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应收账款”的解释论——以法律概念的规范目的为中心

更新时间:2024-11-08 22:36:5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电动车驾驶证)

作者:孙超

作者机构:

出版物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页码:57-62页

年卷期:2017年第5期

主题词: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押;规范目的

摘要:司法实践中对某类财产权利是否属于《物权法》规定的应收账款,存在许多争议,须运用法律

解释方法对应收账款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更加清晰的界定。为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在拓宽融资渠道,

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的作用,宜对应收账款作扩大解释,使其囊括大部分以合同付款请求权为核心

特征的新型财产权利,并以此缓和物权法定原则的刚性约束,更好地实现该项制度的规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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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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