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篇一:小学法制教育讲座稿
黄河小学法制教育讲座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
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
守法的公民》。
一、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左旁的水
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
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
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
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
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
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
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
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
1/11
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
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
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
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
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
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小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
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铁青,
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
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
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伤者,同时
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
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
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
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
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
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
2/11
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
监护人将承担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
概念。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
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
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
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
罪触犯的是〈〈刑法〉〉。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
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
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
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
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
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
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
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
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
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
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
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
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
3/11
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
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
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
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
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
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
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
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
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
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
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04
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逼住黄
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
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
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
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
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
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
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
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
4/11
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
发现,他邀了四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
被逮捕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
该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他殴
打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即使判处死
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核准。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
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
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
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
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
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
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七)、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
篇二: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
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
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
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
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
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
5/11
本文发布于:2022-08-24 22:46: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8539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