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往年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每日练习题:法律基础(822)
➢第1题:
某报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只是甲备受同学
的嘲讽和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从而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
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该报的行为应认定为()
A.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答案】:B
【来源】:2012年北京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
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本题中,该报在新闻报道中披露甲为私生子的行为
属于泄露甲的隐私,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第2题:
某区政府在整顿市容时对某个农贸自由市场作出了关闭的决定,该行政行
为属于(____)
A.行政确认行为
B.行政征收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答案】:C
【来源】:2008年湖南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工
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
具体事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题千中的情况符合具体行政
行为的定义。故为C。
➢第3题:
在我国,全国武装力量由()领导并统一指挥。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国防部
【答案】:B
【来源】:2011年北京
【解析】
《宪法》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故本题正确答
案为B
➢第4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
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
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
A.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答案】:D
【来源】:2011年浙江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
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
当补偿。由此可知,张某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小偷承担,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应当给予张某
适当的补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因此D项说法正确。
➢第5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给予补偿
【答案】:C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太过绝对,对于非法的来的财物,执法机关有权进行没
收。
➢第6题: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年龄时限为(____)
A.从出生时起到18岁时止
B.从14岁时起到死亡时止
C.从18岁时起到死亡时止
D.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答案】:D
【来源】:2014年天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只要是公民就具有权利能力,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是18周岁。因此本题选D。
➢第7题:
以下不属于《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是(____)
A.警告
B.记大过
C.开除
D.降职
【答案】:D
【来源】:2010年浙江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56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8题:
在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中,可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是()
A.司法建议
B.查封
C.扣押
D.划拨
【答案】:D
【来源】:2012年北京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
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因此,行政诉讼执行措施中,
人民法院可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是划拨,本题选择D选项。
➢第9题: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
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
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答案】:C
【来源】:2010年江西
【解析】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发共同行驶支配权,因此陈某无
权擅自处分房屋,但是丙购房屋是不知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手续,根据民法上善意取得制度原理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王某物权请求丙返
还房屋。
➢第10题: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
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
工作实绩。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哪四个等次(____)
A.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B.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C.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D.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
【答案】:B
【来源】:2011年河北
【解析】
《公务员考核规定》明确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四个等次。
➢第11题:
下列有关知识产权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
A.国家版权局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B.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有效期满后被注销
C.发明和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权,而外观设计属于版权的范畴
D.原则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答案】:D
【来源】:2012年山东
【解析】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
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12题: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____)
A.某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开除处分
B.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在某一时期对某条街实行禁止通行的公告
C.某环保局责令某企业停产整顿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定
D.某行政机关对下属机关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的通报
【答案】:C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A、B、D选项均属于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范围,只有C选项属于行政诉讼案。
➢第13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一方面规定国家实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
制,另一方面又规定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根本原
因是(____)
A.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
B.商品的价格总水平不一定完全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C.完全由市场形成的价格超越了人们的承受能力,所以要国家调控
D.市场具有自发性、投机性、滞后性的弱点和消极作用
【答案】:D
【来源】:2008年湖南
【解析】
国家要调控价格总水平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存在其弱点和缺陷,案为D。
➢第14题:
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
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
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
利局分别决定对其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众举报某火锅店
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上述县直
单位做法妥当的是(____)
A.县工商局
B.县环保局
C.县水利局
D.县卫生局
【答案】:B
【来源】:2013年国家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
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可见,①中县工商局“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的做法错误。
➢第15题:
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
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
A.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
D.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答案】:B
【来源】:2010年福建春季
【解析】
题干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是否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未标志;题干中
甲与丙订立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并所有,同时甲应当对乙承担合同
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因此选B。
➢第16题: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
一会儿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
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
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B.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C.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D.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答案】:C
【来源】:2010年江西
【解析】
根据通说,盗窃的既未遂标准采纳失控说即失主是否丧失对被盗财物的控制。本案中王某将
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仍到院墙外已经脱离了失主的控制属于盗窃既遂,由于王某和刘某
没有共同盗窃的意思联络因此不属于盗窃罪共犯,刘某非法将他人财物据为已有,数额较大
构成侵占罪。
➢第17题:
建设和谐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_____是建设和谐文化
的根本,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A.公平正义理念
B.四项基本原则
C.社会主义荣辱观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答案】:D
【来源】:2010年浙江
【解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就把握住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对于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全
面推进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18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
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
B.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
C.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
D.法院拆检当事人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
【答案】:A
【来源】:2011年吉林
【解析】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
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
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本题中,信件
属于公民的通信秘密,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因国家安全或
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才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法院无权这样做。所以本题
答案为A。
➢第19题:
下列表达中,正确的是(____)。
A.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宣告缓刑
D.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
【答案】:B
【来源】:2013年陕西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本题答案为B。
➢第20题: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0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
其小儿子所有,后因与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
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
A.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
B.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
C.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
D.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
【答案】:A
【来源】:2013年浙江
【解析】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
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
后所立的遗嘱为准。a遗嘱因经公证而效力优先,所以应以a遗嘱为准,A项正确。
➢第21题:
王某不服工商所对其依法作出的300元的决走,应向____提出复议。
A.该工商所
B.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的上级机关
C.该工商所所在地的乡政府
D.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
【答案】:D
【来源】:2014年北京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5条……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
定,对工商所作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复议。本题中,该工商所是工商局的派出机构,所以应向派出该工商所的
工商局或该工商局所在的区县政府提出复议。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第22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务员所享受的权利是()。
A.公务员非经所在地人大许可不受公安机关逮捕
B.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C.小李因个人原因向所在单位申请辞职
D.小王不满上级给予的处分,提出申诉和控告
【答案】:A
【来源】:2012年安徽
【解析】
《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
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
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
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非经所在地人大许可不受
公安机关逮捕不属于公务员的权利之列,故答案选A。
➢第23题: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成年人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
B.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可公开审理
C.该法是义务教育法的制定依据
D.该法由全国人大政协会议通过并颁布
【答案】:B
【来源】:2012年安徽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
开审理。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
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此法在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过.所以A和D选项错误。《义务教育法》制定的依据是《宪法》。所以C选项错
误。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24题:
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
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答案】:C
【来源】:2010年江西
【解析】
➢第25题:
根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相关规定,录用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及
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
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A.科员以上
B.主任科员以上
C.科员以下
D.主任科员以下
【答案】:D
【来源】:2012年浙江
【解析】
《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
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因此D项正确。
➢第26题:
张某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张某认为处罚太重,应当
如何处理?(____)
A.直接起诉
B.先申请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
C.既可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D.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复议
【答案】:C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当公民觉得受到公安机关的不当行政处罚时,既可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27题:
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
A.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
B.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
C.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
D.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答案】:C
【来源】:2012年421联考
【解析】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
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会无权禁止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
其他方式的承包,A选项错误。
➢第28题:
国家征收教育附加费的行为属于(____)
A.行政许可
B.行政征收
C.行政奖励
D.行政处罚
【答案】:B
【来源】:2008年云南
【解析】
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负有法定缴
纳义务的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29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下例说法正确的是()
A.装修材料、建设工程的质量都可以适用该法
B.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C.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检验费用
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答案】:B
【来源】:2010年918联考
【解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A选项中建筑
工程质量并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所以A选项错误。
➢第30题:
下列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____)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市教育局
C.省政协
D.县人民检察院
【答案】:B
【来源】:2008年云南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省政协和法检等也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第31题:
下列对有关法律的解释,正确的是(____)
A.人民法院不可以在当事人不在场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判决离婚
B.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有效婚姻
C.我国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解除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
D.对于父母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
【答案】:C
【来源】:2014年北京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
为,离婚案件涉及人的
身份关系,此类案件判决一经生效,就可能有新的法律关系产生,例如,离婚一方当事人再
婚,产生了新的婚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判决存在错误,要求再
审。对这种情况,即使再审,在事实上也不可能恢复过去的婚姻关系。所以,民事诉讼法规
定,对离婚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A选项,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
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都应亲自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但是男女一方长期出
走,在杳无音信的情况下,一方当事入向法院提出离婚,根据婚姻法第25
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诉讼请求后,应查明另一方是否与
家人、亲友有过联系的事实,如有:查明地址的线索.应尽量查明下落后按一般离婚案件处
理。如经查证确是下落不明且断绝与家人通讯已有一定时间(无音信两年
以上),人民法院一般会采用登报公告的办法,限被告人三个月内前来法院应诉,愈期不来
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判决。所以选C。
➢第32题: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为()
A.地域代表制
B.职业代表制
C.地域代表制为主与职业代表制相结合
D.职业代表制为主与地域代表制相结合
【答案】:C
【来源】:2011年吉林乙级
【解析】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是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军队)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
主。所以本题答案为C。
➢第33题:
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
之为“宪法之母”,据此,下列国家的宪法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德国
【答案】:C
【来源】:2011年吉林
【解析】
英国是近代宪法的策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们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近代宪法最初是资
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由英国资产阶级最早制定。英国的资产阶级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君主立
宪的政治体制,但是在形式上没有完整的宪法典,是典型的非成文宪法。本题正确答案为
C。
➢第34题:
共和制作为一种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
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思是
“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相对面而
存在的。关于共和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历史上的“周召共和”是现代共和制的雏形
B.美国是历史上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典型国家
C.法国实行的是议会制共和制
D.罗马由共和制转变为帝制的主要原因是人民的要求
【答案】:B
【来源】:2012年天津
【解析】
周朝国人攻入王宫周厉王逃跑,政权由大臣周公和召公共同执掌称为周召共和或共和行
政,从周召共和开始中国历史有了确切的纪年,A项错误。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
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美
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B项正确。法国实行的是半总统制半议会制共和
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
的政党组成;政府向议会负责,C项错误。罗马由共和制转变为帝制的主要原因是版图急剧
扩大,D项错误。故选B
➢第35题: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
A.某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区长辞职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
C.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暂行规定》
D.某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答案】:C
【来源】:2011年4.24联考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由此可见,A项
符合法律规定。
➢第36题:
下列属于不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的是(____)
A.国务院某部门的《关于提高食盐出厂价格的通知》
B.某市政府的《XX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C.某镇政府的《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
D.某省人大的《XX省实施办法》
【答案】:D
【来源】:2010年福建春季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
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
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
门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例规定不包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
人民政府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某省人大的《xx省实施办法》属于地方性法
规。
➢第37题:
下列有关“通告”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发布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的事项
B.通告发布机关的级别一般比公告发布者低
C.告知的范围比公告宽泛
D.通告的文字具有强制力和严肃性
【答案】:C
【来源】:2012年北京
【解析】
本题考查公文知识。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
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
文。因此,通告的告知范围要小于公告,C选项的表述错误,本题选择C选项。
➢第38题:
违法主体对违法行为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称为(____)
A.法律后果
B.法律责任
C.法律制裁
D.法律处分
【答案】:B
【来源】:2008年湖南
【解析】
法律责任是违法主体对违法行为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故正确答案为B。
➢第39题:
近年来,“民告官”案件时有发生,“民告官”的法律依据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答案】:D
【来源】:2014年吉林乙级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行政诉讼法》是
“民告官”的法律依据。故本题答案选D。
➢第40题:
李军在某服装店挑选衣服,店主向其推荐了一款风衣。李军试穿后觉得不
合适,脱下风衣后准备离开,店主却强追李军买下了这件风衣。店主的这一行
为侵犯了李军的(________)。
A.财产安全权
B.损害求偿权
C.维护尊严权
D.选择商品自主权
【答案】:D
【来源】:2013年北京
【解析】
明显违背消费者意愿强买强卖行为,属于侵犯选择商品自主权。消费者的选择商品自主权指
的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
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
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41题: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
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
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
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
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C
【来源】:2010年918联考
【解析】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
让。所以选择C选项。
➢第42题:
在我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属于()。
A.立法机关
B.执法机关
C.司法机关
D.法律监督机关
【答案】:D
【来源】:2011年北京
【解析】
《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虽然广义上
讲,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广义是包括检察机关,但狭义上仅指法院,因此本
题选D更合适。
➢第43题:
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制度从民事、行政、刑事、劳
动等不同角度进行了设置。对于这些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B.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C.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
看管
D.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
【来源】:2012年天津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
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
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
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
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
大不良影响。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规定,对羁押、服刑的
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
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正确。故选A
➢第44题: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张某的鱼塘,造成绝大部分鱼死亡。
该厂承认其侵权,但不能接受张某提出的赔偿数额。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不
正确的(____)
A.张某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
B.张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张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D.张某必须先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答案】:D
【来源】:2013年浙江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
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
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D项
说法不正确。
➢第45题: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____)
A.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义务的,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B.甲公司不服省政府最终裁决,向提起行政诉讼
C.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D.某市政府一处长被撤销职务,他不能因此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来源】:2011年917联考
【解析】
关于省政府的最终裁决问题,《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
具体行政行为。B项在前半句中已经明确了,该省政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那么根据该条的
规定,甲公司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因此B项错误。
➢第46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一般情况下股东会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召开
B.经理由股东会任命和解聘,对股东会负责
C.监事不得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D.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答案】:B
【来源】:2014年青海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首次召开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
东召开和主持,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议
由董事会召开,不设立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开和主持。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经理,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所以B项错误。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第47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
A.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B.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调解
D.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C
【来源】:2014年浙江A卷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48题:
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____)
A.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
B.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
C.甲在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
D.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
【答案】:D
【来源】:2010年浙江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丧失的事实。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
房屋大幅升值而受益,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项不构成不当得利;D
项中甲由于收银员的疏忽受有500元商品而使商场受有损失,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49题:
下列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的是(____)
A.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自由裁量权
B.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合同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物权
D.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疑罪从无
【答案】:A
【来源】:2013年国家
【解析】
A项翻译过来,指的是春秋时处理案件时,根据犯罪人的动机和情节来判定其罪行,对应的
应该是“原心定罪”或“论心定罪”。B项翻译过来,指的是古代将交易的内容写在简牍两边,然
后从中间破开,两家各得其一,检验时两片合在一起验证交易合同,这就是契约,对应合同是
正确的。C项翻译过来,一个兔子在野外跑,很多人去追,但集市有很多兔子,人们却看也
不看。说明在野外跑的那只兔子所有权不确定,所以人们都想得到,而集市上的兔子所有权
已经确定,不能争夺,只能买卖,以此对应物权是正确的。D项翻译过来,指的是罪行轻重
有可疑之处,只应从轻判处;授功时有疑惑,只能重赏。在处理模棱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
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这对应疑罪从无是正确的。因此A项符合题干要求。
➢第50题:
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
区)决定对其商业用房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____)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西城区法院
C.东城区法院
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A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此案应由张某房子所在地,即朝阳区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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