培养掌握从事知识产权法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
识与应用技能,通过提高理论水平,加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所要求的知识与方法、
职业思维、职业语言和职业技术等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法律
专业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能阅读知识产权专业外文资料,能够胜任有关知识产
权法务工作岗位任职要求的高素质专门性人才。
四、培养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培养年限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2-5年(含休学),其中课
程学习为1年半,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专业实践时
间不低于6个月。
(二)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
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
培养工作。基于法律的实践性,课程教学不限于课堂教学的模式,而应该给学生
更多实务操作的机会;
5.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分按照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
会对学分的要求设置。每学分16学时。
培养方案中确定的课程应编写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
程名称、教学目标、先修课程、课程内容、教学要求、主讲教师、课程学时、学
分、考核方式、参考书目或文献等。
六、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由法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中期检查前必须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三)硕士生按规定填写《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中期检查表》。检查内容包
括课程学习学分与成绩、思想表现、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中期检查合格的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环节。
七、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
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
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原则上法律硕士应选择案
例研究报告(要求案例来源于学生本人的实习实践所得)、调研报告、专项调查
报告等实践性的选题。特殊情况,也可结合学生自己承担或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
(二)开题报告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必须经校内外导师同意方可开题论证。撰写开题报告之前
应进行文献综述。研究生须撰写《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四
川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意见表》。
开题报告应当就立题依据(包括研究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等)、
研究重点解决的问题、创新点、研究设计方案、预期结果或成果、研究工作的总
体安排及进度等内容进行阐述。开题报告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审查。
开题报告在第3学期末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的,应由法学院批
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开题报告被提出整改意见或被否决的,应在整改或重新选题后1个月内经评
审决定是否通过。原则上论文题目确定后不得更换选题;特殊情况需更换题目的,
应按学校有关规定重新提交开题报告,并经评审决定是否通过。
(三)中期检查
专业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研究生就论文撰写中的初步结果、写作中
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报告,撰写《四川理工学院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报
告须经导师及审查小组审阅通过。
中期报告在第3学期末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的,应由法学院批
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中期报告被提出整改意见的,应在1个月内重新提交,经评审决定是否通过。
(四)论文检测
论文检测重复率不能超过(包含)20%,否则视为不合格。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格式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规定》执行。
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按照《四川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及学
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的写作
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要求:
1.选题有实践意义,有问题意识,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
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尚未解决的问
题;
3.有充分的论证素材、理由和依据。论文中应该有一定数量的案例或调查数
据,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认真阅读过并规范第引用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
4.论文结构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多个层
次,即论证结构合理、分析深入;
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用至少一种主要研究方法,如判例解读方法,社
会调查与统计方法、制度比较方法、实验方法等;
6.有一定的发现、新的观点或解决问题的新方案。
7.语言合逻辑和汉语写作规范,语言精练,字数不少于2万字。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
专家或学者;答辩委员会应由五位与本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组成,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
般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在
此基础上,达到川理工学位【2016】10号文件所规定的申请硕士学
位的资格条件,由学生申请,通过学科组所组织的学术委员会评审,
学院审查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九、附则
(一)本培养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7]19号通知精神,参照全国法律硕
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7
年修订)附件1,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修订。
(二)本培养方案适用对象为2017级及以后的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非
法学)研究生。
(三)本培养方案由四川理工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类别
课程
编号
公共
00025
必修课
00018
10101
10102
10103
10104
学位
10105
课
专业必
10106
修课
10107
课程名称
英语
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学时
64
36
32
32
64
64
32
32
32
32
48
32
32
推荐选修课
法理学
宪法学
刑法学
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开课考核任课教
学分备注
学期方式师
41考试
22考试
21考查杨汉国
21考查邓肄
4
4
2
2
2
2
3
2
2
1考试
1考试
2考试
2考试
2考试
1考查
2考试
2考查
2考查
2
3
2
2
3
3
3
3
3
3
3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江凌燕
吴斌
杨帆
宋平
曾凡珂
秦双星
凌霄
邱岳
陈于后
涂强
龚重林
支果
李芽
宋平
张露
吴斌
杨千雨
徐宏
詹永斌
支果
梁云春
张天智
宋平
黄晓春
田丰
冯杰
10108
中国法制史
10109
10110
10111
10201
10202
10203
10204
10205
10206
10207
10210
非学专业选
10211
位修课
10212
课
10213
10214
10215
10216
10217
10218
10219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职业伦理
商法学322
外国法制史322
知识产权法学32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322
证据法学322
环境资源法学322
法律方法322
特方向板块选修课(按不同专业方向选修)
著作权法学专题(知识产权法务)322
专利法专题(知识产权法务)322
商标法专题(知识产权法务)322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务)322
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法务)
司法改革专题(基层司法实务)
司法制度学(基层司法实务)
审判实务专题(基层司法实务)
检察实务专题(基层司法实务)
律师实务专题(基层司法实务)
法律写作
法律检索
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
32
32
32
32
32
32
2
2
2
2
2
2
2
2
3
3考查
3
考查
3考查
3
考查
3考查
3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必修
考查
实践教学与
训练
环节
法律谈判
专业实习
学位论文
不少于6个
月
2
6
5
备注
考查
-不计
知识产权保护、科学道德规范讲座-
1、2学分
1、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1学分,实
践教学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2、根据导师要求,非学位课可跨专业选修。
3、同等学力研究生必须补修3门与现专业相关的本科基础课程。
本文发布于:2022-08-25 00:5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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