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更新时间:2024-11-07 19:30: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国家安全法的立法依据是)

XX市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现财政管理法治化,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内各科室。

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法律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两个等级。

第三条科室及个人应当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与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

政行为应当权责统一、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第四条法律风险防控的目标是各项政策与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

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各科室及个人在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未

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引发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第六条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各科室在法律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分工,有效控制

法律风险。

内控委负责审定法律风险防控政策制度,审定法律风险事件解决方案、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

提出加强和改进的要求。

内控办负责组织对本办法有效性的检查、考核和评价,组织对法律风险事件进行调查,研究制

定法律风险事件解决方案、风险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并向内控委报告,督促落实内控委决定,定期

通报内控执行情况和重大风险事件。

法规科负责法律风险防控的组织实施,及时发现法律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示有关单位。

各科室应当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和信息系

统管理控制等控制方法防控法律风险。对本科室的法律风险重点业务环节实施持续、有效的风险防

控,及时向内控办报送本科室法律风险防控及异常情况,积极协助专项检查和调查。

第七条财政局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以及各科室提请局党组会议、局

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政策建议,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章一般制度建设法律风险防控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律风险防控。

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违反法律法规重大各业务科室

违反本相关制度规定

超越本职责权限

未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送审的规范性文件未经起草科室讨论

防控措施:

一般

重大

一般

一般

各业务科室

各业务科室

各业务科室

各业务科室

(一)建立起草科室集体研究机制。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科室应当组织人员讨论,规范性

文件文稿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局长审核。

(二)分管局长在审核工作中发现规范性文件文稿存在法律风险的,可将文稿退回起草科室修

改。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律风险防控。

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

违反法律法规

违反财政局相关制度规定

超越财政局职责权限

未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防控措施:

风险等级

重大

一般

重大

一般

责任主体

起草科室

起草科室

起草科室

起草科室

(一)分管局长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对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

提出修改建议。

(二)起草阶段未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征求意见范围不全的规范性文件文稿,起草科室必须补

充征求意见或者自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进行沟通协调。

(三)规范性文件文稿涉及重大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起草科室将各方面意见及理由上

报分管领导。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签发公布法律风险防控。

规范性文件签发公布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

未按照程序签发

发文形式不规范

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防控措施:

(一)未按规定审核的规范性文件文稿,分管局领导不予签发,办公室不予核稿并退回起草科

室。

风险等级

重大

一般

重大

责任主体

起草科室、办公室

起草科室、办公室

起草科室、办公室

(二)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应将相关文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并及时公布。

(三)办公室应督促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将相关文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并及时公布。

第三章一般行政制度实施法律风险防控

第十一条行政许可办理法律风险防控。

行政许可办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未依法公布行政许可实施的依据重大

未按法定权限、条件受理申请

重大

具有行政许可

(存在廉政风险)

权限的业务科

未依法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重大

在审查环节未依法核实申请材料重大

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

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重大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审查程序不合法重大

具有行政许

对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未按照法律规

定的要求举行听证

重大

可权限的业

务科室

具有行政许

未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存

在廉政风险)

重大

可权限的业

务科室、分

管局领导

未依法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情况重大

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重大

续表

(存在廉政风险)

未按法定期限实施行政许可

擅自收取许可费用(存在廉政风险)

防控措施:

重大

重大

具有行政许

可权限的业

务科室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许可实施的配套制度与单项许可事项的具体管理制度,明确实

施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等要求,减少办理人员裁量权。

(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经办科室作出许可建议,经分管局长审查报局务会集体研究确

定。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实施的法律依据、实施条件、数量、

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依法公开许可受理情况及其结

果。

(四)利用技术手段防控风险。建设网络审批平台,实现办理全过程有案可查、实时监督。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办理法律风险防控。

行政处罚办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

将未公布的规定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未按法定权限、条件立案

未依法实施调查、取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履行法定

告知义务

应当依法听证的未按法律规定举行

听证

依法应当移送而未移送

重大

(存在廉政风险)

风险等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具有行政

处罚权限

的业务科

责任主体

在决定环节违反法定职责、权限和

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存在廉政风重大

险)

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

重大

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适用法律错误重大

行政处罚措施不当(存在廉政风险)重大

防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经办科室实行2人共同审查,讨论作出处罚决定建议,经科室

集体讨论报分管局领导决策确定;行政处罚项目涉及多个职能科室的,科室会签。

(三)加强责任追究,依法对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章财政制度实施法律风险防控

第十三条税收管理法律风险。

第十四条

税收管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违规减免税重大预算科

其他违法情形

非税收入管理法律风险。

非税收入管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非税收入管理依据层次不高重大

业务科室

违规设定收费、基金项目重大

违反规定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

限等征收非税收入(存在廉政风险)

重大

违规减免非税收(存在廉政风险)重大

违规办理非税收入缴库、退库

重大

(存在廉政风险)

违规印制财政票据重大

业务科室

违规发放财政票据重大

违规使用财政票据重大

其他违法情形

预算管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第十五条预算管理法律风险。

预算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规定的事

项,未及时做出规定

转移支付制度缺失

违法设定专项转移支付

未依法编制预算草案

未依法报送预算草案

未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未依法报送预算调整方案

未依法编制决算草案

未依法报送决算草案

未依法对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

及报表进行公开和说明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重大

业务科室

预算科

预算草案编

制科室

预算科

预算科

预算科

决算草案编制

科室

国库科

预算科

办公室

未依法对市本级部门预算报告及报表

重大预算科

进行公开和说明

办公室

未依法对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重大预算科、国

及报表进行公开和说明库科

未依法对市本级部门决算报告及报表重大国库科

进行公开和说明

未依法使用预算预备费、预算周转金重大业务科室

未依法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收重大

收入、结余结转资金

业务科室

未按规定时间、程序下达转移支付重大业务科室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未依法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重大

业务科室

续表

(存在廉政风险)

违法开设财政专户(存在廉政风险)

其他违法情形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律风险。

政府采购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

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制度缺失,不利于

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

未依法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未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

其他违法情形

第十七条债务管理法律风险。

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法规科

一般

重大

重大

重大国库科

法规科

法规科

债务管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超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

市政府举债余额限额发债

重大

偿债基金管理科

发债违反规定的程序重大

违法提供担保(存在廉政风险)重大偿债基金管理科

未依法下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

国政府贷款、赠款

重大

偿债基金管理

债务或担保合同不完善导致债

务方逃避债务

一般偿债基金管理科

其他违法情形

资产管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资产管理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与国资科及业务科

内容制定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重大

违规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

产(存在廉政风险)

重大

办公室、国有资

产实际使用单位

未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职责

重大

国资科及业务科

其他违法情形

会计管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与内容

制定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重大法规科

未依法履行会计管理职责重大法规科

未依法组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大法规科

第十九条会计管理法律风险。

其他违法情形

第二十条行业管理法律风险。

行业管理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

未依法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监督,查

处其违法行为

在行业管理中违反保密规定,导致泄

其他违法情形

第二十一条防控措施。

(一)建立财政工作制度台账,预防财政制度执行风险。

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重大

重大

法规科

法规科

1.各科室按照财政管理事项编制财政工作制度台账,台账内容为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制度

文件对该项工作的具体规定;财政工作制度台账应当根据财政制度建设情况实时更新。

2.各科室的财政工作制度台账应当由负责人审核后在内网公开,供相关单位办理业务参考。

3.经办人与科室负责人应当严格审核业务办理的内容、程序是否符合台账。

4.法规科依据财政工作制度台账进行日常监督。

(二)编制开放式法律风险清单,监测财政制度执行风险。

1.各科室根据财政工作制度台账编制法律风险清单,作为审核业务办理情况的参考;法律风险

清单根据财政工作制度台账与工作实际实时更新。

2.各科室编制的法律风险清报内控办备案。

3.内控办参考法律风险清单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4.法规科可根据财政法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请相关科室调整法律风险清单内容。

5.各科室对于制度缺失造成的法律风险,应当根据制度类型启动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6.需要制定、修改、废止局内规范性文件的,业务科室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

启动相关工作。

7.对于未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的法律风险,应当严格内部责任追究。

8.法规科牵头负责财政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财政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法律风险、影响恶

劣的,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内控委决定后交有关单位执行。

第五章执行监督法律风险防控

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裁决案件应对法律风险防控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裁决案件应对法律风险事件情况表

风险点风险等级责任主体

未按法律要求时限举证、答辩、出

相关单

庭应诉(参加听证)和上诉

重大位、相关

科室

未严格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和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裁重大相关单位

相关单

逾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大位、相关

科室

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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