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的法律思想

更新时间:2024-11-09 00:28:54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4日发
(作者: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作者:张晋藩

出版物刊名:现代法学

页码:22-25页

主题词:伍廷芳;法律思想;南京临时政府;资产阶级;辛亥革命;孙中山;司法独立;清政府;李鸿

章;直隶总督

摘要:<正>伍廷芳(1842——1922年)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县人,出身于商人家庭。

1861年毕业于香港圣保罗书院,任香港高等审判厅翻译。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毕业后返港担任

律师并被香港政府聘为法官兼立法局议员。1882年充当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幕僚。1896

年清政府派伍廷芳出使美、西等国。1902年应召回国,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

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辛亥革命爆发后,赞成共和政体,与张骞等人发起组织共和统一会,

曾作南方光复各省临时外交代表。1912年出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1916年任段祺瑞内阁

外交总长。1917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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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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