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法务转型
互联网飞速发展下,互联网公司法务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同时要承担企业良性发展、维
护产业发展正当秩序的责任
新时代的互联网发展,在技术合作与竞争成为发展主导势力的同时,也出现了层出不穷的法
律问题和争议,互联网市场抢滩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知识产权权属与技术保护纠纷、互联
网生态中的法律秩序建设、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互联网业务的多元化和开创性,使得企
业法务从业务拓展到纠纷解决等各方面都发挥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互联网时代对法律工作的冲击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技术不断更新,市场动向瞬息万变,新的热点和技术不断
发酵,相关法规政策持续出台,互联网企业时刻应对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截至2017年8
月,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提出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中国互
联网从最初的跟随,到现在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和经济发展的核心组成部分,从VIE模式
推动互联网企业海外上市,到商业模式向人工智能、云服务、AI等领域进军,互联网已经
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如何帮助互联网企业在面对法律争端时占领优势地位,如何使企业从政策法规中更多受益,
如何完善管理机制和法律风险的防范,如何将传统的法务工作与互联网创新结合,这些问题
都亟待考虑。互联网企业法务从幕后走向台前,从企业的四肢逐渐成为头脑,其面对的宽广
前景和艰巨挑战值得探究。
法务:从传统模式到互联网模式的挑战
从传统的角度来说,企业法务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
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
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一系列法律事务工作。然而,随着
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企业法务模式在应对互联网企业不断变化的需求中面临
转型升级,一方面在问题产生时迅速高效地整合成专业队伍,另一方面在新领域开拓中提供
前瞻性的思考和借鉴。
为了适应新的环境和需要,互联网公司法务面临着从传统模式到互联网模式的转变,其角
定位从解决转变到预防之后,应当逐步走向新秩序的设立和产业生态的建设。
(一)互联网法务工作需要互联互通
互联网企业更加重视创新,这对于企业法务就要求更要对很多新模式提出建议,且不能停留
在基础的日常事务处理层面,对与日益增长的互联网相关法律知识应当具有足够的了解和敏
感度,有效地解决问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创新的模式和经营业务并积极进行前瞻性的
法律研究,提出法务在公司的整体运营中所起的作用应该是主动的,而非被动的,是公司
决策不可或缺的参与者,正如互联网行业中各家企业设置的政策研究人员,更是通过产业实
践引导立法实践,并在开门的立法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数据、云计算蓬勃发展的[来自]背景下,智能化法律服
务的诞生和发展可能会使一部分基础业务由智能代替,法务将逐渐从基础化、程式化工作中
解脱出来,烦琐的日常工作由机器承担,法务为企业服务、作为企业法律这块的“头脑”的
性质需要被凸显。例如谷歌的法律运营团队早早地拥抱了数据工具,利用合同分析和机器学
习,从本来需要大量阅读的合同中提炼出元数据和条款,使许多法律问题能够自动化精确处
理,能够快速审查整个投资组合方案而无需大量人工干预。法务工作将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
展而逐步成为引领组织工作模式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二)法务应当发挥更为有效的风险预测和控制功能
互联网作为重要的创新动力,得到国家政府各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仅在2016年国家各监
管部门就发布了几十部治理互联网平台的规范,针对新闻信息搜索、网络版权、网约车等许
多领域发布多项文件,充分说明对于各类平台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视。法务承
担着有效预防政策规范的风险的职责,这不仅要求其对未来监管措施有前瞻性,也需要其积
极与政府部门和互联网治理的各方主体沟通,共同推动形成针对互联网的良性治理策略。
以互联网金融监管为例,法务工作者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有初步的判断。问题往往不只
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与“法无禁止即自由”二选一那么简单,一方面监管政策频频出台,
许多企业因缺乏预判而被斩断核心业务,面临困境;另一方面,创新常常意味着游走在法律
的边缘,完全地照搬法律会限制发展空间,由于监管自身具有后行性,许多法律尚未涉足的
领域恰恰是创新的源泉。
对此,法务应具备对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对市场动向的敏感,积极开拓互联网新领域
的政策研究,从而对法律空白地带的纠纷解决有足够的前瞻性。法务部门应当追求培养基于
企业战略的法务管理规划能力,将整个企业的战略转化为具体而清晰的计划,并由此来确定
企业未来的法律路径和所需的法律资源。因而,法务管理不再局限于日常的法律事务处理,
而是提升为对传统公司法律业务的战略性思考,跳出以前的法律[]固有思维框架,挖掘和发
现法务管理的真正内涵。
(三)法务助推互联网领域奠定新秩序
被视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信息革命仍在飞速前行,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迅猛发展,新生事物如
雨后春笋般出现,行业规则尚未成型,国家政策也处于大面积空白状态,这些新领域的秩序
尚未稳固,有待企业实践和政府政策共同开创建立。那么,旧的法律事务应对策略是否适用
于互联网领域、传统的法律知识是否能够满足互联网企业的新需求,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维
护企业的技术发展、如何在新秩序中为企业谋求更大的市场和收益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课
题。
同时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竞争态势更为激烈,发生的侵权行为和技术滥用事件具
有隐蔽性更强、影响范围更广等特点,使得企业对于维权更是要从“一城一地”的得失上升
到全局考虑,仅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很可能“赢了官司,丢了市场”,而这就要突破传统、
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创新”是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头等要义,法律则
以其稳定性和信服度为重,应将二者交织在一起,实现法律领域的有效创新。作为互联网领
域的法务工作者,对于产业发展和商业模式要有大局观。此外,互联网企业法务还要通过法
务工作推动建立行业发展的有效规则,达到维护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互联网+”下的法务责任
互联网的发展带来的是生产力变革,它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便捷支付、共
享出行、一站式购物等生活便民设施的出现,还是社交媒体、知识分享、问答平台的建立,
抑或是游戏影音等娱乐资源的提供,互联网在渗入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同时,一直在向促进
人类生活进步的方向前进,企业发展的终极目标也是为人类谋求更大的幸福,对于互联网企
业中的法务是要承担企业的良性发展和维护产业发展的正当秩序。
然而,在互联网这片适者生存的丛林,处处潜伏着危机。全球范围内多次的被等病毒袭
击,造成大规模网络瘫痪;个人隐私在大数据时代面前变得异常透明,敏感信息一而再再而
三地被非法买卖;各式各样的网络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借贷的道德风险饱受争议……
网络安全、个人隐私保护、数据保护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互联网企业作为服务平台的运营
者,承担着保护责任,这也是法务在提供法律意见时应当守住底线,以便提供综合的解决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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