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课程教案《民法的基本原则及民事主体》

更新时间:2024-11-07 09:33:4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中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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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第三章民法的基本原则及民事主体

教学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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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教学

难点

教学

准备

教学

方法

识记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主体的分类

民事主体的分类

教案教参

讲述案例

1、课堂组织:5分钟

2、复习旧课,导入新课:15分钟

3、讲授新课:55分钟

第一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的含义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在民法调整

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

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财产关系:它主要是指人们在社会生产、交换、分配以及消费等

经济活动过程中因对物质财富的支配和利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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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计划授课教案教师:

课时授课计划

●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民法的首要原则,是民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平等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任何民事立体在民事活动中都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2任何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平等。

(二)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

的基本准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

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等价有偿是指当事人必须根据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的原则从事民事活动。

诚实信用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恶意串通、损人利己等不道德行为是

对立的,其立法目的在于反对一切非道德的,不正当的行为,以维护商品经

济和市民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三)保护自然人、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四)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

1自然人的含义

在民法中,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以及

无国籍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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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自然人与公民的不同?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

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案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见表)

类型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

3监护人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

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

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

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

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

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

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

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

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有三项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

权益;(2)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各项法律活动;(3)教育、

管好被监护人。

二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具备的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

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范围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16以上

—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

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

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行为能力

可以自主的进行民事

活动

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

力相应的民事活动

民事活动均有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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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计划授课教案教师: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法人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将法人分为企业法

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3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

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

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

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

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①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

生。

②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③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

职权。

④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4.归纳总结:10分钟

5.布置作业:5分钟

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教研组长签名:教务科(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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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9 13:05: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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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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