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世伦
出版物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页码:24-29页
主题词:康德;理性;十八世纪;契约论;自然法;每个人;国家;权利;政治法律思想;社会本位主义
摘要:<正>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德国古典法哲学的发展过程中,菲希特起着极其
重要的作用,他是康德与黑格尔之间承上启下的代表人物。约翰·哥特利勃·菲希特(Johann
GottliebFichte,1762—1814年)出身于耶拿的一个贫穷的织匠家庭,先后在耶拿大学和莱比锡
大学就读。他早年曾直接受过康德的指教,1794年成为耶拿大学教授,1798年因遭到宣传无神论
的指责而罢职。此后赴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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