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的发端。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源有其
自身独特的历史自然条件,在经历了三个阶段数百年的演进后,
沉淀出“自由”、“自然正义”和“民主法治”的精神实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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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古希腊法律思想发展浅析
摘要: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的发端。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
源有其自身独特的历史自然条件,在经历了三个阶段数百年的演
进后,沉淀出“自由”、“自然正义”和“民主法治”的精神实
质。
关键词:古希腊法律思想自然历史条件发展历程
古希腊是欧洲历史的起点,它对于人类的法制文明做出了巨
大贡献。雅斯贝斯将希腊、中国先秦、古印度称为人类的轴心时
代。轴心时代的希腊法律思想,是西方法律思想的源头,西方法
治理论的一系列基本概念的原创含义孕育于此。
一、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自然历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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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文明是在迈锡尼文明彻底消亡之后向新的方向发展的,
君主制王权在希腊覆灭,具有民主性质的新型政体形态城邦制度
在小亚细亚殖民城市萌芽,开启了西方法律文化的源头。
借于三面环海的地理环境优势,希腊人从事海盗、海上贸易、
贩卖奴隶,吸收邻国异质文化在积累财富过程中进行。东方殖民
地小亚细亚沿海地区是古希腊哲学文化包括法律思想的发源地,
当时作为希腊文化的重要融,成为希腊人的“专有”。但同时希
腊人走的是与古代东方截然不同的道路,这也是希腊文化的形成
作为西方文明的起源重要原因。
氏族制度与原始公社瓦解后,希腊人在货币与商品经济的推
动下极力追求并积累私人财富,血缘氏族被地域性联盟取代,契
约取代血族成为社会基础,希腊城邦制度逐渐确立。城邦制度成
为孕育希腊法律思想的温床。
二、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1.城邦奴隶制形成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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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哲学衍生了古希腊早期前苏格拉底时期法的意识,米利
都学派创始人泰勒斯是自然哲学第一个代表人物。“水是万物的
始基”是泰勒斯的名言,这个哲学命题包含着自然法思想的萌芽。
毕达哥拉斯派是继米利都学派之后由毕达哥拉斯创立的第一
个唯心主义派别。毕达哥拉斯认为宇宙本源是数,宇宙的最高原
则是“和谐”,“和谐”即正义。毕达哥拉斯将数和正义联系,
提出对立面思想,用推理的逻辑力量对抗自然哲学,表现了希腊
人思维水平的进展。赫拉克利特主张成文法,反对过时的习惯法,
认为正义就是由自然法则决定和支配一切,但是他主张成文法,
反对过时的习惯法。
智者派之自然法思想在前苏格拉底时期具有重大意义。智者
派奠基人普罗泰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包含主体能
动性的光辉思想的命题否定了传统的人与自然、人和神的关系,
突出了人的能动性,是古希腊法律思想的重大转折点,标志着希
腊人本主义思潮的兴起。
在普罗泰戈拉之后智者们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平等的,因此,
对人不应该有等级划分,赫拉克利特在这种思潮的基础上将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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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自然法、正义与法律相结合。西方法律思想上之权利说、平
等说就始于他的学说并对的斯多葛学派之自然法思想有着直接影
响。
2.城邦奴隶制繁荣时期
苏格拉底开创了西方科学理性主义主流传统,他是智者学派
的代表,他主张用正义的法律来统治城邦,同时他又主张贤人统
治也就是哲学王,同时他又强调应当以正义为治国准绳和法律灵
魂。他在智者学派部分法律思想基础上强调人定法和自然法都是
表现了正义,是城邦生存的基石。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是在智者学派与苏格拉底之后古希腊出
现的更为重要的法律思想研究者。古希腊法律思想的主体内容多
源于他们的思想,西方法律思想也多渊源于其中。
柏拉图提出法律之治与贤人之治两种治国方略。早期的柏拉
图师从苏格拉底他赞同苏格拉底的“贤人统治”观点,他认为要
以人的德性为考察对象,认为国家应有哲学家治理。柏拉图晚年
时期受哲学家治国方略失败影响,改变了他法律治国的想法。他
认为任何城邦不能受某一统治者支配而是应受法律的规制,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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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的绝对权力对权力的施加者和权力的服从
者来说都是灾难,法律是隔在人类就和“野蛮的动物”之间的屏
障,因此法律是凌驾于国家公民与一切官吏之上的,国家一切社
会活动与政治都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据此此来看,晚年的柏拉
图其法律思想中蕴含了最朴素的平等思想并为后世所继承发扬光
大。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之后古希腊最具影响的的思想家,他完
善了法治学说,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必须在以人为本基础上建立,
但是他认为法治是一人之治,法律要体现反映多数人愿望的民主,
涉及立法更应如此。政治家与立法家应当明析民主主义的措施中
哪些是对民主主义有利的,哪些是对民主主义有弊的。亚里士多
德认为,民主和法治是相依存的。法治的实施导致民主的出现。
正义理论是贯穿于里士多德法治论的核心思想,亚里士多德认为
法体现正义,法是人类的理性原则,故法治只能选择良法之治。
3.城邦奴隶制衰落时期
斯多葛派与伊壁鸠鲁的法律思想产生于该时期,他们的思想
是人们对统治阶级调和阶级矛盾要求和对城邦民主绝望情绪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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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他们批判城邦奴隶制,主张正义和自然法。斯多葛派突破在
继承了智者派的思想的基础上有打破了其传统局限,他们提出要
同自然规律相统一或按照自然规律去生活。斯多葛派的观点也承
继了苏格拉底求助于神去寻求普遍真理的的观念,他认为把“神”
是自然的本质,“神”是原始的理性,宇宙的主动本原,,“按
照自然而生活”,就是按照理性而生活。他的认为世界城邦的理
想模式即人神共处,同时也反应了他思想中平等的世界主义和绝
对自由的个人主义。
综观希腊法律思想发展,希腊人对于当今法律思想发展与进
步所作的贡献不仅仅在于其研究成果所形成的推动力,更在于他
们勇于作出尝试的创新精神。
西方法制思想就是踏在这样一个“巨人”的肩膀上发展和生
存的,西方历史上的每一次法律思想的进步都是反应这一影响。
东方法律文化在近代以来也曾得到古代希腊法律思想的滋养,反
思中国法治建设,我们应需学习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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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24 18:40: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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