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门工作总结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
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
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
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
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
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
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
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
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
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
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
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
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
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
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
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
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
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
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
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
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
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
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
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kunyec0,limited
;对
公司推迟交货,
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
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
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
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
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
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
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
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
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
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
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
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
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
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万元,其中XX年遗
留余万元,XX年新移交万元。截至XX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
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
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
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
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
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
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
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
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
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
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
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
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
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
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
预防法律风险。
⑵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
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
⑶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
款)
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全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
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
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
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
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
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
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
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
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
销售合同文本。
⑵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
完善。
(三)、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
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
《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
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
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
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
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
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
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
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
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
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
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
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
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
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
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
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
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
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
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
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
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
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
《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篇法律宣传教育文
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
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
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
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
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
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
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
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本文发布于:2022-08-19 12:21: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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