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落户社区户信用承诺书及入户申请

更新时间:2024-11-08 15:38:5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1日发
(作者:台湾食品安全)

落户社区户信用承诺书

为办理本人以大专学历人员身份落户南京事项,

承诺如下:

1、本人在南京城镇地区确无房产,直系亲属在

南京城镇地区确无房产。

本人经向工作单位了解,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

单位也未在人才服务中心设立集体户。

现申请落户至现居住地社区户。

2、本人在入户申请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承诺均

真实无误。若被查证在户口事项办理过程中,有故意

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明材料之行为,取消申请

资格,并按照《南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纳入自然

人的失信信息记录;已办理落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

退回原籍处理。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

处理。

3、本人在南京已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迁移

条件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移至合法稳定住所。

本人已阅读并知悉上述内容。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入户申请书

(大专学历人员落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现户籍地址

在南京的工作单位

申请

人员

基本

情况

落户地选择□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户

拟落户地

派出所

单位集体户地址(没

有的不填写)

性别出生日期

(手机)

现户籍地

派出所

年月日

拟落户地址区

准迁证领取方式

(自取、邮寄、一站

式等)

准迁证邮寄地址(部

分分局不提供邮寄业

务,可不填写)

本人在入户申请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承诺均真实无误。若被查证在户口事项办理

过程中,有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明材料之行为,取消申请资格,并按照《南

京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纳入自然人的失信信息记录;已办理落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

退回原籍处理。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本人

承诺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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