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第二小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主题班会记录
做知法守法好少年
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主题队会,使学生对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
解,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做
一个合法的小学生。
班会过程:
一.宣布开始。
主持人甲乙:一(4)班“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主持人甲: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
学习和工作。
主持人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工厂、学校、商店要正常地进行工作,就要
有各种规章制度,我们的国家要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使社会秩序良好,人
民安居乐业,就要制定法律。
主持人甲: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我们有自己的法律。
主持人乙:今天我们欢聚一堂,看一看同学们是否知法、懂法,还要看看同学
们会不会在实际情况中,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主持人甲:同学们,你能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吗?
《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
主持人乙: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我们中小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可
是我们身边却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请看小品《吃薯条》。
小结:要自觉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
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甲:大家想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吗?(全班同学回应)那有请我们的法
律小博士考考你。
二、法律知识问答积累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8.(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9.《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在(1986年)颁布的。
10、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11、未成年人是指(满十八周岁)公民。
12、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学费)。
13、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
得)取消其学籍。
主持人:看来同学们掌握的法律知识真不少,下面请看一则小品。
三、表演小品乱打电话
主持人甲:同学们,这个小品告诉我们,急救电话可不能随便乱打,这些骚扰
电话大量占用了求救电话的线路资源,使真正处于危险状态的报警求助得不到
及时处理,严重地干扰了正常工作。据调查在打来骚扰电话的记录中,有近一
半的骚扰电话是中小学生打来的。我们可不能办这样的傻事呀。
我们的法律小博士又来跟我们交流了。有请我们的法律小博士。
四、法律知识交流(抢答)
1、当你发现一起交通事故,而肇事车逃跑,你应该记住逃跑车的车型、颜、
号牌等特征以及逃跑的方向。(是)
2、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
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是)
3、只有14岁的人,以大欺小抢劫同学仅10几元,肯定不会构成犯罪,被抢劫
的同学告发也没用。(错)
4、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
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时,要迅速躲好,伺机逃走求救。
(是)
5、法律规定我享有多少受保护的权利,同时法律就规定我要履行多少遵守法律
的义务。(是)
6、同学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
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友告诉陌生人。(是)
7、李刚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了李刚,
这应该说是见义勇为。(错)
8、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
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对
小博士:看来大家的自我保护能力很强,这里有个问题我想考考大家。
*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小林给旁边的同学讲了个笑话,结果引起大笑,请问
小林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小队A:是违法,五星红旗,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
小队B:是违法,向国旗致敬,既表达了我们对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仰,又凝聚着
我们对伟大祖国的深厚情感。
小队C:是违法的,向国旗致敬,也是履行法律所赋予我们的光荣义务。
主持人:小博士评定一下,这几位同学说得对不对?
小博士:我国国旗法第13条中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
参加者应当向国旗肃立致敬。
五.案例分析
主持人甲:同学们,学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们这儿有几个案例,大家来分析
一下吧。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
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
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
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
需要长期。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
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
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
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主持人乙:看来同学们平时的玩耍也会在不经意间酿成犯罪。
六、总结。
主持人甲:同学们,法律的作用很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知道了
法律知识,才能守法,才能保护自己,这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长大后报孝祖国都
非常重要。我们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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