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救济双重前置的法律经济学解读

更新时间:2024-11-08 00:06:0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聋哑人去美国工作)

作者:王霞陈辉

作者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税务研究

页码:78-82页

年卷期:2015年第3期

主题词:纳税人权利救济清税前置复议前置法律经济

摘要:立法者制定《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纳税人的司法救济

权。“双重前置”规则只是防止纳税人滥用救济权利而设置的平衡机制。然而,实践中“双重

前置”规则却破坏了立法者的根本目的,“清税前置”规则的存在将一部分纳税人排除在救济

程序的大门之外,“复议前置”规则更是增加了纳税人的救济成本,成为其行使权利的阻碍。

因此,有必要取消税务救济的“双重前置”规则,同时加强复议机构的中立性,改革其经费来

源制度。以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利,实现立法者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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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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