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建法规教材变动分析
二建《工程法规》新旧教材详细对比.
一、主要修改内容:
1)页码:原352页——现355页,总篇幅无太大差异。
2)理论知识点变化:整体变动比例约为25%,重点内容变化大概54处。
变化内容较多的集中在第一章和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
制度;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相关合同制度)。另外全书所有法律法规更改为《民法典》,细节
内容每节都有变化。
二、细节变化解读
节(2020目录)
章
2021年
目录
2020版
本
2021版
本
变化内
容
2Z201000建
2Z201010建设
设
工程基本法
律知识
2Z201012的形式和效力层
2
2级,一、法的形式,(二)
法律,民法总则》”改为
“《民法典》”
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20建设
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
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和作用,
“2017年3月公布的《中
66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以下简称《民法总
则》”改为“2020年5月
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2Z201020建设
工程法人制度
66
9
典》)”
案例分析,“民法总则”改为
“民法典"
2Z201030建设
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
9和主要种类,“民法总则”
改为“民法典”
2Z201030建设
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
9
9
和主要种类,一、代理的法
律特征,“民法总则’’改为
“民法典”
2Z201030建设
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代理法律特征和
1010
主要种类,二、代理的种
类,“民法总则”改为“民
法典”
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
2Z201030建设
工程代理制度
为及其法律关系,一、建
1010
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民法总则"改为“民法
典,,
2Z201030建设
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
1111
为及其法律关系,“民法
总则"改为“民法典"
2Z201030建设
工程代理制度
1313
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
为及其法律关系,“合同法"
改为“民法典"
2Z201032建设工程代理行
2Z201030建设
工程代理制度
1414
为及其法律关系,案例分
析,“合同法第49条”改
为“民法典第172条”
2007年3月公布的《物权
2Z201040建设
工程物权制度
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
1414
事基本法律。”改为“《民
法典》也是规范财产关系的
民事基本法律。
2Z201040建设
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40物权的主要种类
1515
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一、物权的种类,“物权
法"改为“民法典"
2Z201041物权的主要种类
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二、
与土地相关物权,新增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
2Z201040建设
工程物权制度
1515
有无居民海岛、矿藏、水
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集
体所有的不动产包括法律
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和森林、山岭、草原、荒
地、滩涂等。"
2Z201040建设
工程物权制度
务。承包经
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
2Z201041物权的主要种类
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
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
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
畜牧业、渔业生产。耕地
承包经营期限为3o发包
方和承包方应订立承包合
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
营土地的农民
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
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
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
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
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
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以上成
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代表的同意,并报乡
(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
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改为“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
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
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耕
地、林地、草地以及批他
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
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耕地
的承包期为30年。草
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
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
70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
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
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
包"
2Z201041物权的主要种类
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二、与土地相关物权,新
2Z201040建
设
工程物权制度
1515
增“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
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
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
用途的,应依法经有关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
2Z201040建
设
工程物权制度
1818
案例分析“物权法"改为
“民法典"
2Z201052建设工程债的产
2Z201050建
设
工程债权制度
生和常见种类,一、建设工
程债的产生,(二)侵权,新
增“其中,《民法典》将无
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列为准
合同。”
1919
2Z201052建设工程债的产
生和常见种类,一、建设
工程债的产生,(二)侵
权,删减“2009年12月公
布的《侵权责任法》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
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
2Z201050建
设
工程债权制度
1919
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
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
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
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
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
人
追偿。”
2Z201052建设工程债的产
生和常见种类,一、建设
工程债的产生,(二)侵
2Z201050建
设
工程债权制度
1919
权,“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
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
单位、施工单位赡偿后,
有其他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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