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律师业八个重要的年份

更新时间:2024-11-09 00:00:3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1日发
(作者:著作权法草案)

影响中国律师业八个重要的年份

作者/毛姗姗

来源/智合法律新媒体

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的20多天时间里,律师业两个重量级的论坛分别在

深圳和北京召开。一是1月7-8日在深圳蛇口召开的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

二是由《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主导的,在1月11日召开的“桂客年

会”之中国律所管理高峰论坛。一“官”一“民”两个论坛几乎聚集了律

师行业的头部。

2018年,作为律师业恢复的第40个年头,它或将成为一个新的拐点。

那么,如果以1980年第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律师暂行条例》为始,在

过往的38年中,哪些年份对于中国律师业发展意义重大呢?本文选取了8

个重要年份。

1980年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标志我国律师制度的全面恢复和重建。

根据条例规定,当时的律师事务所称为“法律顾问处”,且均是由国家核

拨编制和经费的事业单位,接受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这

也意味着,当时的法律顾问处在所有制上是“全民所有”;律师吃的是“皇

粮”;在性质上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经过几年的运行,法律顾

问处的业务范围和性质已经远远超过“顾问”的范畴。

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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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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