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超
作者机构:
出版物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页码:57-62页
年卷期:2017年第5期
主题词: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押;规范目的
摘要:司法实践中对某类财产权利是否属于《物权法》规定的应收账款,存在许多争议,须运用法律
解释方法对应收账款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更加清晰的界定。为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在拓宽融资渠道,
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的作用,宜对应收账款作扩大解释,使其囊括大部分以合同付款请求权为核心
特征的新型财产权利,并以此缓和物权法定原则的刚性约束,更好地实现该项制度的规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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