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电大实用法律基础(重庆)形考任务二参考答案

更新时间:2024-11-08 13:47: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0日发
(作者:民诉法意见)

题目1.王某今年17周岁,为某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王某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题目2.张某于2004年5月离家到某地进货,从此杳无音讯。张妻多番查,均无结果。根

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张妻可以在张某下落不明满()年后,有权向法院提出宣告张某死亡。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4年

题目3.关于法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人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般而言,法人就是指国营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答案】:法人是一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题目4.法人的有形载体是()。

A.名称

B.组织机构

C.章程

D.财产

【答案】:章程

题目5.收养行为属于()。

A.诺成性民事行为

B.财产民事行为

C.双务民事行为

D.从民事行为

【答案】:诺成性民事行为

题目6.王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新房,王某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

面积自行购买了一些价值不菲的纯毛地毯,准备将来搬进新居时铺上。但结果王某未能分到

房子。那么王某购买地毯的行为()。

A.是无效行为。因为王某的行为动机有问题,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是可撤销的行为。因为王某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行为。因为在法律上,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因为在法律上,对行为动机的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所以该行为是有效

【答案】:是有效行为。因为在法律上,对行为动机的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所以该行为

是有效的

题目7.假设你的同事未经你同意,以你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台你正急需的跑步健身器。某

日,商店送货上门,并要求你支付货款。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你同事的这一行为未经你的授权,是无权代理,所以这个订购行为当然无效

B.因为该健身器正是你急需的,你的同事是在好心帮你,所以,当然是有效的

C.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你的追认或拒绝

D.如果你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你表示追认和接受

【答案】: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你的追认或拒绝

题目8.某乙现年25岁,工厂工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可根据()的规定,请他父

亲以他(乙)的名义买一幅名画。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复代理

【答案】:委托代理

题目9.丙有电视机要卖,乙自作主张向丙声称:“我要,我可以代甲赊销。”丙不放心,托人

将这事告诉了甲,但甲一直未作明确表态。乙以甲的名义与丙订立合同后,乙很快售完了电

视机,人却不知去向,而甲此时又以丙系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

丙的损失应由()。

A.甲向丙负责

B.丙自己负责

C.乙向丙负责

D.甲、乙分别向丙负责

【答案】:甲向丙负责

题目1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答案】: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题目11.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

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题目12.甲将其在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2年。半年后,甲父母老家

的房屋拆迁,欲前往北京与甲共同生活,甲以此为由与乙商量,提前终止了租房协议。不久

甲接到父母的电话,说先去广州其家呆上3个月再到北京,甲于是把该房屋以更高的租金

租给了两位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甲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甲的行为构成欺诈,因为他事实上隐瞒了真相

B.甲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因为他并无欺诈的故意

C.甲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关于房屋的租凭与其自己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并且造成乙

的损失

D.甲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的构成以行为当时为决定标准

【答案】:甲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因为他并无欺诈的故意

题目13.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2吨,每吨2500元,需

否?”乙厂回电:“需250克听装午餐罐头2吨,以市场价结算。”乙的回电是()。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

【答案】:要约

题目14.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

A.简易程序

B.普通程序

C.一般程序

D.听证程序

【答案】: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题目15.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A.罚金

B.责令停产停业

C.赔偿损失

D.

【答案】:罚金;赔偿损失

题目16.中华人民共和回国务院是我国()。

A.

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D.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题目17.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

A.对行政处罚不服

B.对行政强制不服

C.对行政不作为不服

D.对行政侵权行为不服

【答案】:对行政处罚不服;对行政强制不服;对行政不作为不服;对行政侵权行为不服

题目18.以下哪些人属于我国监护制度中的被监护人?()

A.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B.刚满8周岁的小学生

C.又聋又哑的成年残疾人,但智力正常

D.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卡车司机,高位截瘫,长年卧床,但智力正常

【答案】: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刚满8周岁的小学生

题目19.李某未经甲同意,以甲的名义向商店订购了一批电脑。三天后,商店送货上门,并

要求甲支付货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甲的追认或拒绝

B.因为电脑是甲急需的,李某也是一片好心,所以,行为当然是有效的

C.李某的这一行为未经甲的授权,是无权代理,所以这个采购行为肯定无效

D.如果甲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则意味着甲表示拒绝,这一采购行为无效

【答案】:这一行为的有效与否,取决于甲的追认或拒绝;如果甲对此一直未予以明确表态,

则意味着甲表示拒绝,这一采购行为无效

题目20.财产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除了占有,还包括()。

A.优先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答案】:使用;收益;处分

题目21.张某临终前(神志清醒),将自己指间的一枚钻戒取下,当着医生和护士的面,放在

日夜陪伴自己的保姆小王的手中,并说是给她留作纪念的,感谢她对其无微不至、亲人般的

关怀和照料。小王含泪收下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B.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遗赠的法律规定

C.如果张某在其先前的遗嘱中已将这枚钻戒留给自己唯一的女儿,那么,小王是不能合法

取得这枚钻戒的

D.即使小王才17周岁,也不影响她合法取得这枚钻戒

【答案】:张某和小王之间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使小王才17周岁,

也不影响她合法取得这枚钻戒

题目22.某甲今年15周岁,他用口头协议的方式将自己价值一万余元的钢琴卖给某乙。因某

甲身高体健,某乙并不知道某甲尚未成年。该协议()

A.因主体资格欠缺而效力待定

B.属重大误解

C.因形式不合法而无效

D.某乙在某甲的父母表态前(经催告后的一个月内),可以撤销该协议

【答案】:因主体资格欠缺而效力待定;某乙在某甲的父母表态前(经催告后的一个月内),

可以撤销该协议

题目23.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

50元,现有2000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

函:我公司元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黑领

结(价值约6元)。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中没有附送领

结,甲公司表示不同意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

请问,(1)乙公司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2)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答案】:答:?

(1)乙公司的回函为新的要约,依据法律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

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甲厂发向

乙公司的函应为要约,它具备了要约的成立条件。作为受要约人,乙公司取得了在一定期限

内作出承诺的资格。由于乙公司在回函中对原要约中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因涉及合同的标的,

故这一变更为实质性的变更,该回函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2)乙公司的行为不违约。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才

有违约的可能。本案中,乙公司发出新的要约之后,甲厂未就此作出明确的承诺,因此关于

有“附送领结”要求的新要约,甲乙双方并未达成合意,合同没有成立。由于合同尚未成立,

所以没有违约行为的发生。

题目24.甲乙二人因合同问题引发纠纷,为妥善解决纷争,双方各聘请了一位律师,并进行

了艰难的协商、谈判,但终因分歧太大,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甲遂诉至法院,该案将于一周

后开庭审理。甲聘请的是本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双方已于一个月前签订了合同,甲还

当场支付了律师代理费5000元。

请问,(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代理关系吗?为什么?

(2)如果是,它是属于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还是指定代理?为什么?

【答案】:1)甲与张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代理关系。因为,根据民法关于代理的

界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

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在这一代理关系中,甲是被代理人,张律师

(或律师事务所)是代理人,张律师在该代理关系中所实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全部由甲承

担。???

2)它是属于委托代理。因为张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是根据甲的委托授权而进行的代理活

动的。张律师将以甲的名义进行谈判,协商,诉讼等活动,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诉讼

活动中维护甲折合法权益,而协商谈判的结果或法院的裁决结果则由甲承担。这属于典型的

委托代理,律师的代理权来自甲的单方授权行为,是否聘请律师,聘请哪位律师都取决于甲

方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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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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