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7 04:48:4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4日发
(作者:开店卖服装)

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一、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以及《湖北省测绘成

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服从测绘成果保密行业管理和测绘职能主管部门管理

和监督。

三、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具体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规定,测绘成

果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四、密级测绘成果档案必需建立专门档案台帐和获取、使

用、销毁等档案管理记录。

五、密级测绘成果档案必需由符合规定程序任用的专人保

管,更换人员应该有密级测绘成果档案移交记录手续。

六、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

措施:

(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

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

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

管理。

七、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

及数据信息,必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审批报告,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省自然资源厅报批。需要携带

出境的测绘成果,还须经市保密局同意,由市保密局向

省保密局办理出境手续。

八、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

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九、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

隔离。

十、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

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十一、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测绘

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

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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