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法律法规与规定试题
适用人员:管理人员
编制单位: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人:黄剑锋
一、单选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在每题右边的()中,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开始实施。
A.2014年12月1日B.2013年12月1日
C.2012年12月1日D.2011年12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自()开始实施。
A.2010年6月1日B.2010年10月1日
C.2010年6月25日D.2010年10月25日
3、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福建省燃气条例》规定,燃气特许经营权为()
A、20年B、25年C、30年D、35年
4、新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学时不少于()学时。
A.12B.72C.48D.24
5、()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A.乡镇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D.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6、()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A.禁止B.允许C.经批准后方可D.不提倡
7、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
的()。
A.维修责任B.管理责任C.巡检责任D.全部责任
8、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
A.购气成本B.经营成本C.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9、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批准。
A.燃气经营企业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C.人民政府
10、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B.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在每题右边的()中,多选或者漏选均
不得分,每题3分,共30分。
1、发现天然气泄漏时,应:()
A、迅速关闭气源总阀、打开门窗通风B、严禁开关任何电器
C、熄灭一切火种D、在家里拨打天然气紧急抢修热线
2、三级教育为:()
A、厂级B、车间级C、班组级D、站队
3、消防安全“三会”的内容是指:()
A、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B、会扑救初起火灾C、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D、会报
警
4、天然气按形成条件不同可分为()
A、气田气;B、油田伴生气;C、人工煤气;D、凝析气田气;E、矿井气
5、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机制。
A、职工参与B、政府监管C、行业自律D、社会监督
6、生产经营单位的()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
和管理能力。
A、主要负责人B、现场实习人员C、安全生产人员D、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
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新流程B、新工艺C、新技术D、新材料
8、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等内容。
A、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B、应急供应方式C、应急处置程序D、应急救援措施
9、关于家用燃气器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燃气器具只要没坏,就可以一直用下去B、直排式热水器已明令淘汰
C、强排式热水器可以安装在浴室内D、热水器烟道必须通到室外
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判断题,请在相应项的“()”中打“√”;每题2分,共10分。
1、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可按照个人意愿随意改变。()
2、需要立即进入有窒息危险的场所抢救伤员时,抢救人员应佩戴自给式空气或氧气呼吸器,
也可以使用口罩或防毒半面具。()
3、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适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4、我国城市燃气管道按燃气设计压力分为7级()
5、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
险、抢修()
四、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对应题目下方空白处,每题8分,共40分。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管道气的优点有哪些?
3、巡线的任务是什么?
4、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包括什么?
5、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组成是什么?
本文发布于:2022-08-21 19:39: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3/8397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